有一對校園情侶,在大學四年都在一起,恩愛非常。畢業前兩個人也商量好一起留下來發展,大家都很羨慕這一對。然後他們突然分手。原因很是詭異——在這樣的約定下,男生報名了老家的公務員考試。據說那只是一場重在參與的裸考,是想用「我試過了考不上」擋住父母的壓力,然後過自己的人生。可讓我迷惑的是,在筆試和面試中,他顯然盡了全力。因為他考上了。男生考上了一個有五年服務期的、錄取就必須到崗的崗位。如果不報到,五年內就不能再考。
後來的結局就不用多說了。男生回老家上班,女孩也離開了他。男生得知自己錄取時暴跳如雷,大罵命運弄人,但最終還是選擇了回家上班。他是真心不希望自己能考上,這樣既可以說服父母,也能讓自己的選擇不留遺憾。但天不遂人願。幾年後的今天他回首往事,神色落寞蕭索。他說沒有和女孩在一起,是一生的遺憾。

可你有的選啊,你明明有的選的。哪怕走錯了前面的所有,到了錄取的結果公布之後,「暴跳如雷」的時候,你還是有的選的。只要犧牲一點東西,你無比珍視的愛情就回來了。你不願意。然後再為失去愛情百轉愁腸。
我們身邊有一種常見的分手模板。例如一方要出國,一方在國內,分手;或者一方回老家,一方要北漂,分手,諸如此類。所有這些故事都有個共同點:在大多數人眼里,當愛情和更好的人生衝突的時候,大家都會選擇更好的人生。有人說人性利己,我不反對。但這不只是與生俱來的人性,我們是被後天訓練成這副模樣的。
在我們學習世界的規則、形成人生觀的少年時期,說到戀愛,老師、家長、社會輿論都眾口一詞:反對,因為早戀會「影響學習」。戀愛對學習的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有待商榷,這裡先不討論。至少可以確認的是,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就告訴我們:學習比戀愛重要。即,「我的人生」比「兩個人的愛情」重要。

如果少年的愛情理應讓位給現實,那成年人的愛情,不是也一樣嗎?少年鴛鴦們被紛紛拆散,大人告訴孩子們,等你們長大了就可以戀愛了。但無論大人還是孩子都沒有想到,「愛情為功利讓位」的觀念一旦種下,會收獲一大批深諳利己主義的成年人,以及整齊劃一的分手模板。學習是為了自己,不能被感情耽誤。那出國深造,考公務員同樣是為了自己,自然也不能被感情耽誤。只要是對自己有利的事,都不能被感情耽誤。可感情這個東西,是屬於兩個人的。那另一個人,那個和你約好牽著手走向未來的、傻乎乎的、沒有那麼聰明的人,怎麼辦呢?那沒辦法了。我也痛哭流涕,我也心痛如絞,我也滿懷歉意,都是真心的。但無論如何,我的「學習」一定不能被影響了。
後來孩子們長大了,「不能影響學習」的規則舉一反三,適用在「工作」「前途」「薪水」「房子」之類的東西上。小時候沒有人挑戰這條規則,長大以後更加沒有。每一次選擇都經過精心的計算,為了更大的好處,可以犧牲掉一些美好卻「無用」的東西。天經地義,理所當然。

我們看言情小說,我們看愛情電影,我們為了故事里的愛淚流滿面,想著自己能不能遇到那樣美好的感情。但那些最好的愛情都伴隨著犧牲,有些甚至要付出鮮血和生命的代價。我們只是普通人,我們平凡的感情也不需要為愛赴死,但事實是,我們連一個工作機會都不願意放棄。我們想要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卻不願意支付一丁點的代價。如果自知我就是這樣的人,那其實沒什麼問題。但回過頭又傷春悲秋,扼腕落淚,就會顯得有點黑色幽默。
那不是自己選的嗎,奪走幸福的不就是自己嗎,難道這不是冷靜地權衡利弊的結果嗎。
我們從小就被訓練成這樣冷漠的人啊。怪誰呢。我們說海枯石爛,我們說此心不渝,但我們更愛自己。大家都很聰明。「在這個總要有一個人犧牲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還是犧牲掉這段愛情比較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