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月份在抖音上認識了一位紅娘,多次問我有沒有對象,8月中旬正式簽合同繳了1980元,合同中規定期限為3個月,介紹次數為4次。此後一周內隻介紹見面了1個,期間2個月內介紹的對象均未達到合同中所說的介紹要求,我感受不到說好的一對一精準服務,還浪費了我兩個月時間,我覺得很不合理,想要退款,但卻告訴我因自身因素不予退款。」11月22日晚,市民王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自己這件煩心事。
相親男鬱悶,寶雞婚戀網上征友合同快到期隻見一人
在和王先生的交流中,記者了解到王先生於在抖音上認識的被稱為蘭姐的紅娘,該紅娘屬寶雞博悅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又稱寶雞婚戀網),8月初該紅娘告訴王先生有好幾個適合的征婚對象可以介紹認識,隨後與該公司於8月15日正式簽訂了婚姻介紹服務合同,在合同服務項目第2條中約定介紹次數為4次(介紹是指:1.給甲方提供令其滿意的征婚對象資料;2.安排甲方和征婚對象互換聯絡方式;3.安排甲方和征婚對象見面;4.給甲方提供讓甲方見面後感覺滿意的征婚對象)。
王先生告訴記者:「在簽合同後一周內確實見了一位征婚對象,但並不符合自己當時填寫的要求,後面從9月中旬至11月5日內介紹的對象要麼是不符合要求,要麼是我達不到人家女生的要求,因此並未交換聯絡方式和見面,她們一直強調一對一精準,不在於數量,說是資源匹配不合適。鑒於合同期間介紹次數不夠,不符合介紹的標準,期間也浪費了我不少時間,現要求退款,但他們卻說一是因為合同到期,二是因為我自身因素不予退費,整整三個月我交了近2000元隻見了一位征婚對象,況且說好的一對一精準介紹,我並沒有感受到這項服務,為什麼不能退費?」
雙向選擇,沒有辦法強行配對可幫忙申請部分退款
11月23日早記者前往寶雞婚戀網(寶雞博悅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進行了解,蘭姐告訴記者:「我們不光是介紹對象,更多是情感服務,旨在是幫大家介紹對象,解決問題 ,我不可能為了給客戶湊時間、湊次數來完成合同中所說的指標,我們做這個行業這麼長時間,肯定是有信任度和做這個行業的基本遵旨,本著能給單身人士找到合適的對象以及能結婚為目的去介紹,這對征婚對象來說是雙向選擇的,我們作為第三方,如果男女雙方有一方不滿意,我們是不會將聯絡方式交予對方或者安排見面的,從各方面去匹配,雙向選擇,沒有辦法硬拉到一起。當時簽約時也給王先生說過他將費用交到我們這,3個月內以最快的時間去解決自己的單身問題,沒法保障一定能找到,合同中所寫的「介紹次數為4次」是一項約束性的條例,本著希望大家能在這個範圍內找到一個合適的安平穩穩談下去,根據我們的經驗,單身人士相親次數過多會打擊自身的自信心。」
隨後,蘭姐表示當時簽協議和繳費我們採取雙方自願,現在合同時間到了,盡管介紹次數沒到,不管是否續約,只要王先生願意都會繼續提供服務,如果王先生執意退款,雖然沒有先例,但工作人員可以按程序提交退款申請,全額退款是不行的,具體能退款至於多少,沒辦法做保證,只能盡自己努力去幫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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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記者 王培民 編輯 楊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