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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高二那年,曾被一個男生追求,當時,因為看不上他的長相,果斷拒絕了他的示好。沒想到的是,高考結束後,他竟然填報了和我相同的志願,並上了同一所大學。隨後,他繼續對我猛追。或因為感動,我接納了他。
可笑的是,大二後半學期,他居然劈腿了,我果斷提出分手。
至此,我大學期間就沒再碰觸過愛情。
大學畢業後,我回到成長城市工作,期間,邂逅了一個我非常喜歡的男生,我主動追求的他。
然而,在我們交往近三年的時候,都沒有等來他的求婚,於是,我主動向他求婚,他的原話:我什麼時候說要和你結婚了,我只是因為你對我好,願意和你戀愛罷了。
於是,我倆分手。
或許是這兩次糟糕的經歷,讓我對愛情已經沒有太多嚮往,於是,32歲的我,依然單身,並覺得一個人過一輩子也很好。
只是,伴隨著年齡的增長,換來的是我父母對我的不斷催婚。
為了規避父母的嘮叨,我從家裡搬了出去,在我單位附近租了房子。
即便如此,我父母依然會在電話裡對我嘮叨。
前段時間,我媽來到我出租屋,逼我寫下保證書:今年必須嫁人。
保證書我寫了,但是,結婚對象還沒找到。或者,我壓根就不想結婚,所以,也沒有心思再找男生戀愛。
想問:難道在沒有結婚沖動的狀態下,必須找一個不來電的人結婚,來成全父母的操心嗎?
木子李編後語:
遭受了愛情的苦,讓你對婚姻生活不再嚮往,並覺得,不去招惹愛情,至少,不會有傷害。
在此情況下,你開始刻意逃避愛情,並適應了一個人的生活。
或許,很多不婚主義的形成,都是因為遭受了愛情的傷,或者見證了父母婚姻的不幸所致。
並不覺得必須為了結婚而結婚,如此心態下牽手的愛人,很難有幸福可言。
現在,你也32歲了,需要靜下心來,面對自己有關愛情的真實:
真的一點都不渴望愛情了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請遵從自己的內心。
如果只是怕再次受傷害,大可不必對愛情有懲戒:你只是邂逅了兩個渣男,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渣。
另外,你也需要反思自己:在兩段失敗的感情中,你是否也有性格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