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青年群體中悄然流行著一種名為「一日男友」或「一日女友」的情感體驗類服務。相較於早些年大火的「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日租男友」的話題目前在不少視訊平臺和社交媒體上似乎更受熱捧。
花錢就能買到「一日男友」,這種新型體驗式服務都能買到哪些內容?又是如何遊走在「灰色地帶」的?
部分實體桌遊店鋪可提供該服務
在一些視訊平臺上搜索「一日男友」,能找到不少博主的體驗視訊。
博主:我今天在網上約了一個身高180cm、巨可愛的「00後」男模弟弟,一起去幹個飯。Hello!
一日男友:是你約的我嗎?
博主:你本人和照片一樣帥!
一日男友:你覺得我怎麼樣啊?
博主:我覺得你「很下飯」!
一日男友:這樣好遠,要不我坐你旁邊……
記者注意到,在各類購物平臺上,「一日男友」服務並不容易被直接搜索到。不過,在一些名為「執事桌遊體驗」的實體店鋪裡,為客戶提供桌遊或電玩助教服務的「男執事」,實際上就能扮演「一日男友」的角色。
在某消費點評App上,記者點擊進入一家「執事桌遊吧」的頁面,團購資訊顯示「執事助教1小時」的價格為128元。店家介紹,在店內完成首次消費後,店裡的「男執事」就可以付費帶離門店,外出價格是店內消費的1.5倍。「外出能去劇本殺、密室、遊樂園,反正是有幾個選項。不能喝酒,晚上加班也是額外收費的,21:30以後再加1.5倍。外出還有一個要求是從店裡帶走,要送回店裡,等於結帳是按照出去和回來的時間算。」桌遊店老板說。
店家透露,店裡「男執事」的容貌和性格,在其店鋪的同名Line公眾號中都有集中展示,可供客戶按喜好挑選。而「花重金」把「男執事」帶出去,體驗一把「擁有男朋友」的感覺,這種「一日男友」服務也是不少客戶給閨蜜生日送禮的「佳品」。
網店存在形式隱蔽
聊天哄睡價位按級別遞增
「一日男友」服務還有其他隱蔽的存在形式。在顯示發貨地為上海的一家網店上,「一日男友」服務的條目被偽裝成了「一家的店」,店鋪頁面中顯示「本店經營連麥哄睡、文字聊天、虛擬戀人、情感分析、叫醒閒聊」等服務。這家店鋪的月銷量達到3000+,不少買家在商品評價中還貼出了陪聊「小哥哥」的照片,並向其他買家推介。
記者向客服咨詢收費標準,客服回覆的價目表顯示,店鋪會提供給顧客「盲盒」「金牌」「鎮店」「男女神」「首席」「錦鯉」這六個不同級別的選擇,除了「盲盒」這一選項外,其他價位依次遞增,並且可以提供半小時、一小時、包天、包周、包月等服務,且語音連麥哄睡服務的價格稍高於文字語音條服務的價格。以語音連麥哄睡的價格為例,「金牌」級別半小時服務時間的價格為40元,包月價格為3600元;而最高級別「錦鯉」,半小時服務時間的價格為200元,包月價格為33440元;其中,包天、包周、包月每天累計服務5小時。
記者購買了「盲盒」級別的語音連麥哄睡服務,提供服務的是一位自稱醫學院本科生的男孩兒,代號為「初見」。他告訴記者,自己因為聲音條件不錯,在朋友介紹下加入「陪聊群」做兼職。而聲音和外貌都是入群的門檻,因為一些客戶會要求和他們視訊通話。
而當記者提出線上聊天後能否線下見面,他並未拒絕邀請,並透露:「如果你一開始就奔著聊得好就線下見面,例如說你是上海的,你就可以下單的時候跟他說需要一個上海人。可以提要求,像例如要帥的、聲音好聽的,要什麼都可以。下單的時候多半都是以陪聊身份過來的,但是有那種要‘虛擬男友’‘虛擬女友’之類的,就是以‘虛擬男友’身份過去。都私下見面了,店鋪也管不著了,店鋪只管線上,後面差不多是自己交朋友,這個不就是‘虛擬男友’嗎?那就不一樣了,私下還做什麼訂單,那不就談朋友了嗎?關係都變了,跟店鋪就沒關係了。」
據「初見」介紹,自己是「男女神」級別,有優先接「盲盒」訂單的權利。而「級別」的晉升,也有很明確的規則。
「初見」說:「這個級別是看客人給你續單的量,一般‘首席’跟‘錦鯉’是特別會圈錢的。反正我知道‘首席’跟‘錦鯉’很少,‘男女神’也少,‘鎮店’也少,多半都是‘金牌’,(級別)越往上越少。其實做到上面主要是遇到一個‘大客戶’,給他充(值)上去,(就能)即刻‘錦鯉’了,包月多貴啊!」
記者下單的約定時間是半小時,訂單費用是50元。「初見」向記者暗示,只有續單,他才能拿到提成,「我這一個月一天一單左右,沒有人給你續單是沒有薪水的,所以你光接單接是沒有用的,得有人跟你續,然後你才會有薪水。例如說我接了10個單,一個單都沒續,那這10個單的錢就肯定拿不到了。(我們)跟店鋪沒有合約,續單的是拿6成,不續單的是拿5成,就是25。你下次找我,肯定是按續單走。」
律師:該類行為存在一定「灰色地帶」
消費者需警惕自身權益遭受侵害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租借「一日男(女)友」的行為從法律關係來看是雙方訂立了一份類似勞務合同的契約,租借人支付報酬,「男友」或「女友」提供聊天、陪逛街等服務,但服務內容必須要符合法律並且不違背公序良俗。
「男女朋友關係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只是提供普通情感類服務,則該體驗類服務屬於正常範圍。但在一些情況下,有部分人會以該關係為借口,做出一些違法犯罪行為,如賣淫嫖娼等。如果其中包含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則屬於利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會受到應有處罰。」韓驍說。
韓驍提醒,該類行為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帶」,遊走在違法的邊緣,存在消費者自身權益遭受侵害的風險。而這一過程中,平臺方作為提供服務的序言,要有規避風險和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
韓驍表示:「平臺方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對店家資質進行審查,在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如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絡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如果網路交易平臺明知或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平臺方應對消費者損害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 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