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結婚,講究的是房子、車子、票子(彩禮),那麼,婆家買的房子,該不該加兒媳婦的名字呢?
這天,媒婆再次來到女子桂英的家裡,對桂英說:婚期訂了又訂,不能再拖了!桂英對媒人說:如果不把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這婚就不結!
桂英與海娃是經媒妁之言介紹的對象。到了結婚的日期,按照桂英的要求,海娃家裡必須要買房子、買車子,給桂英娘家十萬塊錢的彩禮,海娃家按照桂英的要求,一一照辦。但是,由於房子是海娃家買的,隻寫了海娃一個人的姓名,桂英不答應,說房產證上不寫她的姓名,是婆家人把她當外人,娶媳婦心不誠,不寫她的名字不結婚!海娃說:房子是他家獨資買的房子,寫上桂英的名字就成了桂英和海娃的共同財產,如果結婚以後離婚,桂英會分走一部分財產。桂英說:還沒有結婚你就想到要離婚,這麼會算計,乾脆不結婚了。
就這樣,一個要把房產證上寫自己的名字,一個不同意,兩家就這樣僵持著。
一天,有人對海娃的父母說:有人在給桂英介紹對象,說桂英只要答應,買的房子可以寫桂英的名字,讓桂英退還海娃給的彩禮。
海娃的父母十分惱火,這個時候給桂英介紹對象,完全是乘人之危,挖牆角,他們找到桂英的父母討說法,桂英的父親理直氣壯的說:只要女生沒有結婚,就有選擇對象的權力,就是結婚了,夫妻兩個過不到一起去,還可以離婚的!海娃的父母無言以對。
海娃的父母想,海娃和桂英處對象已經有兩年時間了,平時買些東西、接桂英吃飯,在桂英身上已經花了不少錢,現在毀婚不划算,況且現在女生少,小夥子找對象不容易,房產證上即使寫了桂英的名字,離婚的夫妻畢竟不多,結婚以後桂英有了孩子,和海娃生活一輩子,也沒什麼問題。海娃的父母想到這兒,只好妥協,同意在房產證上寫上桂英的名字。
那麼,海娃與桂英因房產證的名字問題而僵持之時,真有人乘機給桂英介紹對象嗎?根本沒有這回事,是桂英的父親不想因此與海娃一家人再僵持,故意找一個人去對海娃的父母說,有人在給桂英介紹對象。現在女生少,少夥找對象難人人皆知,海娃的父母果然相信了。
俗話說,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海娃與桂英結婚以後,當海娃得知桂英的父母以有人給桂英介紹對象的辦法,逼迫自己和父母妥協,把房產證上寫上桂英的名字時,對桂英說:我們一家人算來算去沒有算過你們一家人!桂英說:現在結婚了都是一家人,分什麼你家我家,老實一點,當心離婚了我會分走房子的一半財產!
對於海娃與桂英兩個人的婚姻,一些人打了個問號:這樣互相算計的婚姻會幸福長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