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給人看姻緣時有人會問到:我的正緣何時出現?他/她是不是我的正緣呢?
說到正緣,咱們要先定義下何為正緣?我想多數人問的正緣是指那個理想中能相親相愛白頭到老的人。在離婚率如此之高的年代,如果有人問我幾時能遇到這樣的正緣,我想我只需要回答「永遠找不到」準確率就能有七成以上了。命理學考慮正緣才不管你是不是相親相愛,是不是白頭到老。看過太多八字一樣但婚姻質量相差十萬八千里的情況。所以決定婚姻的因素在倆個人的八字上而不是由一個人的八字決定的。
以前本人一直認為,只有那個會和你走進婚姻的人才叫正緣。同行易友也認同這個說法,不結婚這算哪門子正緣呢?
不過現在有易友提出,正緣未必是結婚的那個人,而是符合本命婚姻特點的人。
子羽覺得,既然會錯過了,那還叫正緣嗎?易友說,所以才叫錯過正緣嘍!我竟一時無語。
好吧!如果按這說法,那我得對正緣這個定義重新思考了,如果說能結婚才叫正緣,那麼結婚了又離婚的又算不算正緣?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所謂的正緣至少要符合幾點,一是夫妻星出現,二是夫妻宮有動,如果非要給這段正緣再加點條件,那麼可以說,命中情星有動,這人至少要讓你有所心動才算正緣吧。至於後面心不動了咱可就管不了了。
但這裡又有個問題出來了,有些人初相識時並未動情,而是通過一定時間交往後才感應情星,但感應情星的年份又未必是夫妻星宮同感之年,這就尷尬了,當你後知後覺的發現當年那個某某適合與你婚配時,你有可能已經過了那個村沒了那個店了。我想這種情況大概可以定義為錯過正緣吧。
又或者你當下覺得對這段感情很有感覺,心動得不要不要的,但你的歲運組合併未能與夫妻星宮同感,這人就無法認定為你的正緣了。
那既然是正緣又為什麼無法結婚呢?這裡的因素就太多了,例如家長的干擾,例如你當時的眼光太挑剔,例如一些誤會,例如對方有配偶,例如雙方異地,例如各種各樣你想像不到但現實存在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會以各種刑沖破害等五行生克關係體現在八字中。
通常夫妻星出現,未必會有婚戀之事,有可能只是有人給你介紹對象;如夫妻宮動,至少與對方會有所交集,哪怕只是約會幾次;如夫妻星宮皆應,那麼成婚的機率就比較大了,至少占六七成以上。那麼影響的另外三四成因素在哪?這裡就涉及到影響婚戀的組合是否能在夫妻星宮同感的歲運把問題解決掉。又或者看雙方八字合婚能否將對方八字中不利婚的資訊解決掉。
而能夠走入婚姻的人並非一定感應情星,畢竟看過那麼多八字,聽過太多在無奈或妥協的情況下結婚的故事,見過太多沒有愛情的婚姻。但夫妻星宮都要感應則是成婚的必要條件,至於這感應對你的八字格局或者對你的婚姻是吉是兇,又另當別論了。
說了這麼多,結論是什麼呢?
按以上論述,符合正緣至少要符合三點:一是夫妻星出現,二是夫妻宮感應,三是情星感應。但如果你的八字婚姻不理想,正緣就未必是那個會和你結婚的人了。就算正緣與你結婚了,這所謂的正緣也不一定就是你幸福的保障,因為它只是符合你命中婚姻的組合。
以上觀點,任何命理書上都沒有這方面的權威論證或說法,拋磚引玉提出探討,歡迎有學過命理的,沒學過命理的朋友都可加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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