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本來講究的就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而當其他人介入了男女之間的婚事,例如被廢除很久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麼,這樣的婚事又有何幸福可言?
90後女生周女士本應該婚姻自主,但她卻有一個拎不清的母親,其強制安排了一場相親給自己的女兒,而與男方付先生見面以後,周女士表示「自己不喜歡男方,所以也不願意與他繼續相看下去」。
哪知道,周女士的母親卻特別喜歡付先生,認為對方是一個值得托付終身的好男人,因此,她告訴女兒,這婚必須結。
起初,周女士還是很強硬地表示「不喜歡對方,所以不可能與他結婚」,但隨著周女士母親一個又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做法,例如「你不嫁給他,以後就別想進這個家門了」,抑或是「如果你不和對方結婚,我眼下就死給你看」。
或許很多人聽到周女士母親的話都覺得很荒唐,這到底是男方的母親,還是女方的母親?畢竟哪有親生母親以死 逼著女兒嫁給一個不喜歡的男人?
但事實卻是,這個以死相逼的人確實是周女士的母親。
後來,實在沒有辦法的周女士,只能選擇妥協,並與付先生領證結婚。
但結婚的一年時間裡,周女士始終沒有和付先生有過夫妻之實,而且,她每時每刻都想要結束這段荒唐的婚姻。
但周女士的母親總是用偏激的方式,阻止女兒離婚,為此,兩母女的關係越來越差,不僅發生了很多次的爭吵,還產生了肢體沖突。
之後,完全無法忍受這一切的周女士,乾脆選擇將此事鬧到了法院,希望能夠撤銷她和付先生之間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
因為,周女士結婚確實並非本願,而是其母親以死相逼,並且,周女士和付先生之間完全沒有感情可言,所以,周女士想要撤銷婚姻關係的訴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據周女士說,母親之所以要她和付先生結婚的原因有兩點,第一點是,男方家裡條件很好,第二點則是,兩家是遠房親戚,故此,其母認為,這就是一段天作之合。
要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就是過去式了,但周女士的母親依然仗著自己是其母親,以及周女士對其的感情,先是將在外地上班的周女士強制接回家關起來,接著又用各種言語威脅女兒完婚,而迫於各種無奈,周女士只能選擇與並不喜歡,甚至可以說,完全是陌生人的付先生領證結婚。
但結婚以後,周女士的母親更是變本加厲,強迫女兒與男方發生關係,並要求其盡快懷孕等。
本來嫁給付先生就是一種無奈之舉,眼下,周女士的母親又要逼著女兒做各種不情願的事情,日積月累,母女倆的情分被不斷地消耗,直至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