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分享:大年初三,兒子帶著懷孕2個月的女朋友到親家拜年,順便商量兒子跟兒媳婦的婚事,吃完飯後,親家母說:”如果兩個人結婚,婚房上必須寫她女兒的名字,另外,以後生的孩子,必須要有一個跟他們家姓。」當時我被直接嚇了一大跳,我怕場面尷尬說:”親家母,你看這樣可以嗎?我們讓孩子簽一份婚前協議吧!」
我叫王麗嬌,今年62歲,我跟丈夫都已經退休,用了積蓄給兒子買一套婚房,但房子的按揭由兒子自己承擔。
兒子是一個資訊工程師,在縣城工作,,每個月的薪水12000,但是他比較老實,有可能是因為工作原因,很少社交,更別說接觸女生了,今年都35歲了,還是依舊單身。
近年來,丈夫和我為兒子的婚事每天都非常操心,我們不斷讓朋友介紹對象給兒子,但都沒什麼頭緒,三個月前,朋友介紹了一個她朋友的女兒給他,沒想到,兩個人兩相情願,被深深地被對方吸引,女生非常的漂亮,現在是一家公司的財務,我看得出她的兒子非常喜歡她.
交往一個禮拜,兒子就把她帶回家,這孩子非常的懂禮貌,一進門就問叔叔阿姨好,知道我頸椎不好還給我買了一個頸椎按摩的儀器,給老伴買了一些營養品,我說我兒子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能認識到這麼賢惠懂事的孩子。
她在家做了一會,到了中午,還跟我說,今天中午她來下廚,讓我們休息,還讓兒子給她打下手,沒過一會,就做了一大桌子的菜,當時我覺得,我認定了這個兒媳婦,而且讓兒子以後好好地待她。午飯後,我讓兒子女朋友到房間,了她一個10001元的大紅包。
馬上要過年了,兒子帶著女朋友來家裡過年,年28到家,一進門就說:「爸媽,恭喜你們要當爺爺奶奶了,小曼! 懷孕了,丈夫和我很興奮! 馬上翻日曆選擇結婚的好日子,然後,我兒子約小曼年初三見她的父母討論他們的婚姻。
昨天早上,丈夫和我提前準備好一些禮品,準備一起到親家拜年,順便討論婚事。
中午12點,我們來到親家家裡,他們非常熱情招待,煮了很多他們當地特色小吃,準備了很多的菜品,非常的豐盛,我們一起吃飯,氣氛非常的融洽。
小曼的父母脾氣很好,應該相處起來非常好,我相信現在小曼懷孕,應該不會有太多的要求,我也準備好了彩禮,就看大家一起定一個好日子。
我沒想到的是,小曼父母提出的要求超出了我的能力。
午飯後,親家母說,自己就這麼一個女兒,不想嫁過去受到委屈,從小我都是沒讓她受什麼苦,我立馬說:‘親家母,不用擔心,我會把小曼當作自己親生女兒對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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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家母接著說,既然以後我們是一家人,我也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要求,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以後婚房的名字要寫上我女兒的名字,另外,我們家就一個獨生子女,以後他們生小孩,必須要有一個跟我們家姓。
我丈夫聽完之後就發呆了! 我兒子也非常的吃驚,但看小曼的表情,似乎已經早已知道這件事,還露出了開心的笑容,這時,我對她的印象一下就不好了,甚至懷疑,她對兒子是否真心。
我也不想場面弄得尷尬,於是我說:「親家母,這個條件沒問題,但是,我想讓他們簽一個婚前協議,如果婚後兩人有對立的情況下,有過失的人必須無條件地從家裡淨身出戶。
親家聽了我的話,裡面笑容都沒了,最後小曼尷尬微笑著說:叔叔阿姨,讓我父母在考慮後幾天回答你!
大年初四,小曼發資訊給我兒說;”她父母不同意我們的婚前協議,如果不合適,我們就分手吧!」這時老公說我無理取鬧,幹嘛把事情弄得那麼龐雜,兒子婚姻大事,讓他們自己決定就好了,我聽了老公的話後,我也有點糊塗了。
大家覺得我這樣做對嗎?我該怎麼做才好呢?
結語:我覺得雙方提的條件都通情達理,如果兩個年輕人相互有感情,現在法律早就規定好的,至於娃姓誰都一樣,況且雙方條件都好,多生幾個都養得起,跟誰姓誰養,皆大歡喜,讓你得罪人。瞎操心好好的姻緣讓你們攪和黃了,本人建議,不是女方懷孕了嗎,你就不讓墮胎,她若墮胎你可以去起訴她,雙方老人再和和稀泥,什麼都沒有發生,多好事情,讓你們弄的龐雜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