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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電知識
本文來自 雪花新聞,本文標題:鋰電池正確充電方法? ,轉載請保留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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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池切勿過充
對於新買的鋰離子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
那麼電池需要激活嗎?答案是肯定的,需要激活!但是,這個過程是由生產廠家完成的,與用戶無關,用戶也沒有能力完成。鋰電池真正的激活過程是這樣的:鋰離子電池殼灌輸電解液–封口–化成,就是恒壓充電,然後放電,如此進行幾個循環,使電極充分浸潤電解液充分活化,直至容量達到要求為止,這個就是激活過程–分容,也就是說出廠後鋰離子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另外,其中有些電池的激活過程需要電池處於開口狀態,激活以後再封口,除非您擁有了電芯生產設備,否則如何完成?
恒力電瓶修復
可是為什麼有些產品的說明書上寫著,建議用戶前三次使用,要對手機進行完全的充放電呢?難道這不是激活嗎?其實事實是這樣的,在電池出廠,然後銷售,再到用戶的手中,會經歷一段時間,一個月或者幾個月,這樣一來,電池的電極材料就會「鈍化」,此時容量低於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於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長充、深充的危險
長充可能導致過充。
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後都會自動停充,並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後,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
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後,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大陸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於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事實上,淺放淺充對於鋰電更有益處,只有在產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校準時,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所以,使用鋰電供電的產品不必拘泥於過程,一切以方便為先,隨時充電。過充、過放的危害 鋰離子電池的額定電壓,因為近年材料的變化,一般為3.7V,磷酸鐵鋰(以下稱磷鐵)正極的則為3.2V。充滿電時的終止充電電壓一般是4.2V,磷鐵3.65V。鋰離子電池的終止放電電壓為2.75V~3.0V(電池廠給出工作電壓範圍或給出終止放電電壓,各參數略有不同,一般為3.0V,磷鐵為2.5V)。低於2.5V(磷鐵2.0V)繼續放電稱為過放,低電壓的過放或自放電反應會導致鋰離子活性物質分解破壞,並不一定可以還原。而鋰離子電池任何形式的過充都會導致電池性能受到嚴重破壞,甚至爆炸。鋰離子電池在充電過程必需避免對電池產生過充。
電池的理論充電時間
電池的理論充電時間=電池的電量除以充電器的輸出電流。
例如:以一塊電量為800mAH的電池為例,充電器的輸出電流為500mA那麼充電時間就等於800mAH/500mA=1.6小時,當充電器顯示充電完成後,最好還要給電池大約半個小時左右的補電時間。
2.電池壽命相關知識參考電池壽命
鋰離子電池只能充放電500次?
相信絕大部分消費者都聽說過,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500次充放電,超過這個次數,電池就「壽終正寢」了,許多朋友為了能夠延長電池的壽命,每次都在電池電量完全耗盡時才進行充電,這樣對電池的壽命真的有延長作用嗎?答案是否定的。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而是一個充放電的周期。
一個充電周期意味著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再由空充到滿的過程,這並不等同於充一次電。比如說,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後又為它充滿電。如果第二天還如此,即用一半就充,總共兩次充電下來,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而不是兩個。因此,通常可能要經過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周期。每完成一個充電周期,電池容量就會減少一點。不過,這個電量減少幅度非常小,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後,仍然會保留原始容量的80%,很多鋰電供電產品在經過兩三年後仍然照常使用。當然,鋰電壽命到了最終後仍是需要更換的。
而所謂500次,是指廠商在恒定的放電深度(如80%)做到了625次左右的可充次數,達到了500個充電周期。 (80%*625=500)(忽略鋰電池容量減少等因素) 而由於實際生活的各種影響,特別是充電時的放電深度不是恒定的,所以”500個充電周期”只能作為參考電池壽命。
3.壽命及影響因素
鋰電池一般能夠充放300-500次。最好對鋰電池進行部分放電,而不是完全放電,並且要盡量避免經常的完全放電。一旦電池下了生產線,時鐘就開始走動。不管你是否使用,鋰電池的使用壽命都只在最初的幾年。電池容量的下降是由於氧化引起的內部電阻增加(這是導致電池容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最後,電解槽電阻會達到某個點,盡管這時電池充滿電,但電池不能釋放已儲存的電量。
鋰電池的老化速度是由溫度和充電狀態而決定的。下表說明了兩種參數下電池容量的降低。
溫度充電40%充電100%
0°C一年後容量98%一年後容量94%
25°C一年後容量96%一年後容量80%
40°C一年後容量85%一年後容量65%
60°C一年後容量75%三個月後容量60%
由圖可見,高充電狀態和增加的溫度加快了電池容量的下降。 如果可能的話,盡量將電池充到40%放置於陰涼地方。這樣可以在長時間的保存期內使電池自身的保護電路運作。如果充滿電後將電池置於高溫下,這樣會對電池造成極大的損害。(因此當我們使用固定電源的時候,此時電池處於滿充狀態,溫度一般是在25-30°C之間,這樣就會損害電池,引起其容量下降)。
實驗數據圖
實驗數據圖
影響因素1:放電深度與可充電次數
由實驗得出的左圖數據可以知道,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電池放電深度越深,可充電次數就越少。 可充電次數*放電深度=總充電周期完成次數,總充電周期完成次數越高,代表電池的壽命越高,即可充電次數*放電深度=實際電池壽命(忽略其他因素)
影響因素2:過充、過放、以及大的充電和放電電流 避免對電池產生過充,鋰離子電池任何形式的過充都會導致電池性能受到嚴重破壞,甚至爆炸。 避免低於2V或2.5V的深度放電,因為這會迅速永久性損壞鋰離子電池。可能發生內部金屬鍍敷,這會引起短路,使電池不可用或不安全。 大多數鋰離子電池在電池組內部都有電子電路,如果充電或放電時電池電壓低於2.5V、超過4.3V或如果電池電流超過預定門限值,該電子電路就會斷開電池連接。 避免大的充電和放電電流,因為大電流給電池施加了過大的壓力。
影響因素3:過熱或過冷環境 溫度對鋰電池壽命也有較大的影響。冰點以下環境有可能使鋰電池在電子產品打開的瞬間燒毀,而過熱的環境則會縮減電池的容量。因此,如果筆記本長期使用外接電源也不將電池取下來,電池就長期處於筆記本排出的高熱當中,很快就會報廢。
影響因素4:長時間滿電、無電狀態 過高和過低的電量狀態對鋰電池的壽命有不利影響。大多數售賣電器或電池上標識的可反復充電次數,都是以放電80%為基準測試得出的。實驗表明,對於一些筆記本電腦的鋰電池,經常讓電池電壓超過標準電壓0.1伏特,即從4.1伏上升到4.2伏,那麼電池的壽命會減半,再提高0.1伏,則壽命減為原來的1/3;給電池充電充得越滿,電池的損耗也會越大。長期低電量或者無電量的狀態則會使電池內部對電子移動的阻力越來越大,於是導致電池容量變小。鋰電池最好是處於電量的中間狀態,那樣的話電池壽命最長。
由上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可延長鋰電池容量和壽命的注意事項。
1.如果長期用外接電源為筆記本電腦供電,或者電池電量已經超過80%,馬上取下電池。平時充電不需將電池充滿,充至80%左右即可。調整操作系統的電源選項,將電量警報調至20%以上,平時電池電量最低不要低於20%。
2.手機等小型電子設備,充好電就應立刻斷開電源線(包括充電功能的USB接口),一直連接會損害電池。要經常充電,但不必非得把電池充滿。
3.無論是對筆記本還是手機等,都一定不要讓電池耗盡(自動關機)。
4.如果要外出旅行,可把電池充滿,但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隨時為電器充電。
5.使用更為智能省電的操作系統。
使用注意事項
第一,鋰離子電池在人們的生活中隨處可見,各種便攜式電子產品、車載GPS等,鋰離子電池成為維持這些工具運轉的重要部件。保持鋰離子電池適度充電、放電可延長電池壽命。鋰離子電池電量維持在10%~90%有利於保護電池。這意味著,給手機、筆記本電腦等數位產品的電池充電時,無需達到最大值。 配有鋰離子電池的數位產品暴露在日照下或者存放在炎熱的汽車內,最好將這些產品處於關閉狀態,原因是如果運行溫度超過60攝氏度,鋰離子電池會加速老化。鋰電池充電溫度範圍:0~45攝氏度,鋰電池放電溫度範圍0~60攝氏度。
第二,如果手機電池每天都需充電,原因可能是這塊電池存在缺陷,或者是它該「退休」了。 對筆記本所有者而言,如果長時間插上插頭,最好取下電池(電腦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高熱量對筆記本電池不利)。
第三,通常情況下,50%電量最利於鋰離子電池保存。
充電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對鋰電池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新鋰電池,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
2、當出現機器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不要等到自動關機);
3.鋰電池的激活並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機器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
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單電芯鋰電池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請你及時改正,也許為時還不晚。
建議 每塊手機電池的壽命的確是恒定的,由它的充電循環次數決定,一般為400-600次。但用戶的使用習慣也會對電池產生較大的影響。不良的使用習慣,比如過度充電、過度放電、高溫放置環境等,都會對電池造成不可逆傷害,令電池折壽,有時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另外,通過關閉閒置程序,合理省電,把每一滴電量都用到刀刃上,在有限的電量里做更有意義的事情。
養成良好的使用習慣,不要等到徹底沒電再充電,也不要長時間連續過度充電等。鋰離子喜歡淺放淺充。當然,對於一個普通用戶來說,要時時記住何時該充電或關閉軟件等省電操作非常困難。金山電池醫生可一鍵智能做到這一目標,並且提供可根據自己實際生活習慣自定義的系統模式,幫助用戶更加合理地使用好手機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