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文山回應禁止7點至22點遛狗:不能等犬只傷人再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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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內容顯示,文山城規劃區範圍內犬類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養犬人必須辦理《動物免疫戶口冊》,對於擅自轉讓、塗改、偽造犬只《動物免疫戶口冊》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

通告還特別明確,不得攜犬進入廣場、花園、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公園、以及設有犬類禁入標識的公共場所。不得攜犬乘坐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出租汽車時,應當征得駕駛員同意;攜犬乘坐電梯時,應當將犬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戴嘴套。

此通告一經媒體披露,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一部分網友認為,該規定理應獲讚,希望全國推廣;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規定過於嚴格,養狗人在晚間遛狗又難免給休息的人造成影響。

11月5日,文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此規定由文山市政府牽頭出台,文山市正在參評全國文明城市,這麼做,也是考慮到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方面的管理需要。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市民們在日常鍛煉身體時遛狗,有時不及時清理狗狗糞便,對市容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執法局接到多起市民針對遛狗人士的投訴,「此前市區也有流浪狗傷人事件,我們一直在管理流浪狗傷人事件,這一次專門針對這個事情出台了規定。」

另有文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文山市區實際情況,早上7點以後、晚上22點之前是市民前往廣場、花園等公共場所集中鍛煉休閒的時間。公共場所人流量多,許多遛狗者也在同時段集中遛狗。為方便管理,規定7:00至22:00禁止遛犬。通告發布後,辦公室未接到對通告內容的投訴電話。雖然還有少數人在禁止時間內遛狗被工作人員發現,經宣傳教育後均表示理解,予以配合。

「(遛狗的)市民都積極配合,說‘以後會注意’,沒有遇到不理解的人。」上述工作人員說。

文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此規定由市政府出台,專門針對城市方面的管理。對市民而言,一旦遭遇流浪狗或惡性犬襲擊,就有可能染上狂犬病,面臨生命危險。該工作人員認為,不一定得等出事了再出台規定,這是防患於未然,「養狗的人拉街上又不管糞便,多不衛生,你在家裡養誰管你啊,這還有啥可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