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車將被整頓!六部委聯合發文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原標題:老年代步車將被整頓!六部委聯合發文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8日訊(記者黃鑫)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11月8日聯合公布《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裡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

據了解,清理整頓將從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開始,分為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是摸清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的基本情況。第二階段為整改階段,對於在前一階段摸底調查中發現的借用《公告》許可,或特種車輛生產許可名義超範圍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要進行整改,無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締查封。第三階段,省級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區域低速電動車產能壓減淘汰轉型調整方案,制定實施本地區清理整頓專項計劃,相關政策發布後,依法採取綜合措施清理不達標生產企業和產品。

「分階段開展清理整頓,是為了便於清理整頓工作有序展開,也是為了給生產銷售企業一個預期。」工信部裝備工業司相關負責人說。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資深專家黃永和告訴《經濟日報》記者,近年來,大陸低速電動車生產和市場規模無序擴張,生產企業數量已超過百家,產銷規模已超過百萬輛。但多數低速電動車產品不符合現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要求,生產企業不具備機動車生產資質,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上路通行,嚴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給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據統計,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為此,越來越多的交通參與者呼籲從源頭上加強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管,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公共交通秩序,處理好交通安全與方便出行的關係,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此類車輛的整治力度,減少安全隱患。

除了清理整頓已有產能外,《通知》還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工信部裝備工業司相關負責人強調說,各地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機動車輛生產銷售相關法律法規,停止制定發布鼓勵低速電動車發展相關政策,停止制定發布低速電動車準入條件,停止核準或備案低速電動車投資項目,停止新建低速電動車企業、擴建生產廠房等基建項目,停止新增低速電動車車型;已制定發布相關政策的地區,應立即停止執行,正在建設的項目要立即糾正,確保低速電動車產能不增長。

為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知》還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制訂在用低速電動車處置辦法,研究設置一定時間的過渡期,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產品。相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後續相關政策措施,並建立部際聯動、部地聯動和聯合督導機制,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對落實要求成效顯著的地區和部門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不作為的追責問責。

黃永和介紹說,對低速電動車的清理整頓堅持「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自2015年7月起,符合條件的低速電動車企業就可升級為新能源汽車企業,並生產合規的新能源汽車。國內如知豆、禦捷、奔馬、陸地方舟等企業已經升級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並有多家低速電動車企業正在積極準備申報中。

2016年,工信部、國家郵政局已分別開始牽頭組織修訂兩輪電動自行車、三輪快遞專用電動車標準,國家郵政局也在抓緊研究三輪快遞專用電動車相關管理政策。目前,電動自行車標準已經發布,電動摩托車標準(含兩輪和三輪)國標委正在履行發布程序,這兩個標準實施後,將無縫劃分自行車和摩托車產品界限。

新聞深一度

泛濫的低速電動車該治治了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駛上大街小巷,影響交通安全,引發不少交通事故。走機動車道的低速電動車該不該上牌,不合格的低速電動車為何又能上市,要解決這些問題亟需盡快出台統一的治理規則,從生產源頭開始嚴格實施監管,強化公共交通安全。

低速電動車由於價格低廉、操作簡單,近年來成為應用日益廣泛的代步工具。但部分地區正逐步失控,生產銷售規模加速擴大,低速電動車大規模發展和使用加劇了交通擁堵。尤其是很多產品以「老年代步車」等名目違規生產銷售,並且無證無照上路,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引發了諸多安全和秩序問題,嚴重影響城市綠色交通、慢行交通發展,並帶來了鉛酸電池環境污染隱患。

從生產製造源頭到使用過程,遊走在「灰色地帶」,遊離於規則制約,是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低速電動車的行業準入、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環節,都存在著規則和監管缺位、薄弱問題。全國各地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五花八門,準入門檻不高,滋生了行業亂象。生產過程中對規格、質量把控不嚴,大量超出合理功能的產品流入市場;一些質量低劣的產品安全風險大,其劣質電池也增加了隱患。在使用環節,有的低速電動車已具備與微型汽車高度相似性,卻不用掛牌照,一些駕駛人未經系統培訓,未獲取駕駛資格,違反道路交通規則現象突出。

更令人擔憂的是,規則和監管的缺失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效應。由於缺乏行業規範標準,一些低端生產廠家生產工藝簡陋,沒有核心技術,為與中高端企業搶奪市場,迎合不合理的消費需求,一方面在產品設計上越來越「汽車化」,不斷放大尺寸、提升動力,另一方面在生產製造上偷工減料,壓低銷售價格,達到行銷效果。事實上,這些低端落後產能並不符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質增效的要求,如果一味放任發展,反而侵吞了中高端企業的市場空間,不利於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同時,一些使用者利用交通管理在低速電動車領域的「盲區」,違章駕駛卻不用承擔違章後果,也造成了不好的交通安全文化導向。

值得欣慰的是,越來越多的城市已啟動了治理低速電動車行動。有的著力於禁售、限售,防止超常產品流入市場;有的出台相關禁行、限行措施,加強交通安全治理。低速電動車經過近幾年的爆炸式增長,要規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當前尤為緊迫的是,要盡快出台統一的治理規則和監管意見,為各地治理工作提供明確的規範基礎。

在堅持法律規則一致性的前提下,統一的治理規則也應有一定的治理機制差異性考量,比如地域區別、城鄉差別、群體區分、存量和增量區別等,通過統一的治理規則和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差異化措施,盡快扭轉行業秩序,提升公共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