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女子護孩遭狗主打:養犬管理法規不能再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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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檢察日報評「女子護孩遭狗主毆打」:養犬管理法規不能再沉睡

11月7日《北京青年報》報導,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的徐女士帶孩子在小區門口散步時,遇到未拴狗繩的寵物犬。因小狗追逐嚇到孩子,徐女士用腳驅趕,因此與犬主金某發生口角,隨後被金某毆打致左手環指骨折。目前,金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另據澎湃新聞報導,餘杭區城市管理局相關人士表示,「我們已經查實涉事犬只屬於無證犬,目前已被扣押,並將按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相關條款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養犬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沒收或者捕殺犬只,對個人養犬的將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我仔細看了網上衝突視頻,金某先是將被害人推至轎車引擎蓋上進行毆打,被群眾勸開後再次上前,打倒被害人並騎在其身上用拳頭擊打——有多大仇恨在,至於下此狠手?一男一女,力量懸殊,未形成對打之勢。如果是兩個勢均力敵的男子,用上兇器鬧出人命,是有可能的。

打人者受到刑事追究,罪有應得。不過,類似事件各地已多次發生,如果我們僅僅滿足於責任人受到追究,或許過不了多久,我們就會看到下一次。

一些人有養狗的需求,這種需求應該得到尊重,但養狗對其他人以及社會可能造成的妨礙,也是現實存在的。通過立法平衡雙方利益,做到和諧相處,是立法部門的職責,也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各地都出台了有關養犬的規定,養犬需登記、遛狗應拴狗鏈等是「標配」,但實施效果卻不盡人意,多數法規處於「沉睡」狀態。

媒體曾對江西省南昌市養犬情況作過報導,該市寵物犬超過2萬條,辦理寵物證的只有400多條。城市養犬長期處於「失控」狀態,是一種普遍現象,非南昌市獨有。至於遛狗不拴狗鏈,恐怕很少有人沒見過。對於依法養犬,規定是明確、嚴格的,但是,不依法養犬行為普遍存在,而執法狀況堪憂,更多的是矛盾激化演變成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之後的介入,「防患於未然」的主動介入並不多。

政府部門執法、基層組織參與治理、社會公眾監督、養犬人自律,加強養犬管理,四個環節每一個都不可或缺。而且,四個環節並非孤立的,而是相輔相成:政府部門執法嚴格,基層組織參與管理有力,社會公眾監督的積極性就會更高,養犬人也會更自律。相反,執法不嚴格、管理不得力,長此以往,「依法養犬」難以做到,一些人容易形成「想怎麼養就怎麼養」的習慣和思維定勢。

執法機關對違法者作出處罰,基層組織對輕微違法者作出提醒,是以社會治理者身份出現,具有強制屬性。懾於這種強制力,違法者多會接受。與之相比,來自公民個人的提醒、抗爭,卻容易形成雙方對抗。當其他手段未充分發揮作用,養犬人和被傷害人的矛盾成為主要甚至唯一矛盾,激烈衝突一再發生,也就不足為奇了。而最終的買單者,除了受害人,也包括養犬者本人——如果有關機構之前的治理到位,他也不至於面臨牢獄之災。

哪個部門負責養犬登記和年檢,哪個部門負責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的查處,哪個部門負責犬類的免疫、檢疫……各地法規都規定得一清二楚,責任明確到位,但實施不佳。問題積重難返,執法力量不足等,都是客觀存在的原因。然而,在相關矛盾日益尖銳,激烈衝突一再發生的現實下,養犬管理法規不能再「沉睡」。依法養犬,才能做到雙贏,這是多次衝突後人們形成的共識。 

來源:曙明/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