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薪寶爆雷後續:4人受審主犯被判3年半 法人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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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薪寶爆雷後續:4人受審主犯被判3年半 法人仍在逃 新聞 第1張

漲薪寶爆雷後續:4人受審主犯被判3年半 法人仍在逃 新聞 第2張

新金融探案 11月5日消息,此前兌付逾期被警方調查的漲薪寶有了新進展,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日前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宣判,鄧隱、蔡秦等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三年六個月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譚江波(在逃)於2016年5月開辦了漲薪寶網路信息技術(武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漲薪寶公司),公司註冊地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86號漢街總部國際B座19樓,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隨後,譚江波聘用被告人鄧隱為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運作、聘用被告人蔡秦為公司業務總監負責公司業務、聘用被告人張會為公司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的帳目和兌付客戶的本息、聘用被告人洪雙林為漢街公司經理,於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間,先後採取線上(車貸)和線下(援非項目)投資債權的名義、承諾高額利息,向不特定對象宣傳,與38名投資人簽訂了《出借咨詢與服務協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525.4萬元(人民幣,下同),尚未兌付資金480餘萬元。所吸收的資金由譚江波個人支配。

浙江金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以下簡稱金巖武漢分公司)系浙江金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巖控股)於2015年5月在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註冊設立的分支機構。被告人鄧隱受聘於當年7月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負責公司經營、被告人蔡秦受聘擔任該公司業務經理負責業務、被告人張會受聘擔任該公司業務總監負責發展團隊,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間,金巖武漢分公司先後採取以投資債權(車貸和房貸)的名義、承諾高額利息,向不特定對象宣傳,與21名投資人簽訂了《出借咨詢與服務協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204萬元,尚未兌付資金187餘萬元。所吸收的資金由金巖控股支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鄧隱、蔡秦、張會、洪雙林擾亂金融秩序,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受他人聘用,合夥向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存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鄧隱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被告人蔡秦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張會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洪雙林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非法吸收的資金繼續予以追繳,按比例發還。

據金融虎旗下新金融探案了解,漲薪寶爆雷是在去年4月,當時有報導稱,「漲薪寶」出現兌付逾期,且公司負責人也處於失聯狀態。據楚天都市報報導,漲薪寶公司與客戶所簽協議上,所提到的債權轉讓方和服務方,均稱沒有與漲薪寶公司有過任何合作,協議上的公章也屬於漲薪寶公司偽造。這家公司登記的經營範圍中也並沒有理財投資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書中還提及了另一家問題平台——金巖控股。資料顯示,金巖財富是浙江金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推出的互聯網借貸信息服務平台,於2014年9月正式上線經營。浙江金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註冊資本金2億元,其前身為2009年成立的浙江金巖服務外包有限公司。集團總部設於浙江寧波,是一家集金融服務、資產增值管理、創業投資為一體的大型金融類集團公司。在杭州有超過8家分公司。在北京、浙江、江蘇、山東、廣東、福建、河南、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四川、安徽、湖北、山西、陜西、雲南等地已開設超過300家分公司。據媒體此前報導披露稱,在金巖財富投資的人數近7萬人,現因逾期未兌付組建維權群的用戶已達到兩千多人,投資人粗略統計牽涉資金已達到十億多元;目前,還有投資者未到期,涉案金額可能將進一步擴大。

去年2月,浙江金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問題,已被杭州公安機關刑事立案。金巖控股總公司和在杭下屬各分公司部分涉案人員已抓獲歸案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金巖控股多地分公司已經宣判。其中,臨安分公司、昌化分公司負責人周金銀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被告人周金銀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並判令追繳被告人周金銀違法所得。

新昌分公司負責人胡展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胡展違法所得人民幣四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紹興柯橋分公司負責人何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何軍退繳在本院的人民幣四萬二千元,予以沒收;暫存於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的電腦主機箱四台,予以沒收,並由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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