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債權人達成和解 永泰集團75%股權解除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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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與債權人達成和解 永泰集團75%股權解除凍結

新京報訊(首席記者 趙毅波)11月26日,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永泰集團與債權人湖州慶匯已達成和解。由於雙方此前的衝突,永泰集團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近裁定,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8)京02執596號執行裁定,於2018年9月3日凍結被執行人永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永泰集團有限公司96.97%的股權。現因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人湖州慶匯投資有限公司申請解除永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永泰集團有限公司75.54%的股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北京市二中院裁定如下:解除永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永泰集團有限公司75.54%股權的凍結。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截至目前,永泰集團和湖州慶匯母公司寶德股份尚未就此發布公告。

11月7日早些時候,新京報獨家報導,因涉及上市公司寶德股份旗下的一筆5億元貸款,永泰集團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依據文號為(2018)京方圓執字第0208號,立案時間是2018年8月24日,案號(2018)京02執596號,做出執行依據單位為北京市方圓公證處。

據了解,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支付貸款本金5億元,利息2283萬餘元。復利46萬元,違約金50萬元,罰息和復利,及90萬元公證費,被執行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發布時間2018年10月29日。

11月7日下午,永泰集團人士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永泰集團及永泰能源正積極響應中央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化解債務風險的號召,正採取多項措施處置債務危機。

永泰集團稱,一是成立了債委會,根據債委會的要求,債務處置要由債委會統一協調,因此永泰集團及永泰能源並沒有回避債務問題,而且在積極應對,不能說是「老賴」。二是引進戰投,三是處置資產,四是債轉股,同時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

公開資料顯示,民營能源巨頭永泰集團資金持續緊張。7月5日,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資券違約。其後,永泰能源及其背後的永泰集團使出渾身解數實施自救。

今年8月,永泰集團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銀保監會、人民銀行、證監會、山西省、河南省、蘇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席,70餘家金融債權機構、部分債券受托管理機構及債券持有人參會,對永泰集團債務風險化解工作進行研究部署。

會議認為,債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一致行動形成合力,不抽貸、不壓貸,妥善處理到期債務;不採取起訴、查封資產等措施,已發生訴訟和查封的要按照有利於重組和風險化解的原則,妥善協商處理,不影響實體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要綜合利用各種資源,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對於湖州慶匯所屬的上市公司寶德股份而言,與永泰集團的關係一度曾趨於緊張。

寶德股份11月初公告,控股子公司慶匯租賃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湖州慶匯投資有限公司部分委托貸款項目可能存在風險,為了控制相關風險,湖州慶匯已向法院申請了部分項目的強制執行。

寶德股份稱,雖然永泰集團目前出現流動性風險,但湖州慶匯上述委托貸款項目相關合同及增信措施均辦理了強制執行公證手續,目前永泰集團生產經營正常,正在通過出售資產、爭取授信、債轉股、戰略重組等多種方式積極解決流動性問題,慶匯租賃也將和永泰集團積極協商增加新的增信措施,目前相關風險尚在可控範圍內。

寶德股份表示,未來,如永泰集團未能解決流動性問題,上述委托貸款項目可能存在無法全額收回本息的可能性,將對慶匯租賃及本公司經營業績產生 不利影響。根據公司會計政策,依據謹慎性原則,公司已於2018年6月30日計提了1250萬元資產減值準備。

新京報首席記者 趙毅波 編輯 劉曉陽 校對 李立軍

記者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