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派是「好漢」,高通像「美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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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夢派科技公司總經理簽發了一份公司內部文件,題目是《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

這份通知表達了公司抵制美國品牌電腦、手機、汽車的姿態。其中明確提出,員工購買華為中興手機,公司按市場價的15%給予補貼,員工購買蘋果手機,公司按市場價的100%予以罰款。

這份公司內部文件流傳到網上之後,引發了巨量的關注,叫好者很多,質疑者也有。總之,這個從前極少有人聽說過的夢派公司,一下子成了網紅,知名度大大提升。

從傳播學的角度講,爭議是最好的「流量入口」。一個人,一個公司,能夠在安全的範圍內引發巨大的爭議,必然能夠獲取巨大的流量。

這份通知之所以引發巨大的爭議,是因為它暴露了一個「千古難題」——可不可以為了「民族大義」侵犯個人權利,並由此衍生出另一個難題——一個行為是否有利於民族大義,由誰來認定?

夢派的總經理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出一個概念叫「國家道德」。他認為,在美國如此打壓華為的情況下,還繼續使用美國手機是沒有「國家道德」的。因此,公司18個股東開會決定,員工購買蘋果手機,罰款。

老實說,在劉丹造出的「國家道德」這個詞兒面前,我是犯暈的——是不是說,作用一個蘋果手機用戶,我現在是特別不道德的,且這種不道德達到了「國家級」?想到此,我有種眩暈感。

但至少有一點我是清晰的,按照劉丹的說法,那就是當此之際,購買華為的產品,使用華為手機,就站在了民族大義的一邊。可是,為了做到這個民族大義而對員工進行100%罰款,則是侵犯員工的權利。

這就得出一個結論,在維護民族大義的路上,可以侵犯個人的權利。

但這就產生一個悖論,我們維護民族大義的目的最終是為了什麼?難道不包括維護個人的權利麼?

如果必須通過侵犯個人權利的方式維護民族大義,那維護民族大義的意義何在?即便是民族復興如此宏大的事業,最終也要落腳到個人權利之上啊。

當然,我寫這些不是要跟劉丹探討道理。我覺得劉丹也不會跟我探討——他讓我想起了「梁山好漢」。

梁山好漢的旗幟是替天行道。在這個旗幟之下,殺人、放火、屠城、搶劫,都是正義的。好漢的邏輯就是,為了正義,可以不擇手段。

祝家莊是朝廷的幫兇,就三打祝家莊;懷疑扈家莊是祝家莊的聯盟,就血洗了扈家莊。大名府迫害盧俊義,那就洗劫、火燒大名府。

梁山好漢從來不談法律,夢派的這個通知也不講法律。按照水滸傳的規則,我覺得夢派屬於「好漢」。

梁山,難聽點說是黑社會團夥,好聽點說是俠客聯盟。無論黑社會還是俠客,都是藐視法律的。

就在夢派走紅之際,美國高通公司在其官網公布了一則消息——這消息可能讓夢派很振奮——高通宣布,經福州中院裁定,因兩項專利侵權,禁止蘋果在中國進口、銷售部分蘋果手機。意思是,高通以蘋果侵犯專利權為由,向福州中院提起了相關訴訟,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相對而言,高通算不得好漢,他是用法律手段打擊蘋果,從而維護自己的權利。當然,高通的行為更不符合民族大義,相反,從美國的角度看,這家公司毫無「國家道德」,堪稱「美奸」。畢竟它與蘋果同屬美國公司。

試想,如果這個時候有一家中國公司起訴華為侵權,該是多麼不合時宜的「漢奸」行為啊。

總之,世間很多事兒是錯亂交織的——什麼是愛國,什麼是大義,什麼是道德,其實並不那麼容易辨別。如果你理解能力不夠,可能會精神錯亂。

為了避免精神錯亂,我覺得做人還是應該單純一些。

比如,夢派公司的員工面對公司下發的通知——不要去想自己的權利是否受到的侵犯,否則會陷入痛苦——只需要為自己有幸在一個如此有民族大義和國家道德的公司里工作自豪,就行了。

但是,從外界來說,站在民族大義的制高點的夢派還是不可避免地遭到了質疑。畢竟,網上的吃瓜群眾很閒,也不擔心被夢派公司罰款。

為此我向夢派公司獻一個計策,不要罰款,不要讓人誤會公司是以維護正義之名通過罰款搞創收。罰款不僅涉嫌違法,還顯得太小家子氣。應該加大對購買華為手機員工的獎勵,以此吸引員工主動放棄使用蘋果手機。

這樣,不僅支持了國貨,而且可以化解侵犯員工權利的質疑,何樂而不為?

比如,員工買一個華為手機,公司獎勵員工10萬元人民幣,當然,獎勵100萬元更好。我相信,夢派公司全體員工會迅速普及華為手機。

如此,這夢派的民族大義和夢派的國家道德,就顯得更加高大和崇高了。

最後,打倒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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