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種無限極保健品3種沒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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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種無限極保健品3種沒備案 新聞 第1張

田女士出示的診斷證明

8種無限極保健品3種沒備案 新聞 第2張

田女士與「指導」老師的對話

1月16日,陜西商洛的田女士反映,女兒疑因服用無限極產品導致心肌損害,消息引發關注。田女士稱,女兒患幽門螺桿菌感染後,在無限極「指導老師」樊某推薦下停藥並大量服用無限極產品,但在幾個月後卻被診斷出心肌損害、低血糖等病症。

昨天,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回應稱,樊某系陜西經銷商,存在誇大宣傳成分。公司向田女士及其女兒道歉,並向陜西省相關部門匯報情況,並聯繫對產品進行檢測鑒定。

北京青年報記者梳理髮現,在過去三年中,無限極產品曾被卷入至少2起生命權糾紛案中,其中患病受害人均在銷售人員指導下,停藥服用無限極產品,最終死亡。法院判決中,銷售人員被判承擔一定責任。

事件

孩子疑服用保健品後患病

田女士稱,2017年,其女兒心心(化名)被診斷為「幽門螺桿菌感染」,醫院開了藥讓孩子回家服用。在女兒服藥期間,田女士認識了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的一位「指導老師」樊某,並聽信了樊某的話「服用無限極無任何毒副作用的保健品就能治好孩子」,隨後她給孩子停用醫院開的藥,轉而服用8種無限極產品,包括無限極兒童口服液、無限極鈣片、無限極益生菌、無限極潤和津露、無限極紅果清露、無限極源樂餐粉等。

田女士說,樊某曾保證「醫院治不好的病,吃無限極能好」,她在多數無限極保健品包裝盒上也並未看到「少年兒童不宜食用」的提醒。

田女士稱,2017年10月到11月孩子出現頭髮枯黃、眼睛渾濁等症狀,經醫院檢查被診斷為佝僂病、幹眼症、眼壓高、肝損害、心肌損害、低血糖等。

田女士發布的一張西京醫院門診病歷顯示,女兒心心被診斷為「心肌損害、低血糖肝損害原因待查」。在田女士發布的和樊某的聊天記錄中,樊某曾表示無限極產品無任何毒副作用,保健品是調理型,讓她停藥是在保證能調理好的前提下進行。

回應

經銷商存在誇大宣傳

昨天,無限極方面媒體事務總監張前對北青報記者回應表示,在關注到田女士的投訴後,公司總部成立專項小組,與陜西分公司負責人一起責成並督促經銷商樊某,約見田女士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見面。見面期間,樊某表示賠禮並鞠躬道歉。但溝通因補償問題有分歧,雙方暫時中止會話。張前稱,「原本是打算60萬元和解,但後來家屬方面將價格提高到100萬,公司暫時沒有準備。」

張前稱,樊某是公司經銷商,並非直銷人員,且確認存在誇大宣傳情況。經公司調查,樊某嚴重違反了與公司簽訂的《經銷商協議》條款,公司將督促並責成其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推進事件解決。待事件妥善解決後,再依照公司相關規則,對當事經銷商予以處理。

無限極公司也表示對經銷商管理措施不力,對消費者關懷不夠,對此深感慚愧,並向田女士及其女兒誠懇道歉。目前,公司正向陜西省食藥監局及相關部門匯報情況,聯繫相關部門對相關產品進行檢測鑒定,並對田女士女兒的身體健康進行全面檢查。

家屬

如不能協調將走司法途徑

昨晚,田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之所以沒有同意簽署無限極公司60萬元的賠償協議,是因為覺得健康用金錢買不到。同時田女士覺得事發後一年走來非常不容易,多次投訴但沒有結果。田女士表示,孩子目前狀況比較穩定,造成的後遺症已經沒辦法治療,身體成長髮育會不會受影響都是個未知數。

田女士稱,1月17日當天,無限極方沒有再跟進協調,樊某也沒有回應,下一步打算能協調處理就協調處理,不能協調處理就走司法途徑,希望不要讓誇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再傷害其他人。

調查

有銷售商以保健品為名賣飲料

對於田女士購買過的8種無限極產品,北青報記者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查詢發現,無限極常欣衛口服液具有調節腸道菌群、對胃黏膜有輔助保護功能,適宜腸道功能紊亂者、輕度胃黏膜損傷者,不適宜少年兒童,且不能代替藥物。而無限極益生菌、無限極潤和津露、無限極紅果清露三款產品在食藥監管理總局官網沒有保健品批准文號信息。

對於三款產品沒有保健品備案的情況,無限極媒體事務總監張前回應表示,無限極產品中有一部分是保健品,其他沒有備案的可能產品性質是食品而非保健品。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網上銷售的無限極牌善樂星益生菌固體飲料每盒16包,每包2克,包裝盒顯示統一零售價160元,但實際售價從109至128元不等。產品介紹稱,該款益生菌固體飲料可調理腸胃、提高免疫力。實際上,該款產品的生產批號為SC10611160411487,屬於固體飲料,並非保健食品,且並非無限極公司直接生產,而是無限極公司委托杜邦營養食品配料(北京)有限公司生產。

同樣,目前網上銷售的無限極潤和津露、無限極紅果清露售價為55至75元不等,每瓶600毫升。其生產批號是SC10644078300367,也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果汁飲料,也並非無限極公司直接生產,而是委托開平市李氏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

但在網購平台,有賣家稱,無限極潤和津露屬於濃縮果汁,不是保健品,但潤和津露具有潤肺止咳作用,紅果清露則能清熱降火、潤澤腸道。

也有賣家聲稱,潤和津露就是保健品,保健品滋潤肺部、生津止渴、利咽喉,對呼吸系統具有整體調理作用,適宜各種人群,尤其燥熱人群。可佐餐時或餐後飲用,按1份潤和津露加4份水,攪勻即可飲用。

目前,無限極公司官網的產品展示包含無限極健康食品、護膚品、養生用品、個人護理品、家居用品,但都只有產品名稱、圖片與價格,沒有詳細介紹,關於該公司的相關介紹也都已經顯示「404」。

判例

被認定未能嚴管銷售人員

北青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看到,在近幾年中,無限極及其銷售人員至少涉及2起生命權糾紛,且均在判決中被要求承擔一定責任。其中一起案例中,無限極曾被認定未能對其銷售人員嚴加管理。

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起生命權糾紛案民事判決書中,一審法院查明,王強(化名)是原告王天國和喻可會長子,生前患癲癇病近十年,需長期服用癲癇藥物控制病情。在被告趙繼勇推介下,喻可會購買無限極產品。2016年5月,趙繼勇配送可服用2個月的無限極產品至原告家中,並要求王強加大劑量服用。

王強按趙繼勇要求服用無限極系列產品,停服治療癲癇病藥物。5月11日起,王強偶發癲癇病,其後發作越加頻繁,但趙繼勇均稱系服用無限極產品正常反應。5月18日凌晨,王強病逝。

王天國和喻可會到法院起訴後,一審認為,王強因病死亡的主要責任在於死者自身疾病及王天國、喻可會照顧護理失責。但趙繼勇作為保健品銷售人員,明知王強患病多年,提供並要求王強同時服用多種無限極產品、且在產品標註上均刻意加大劑量服用,在王強癲癇病頻繁發作時稱系正常反應,使王天國、喻可會等人錯失送醫治療時機,趙繼勇應承擔次要民事賠償責任。法院判決趙繼勇共賠償6萬元。一審判決後,趙繼勇提出上訴,最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本報記者 郭琳琳 戴幼卿

統籌編輯/蔣朔

作者:郭琳琳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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