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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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未分類 第1張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劉昌松

3.完整新聞標題: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足認勾串之虞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年08月31日 04:53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日因涉嫌京華城圖利案遭約談,因拒絕夜間訊問,31日凌晨遭檢察官
當庭諭知逮捕,柯文哲已行使提審權,依法在法官認定逮捕程序是否合法前,不得繼續偵
訊;同時遭約談的前副市長彭振聲,在訊後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針對逮捕柯文哲一事
,北檢解釋,因柯文哲涉嫌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所以決定逮捕。

北檢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暴增案,先前以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將市議員應曉薇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押禁見獲准後,30日依圖利罪嫌約談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2
人,柯文哲在31日凌晨0點40分左右,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柯文哲表示不願接受夜間訊
問,檢察官暫時休庭,約2點時重新開庭並告知逮捕。

至於前副市長彭振聲,是柯文哲任內欽點的京華城專案PM,且是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
主委,8月12日首度被傳喚到案後,遭檢察官改列為圖利罪被告,暫時請回但限制出境出
海及住居,因隨著案情發展,檢察官認有再次釐清的必要,30日2度約談後,認為彭涉嫌
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同時遭到約談的,還有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彭振聲妻子謝夏蕎,分別因協助丈夫處理銀行
提領匯兌等財務事宜,被依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後,已先後獲檢察官諭知請回,陳佩琪搭乘
黃珊珊的車子離開,謝夏蕎則是自己叫計程車,2人在面對媒體採訪時都未發一語。

北檢針對柯文哲聲請提審一事說明:檢察官於今(31)日凌晨對柯姓被告訊問過程中,被告
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被告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
仍遭被告拒絕,經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
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被告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
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
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
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31/2807913.htm

6.備註:

早上搜索四小時
結果用沒有金流的圖利罪來辦
也對啦
真查到金流媒體早就拿出來批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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