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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之名》大結局了。這部劇木木也追了很久,一開始我喜歡他們三兄妹的感情。他們雖然不是一家人,但是勝似一家人。我特別喜歡看他們吃飯的鏡頭,因為覺得特別真實。
熱騰騰的飯菜,一家人圍坐一桌,李尖尖,賀子秋,林霄,李爸,林爸。原本是三個家庭卻因為機會巧合湊到了一起,這一過就是二十年。很像中國版的《1988》,盡管都是瑣碎的日常,細節往往最是打動人。
但是隨著劇情的發展,他們每一個人都在經歷著截然不同而又相互交織的人生。看著他們逐漸成長,從幼稚變得成熟。我發現他們每一個人背後,都代表著一個家庭。他們每個人的人生軌跡都和自己的原生家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1
好孩子?壞孩子?
齊明月的媽媽最引以為傲的,是自己有一個乖巧的女兒。她特別爭氣,她長的漂亮,成就好,每次考試從沒出過班級前五。每次開家長會特別有面子,分析起教育經驗來頭頭是道。
而明月從來不違抗媽媽的要求,媽媽要她穿粉色的衣服,她就說是自己喜歡粉色;媽媽點鮑魚,她不敢點扇貝;她想吃油麥菜,媽媽卻給她點了上海青。
只是到最後,媽媽要她當律師,她終於開始反抗了。她知道媽媽不會聽她說話的,於是她選擇自毀式的反抗——高考少填一張答題卡。
我們的文化,喜歡好孩子。在家聽父母的話,依賴父母,在學校聽老師的話,依賴老師。「好孩子」的生存空間被一點點擠壓,最後壓得喘不過氣來,只能反抗。
就像明月說的:
我就像裹在一個繭裡,我媽每吐出一根絲,我不扯斷,日積月累,我就被裹住了,出不來了。
我們的生命中有兩個叛逆期,一個是一歲半到三月,另一個是青春期。每個青春期的孩子都會表現出強烈的叛逆,不聽父母的話,什麼事都要自己來。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完成必須完成的任務:脫離對父母的依賴,走向獨立的自己。
當走完這個叛逆期之後,在十八歲的時候會形成獨立的自我。這時候他們就知道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這也意味著他們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了。
但父母控制欲望太強,會推遲叛逆期。明月到25歲才敢真正對媽媽說不,才敢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爸媽。她說:
我一定要當記者,
我一定要去北京,
我一定要去外面,
看看世界,
我一定要去摔跟頭,
我一定要去吃苦,
我要看看我自己,
到底能奔成什麼樣子。
「好孩子」努力學習也好,努力工作也罷,都不是發自內心的,而是為了滿足父母和家人的期待。
明月一直在做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卻一直在壓抑自己的個性。積攢的負面情緒沒處發泄,只能半夜偷偷喝酒,跟母親撒謊,自己過的很好。
父母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最後卻責怪孩子變壞了。
2
父母把「理想自我」投射到孩子身上
明月的媽媽總是說「我這都是為了你好」「我都是為了這個家」,乍一看似乎有那麼些偉大的味道。
明月的媽媽幫孩子安排了生活的一切,嫌明月自己買的車不好,要給明月換車;怕明月未來在婆家受欺負,給明月買學區房;即使明月搬出去住了,她也要隔三岔五的去打掃衛生;覺得明月記者的工作不夠體面,給孩子買了公務員考試的資料,督促明月學習……
明月媽媽仿佛在犧牲自己,來滿足孩子的需要。但實際上,這一切都來自於父母的自戀。父母無視孩子真實的成長需要,將孩子當作自己的另一個「我」,給予過度滿足。換句話說,無限制的給予孩子,就是在無限制的給予自己。
每個人內心中都藏著兩個「我」。一個是「內在的父母」,另一個是「內在的小孩」。當做父母時,「內在的父母」就是我們自己,而「內在的小孩」是我們的童年記憶和自己理想中的童年。
父母將自己的「內在小孩」投射到現實中的孩子身上,他們無節制的給予孩子,其實是在無節制的給予自己。
僅此而已。
3
舍不得孩子受苦,其實是自己的事情
大人總怕孩子走彎路,於是幫他們規劃好了一切。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想拿下十米開外的玩具,大人懂了他的意圖,於是急急忙忙將玩具拿給孩子。當大人這樣做時,孩子是什麼感受?如果只是一次兩次還好,如果這樣的事情總是發生,孩子會非常憤怒。
因為相比於拿到這個球,孩子更重要的是需要獨立完成這個過程。在跌跌撞撞的走向這個球的過程中,他的手,腳和身體會產生一系列的感覺和體驗。他會感覺到,是他在努力,並且成功的拿到了球。這就是自我成長的過程。
明月的媽媽幫她安排了相親,對方是事業單位,為人成熟穩重。在我們看來,沒有什麼不對。但是對於明月來說,這就像提前給她拿到了那個球。失去了中間的過程,拿到球就失去了意義。
明月暗戀林霄,並且向對方表白。但是林霄喜歡的人不是自己,而是李尖尖。她覺得被兩人嘲謔了,像被當猴耍一樣難堪和憤怒,還有沮喪。
但是後來,她逐漸認識到對方不喜歡自己,不代表自己不優秀。也認識到自己喜歡林霄,是因為他肯定了自己。而作為一個一直活在媽媽的否定中的乖乖女,她太需要別人的肯定了。所以當林霄肯定她的優秀時,她以為這就是愛情。
明月兜兜轉轉了一大圈,沒有遇到愛情。但是她卻重新認識了自己。
看不得孩子受苦的父母,是自己童年比較苦,他們對此很不甘心,於是有了孩子之後,就拼命照顧孩子,發誓不讓孩子受苦。看起來他們是不讓自己現實的孩子受苦,其實是不想讓自己的「內在小孩」受苦。
父母將自己的內心的東西投射到孩子身上,並且以「為你好」的名義,拒絕孩子獨立,為孩子做事。實際上他們將孩子當成了自己的替代者。
他們潛意識裡認為,孩子必須扛著自己未竟的夢想走完剩下的路,否則就是對不起自己。
4
做一個成熟的父母
青春期孩子沒有學會直接表達感受,他們什麼事情都想自己搞定。但是遇到了解決不了的麻煩怎麼辦?他們通常的做法是,做一點有些過分的事情,用這種方式告訴大人,自己遇到了麻煩。
美國家庭治療大師薩提亞說:「當孩子確實有錯誤需要糾正時,充滿慈愛的父母通常會採取很坦誠的方法,詢問原因,傾聽孩子的心聲,給予關愛和理解,同時體會孩子的感受。最後,才利用恰當的時機,在孩子自然地想傾聽時才給他們講道理」
換句話說,成熟的父母不會在第一時間去處理孩子的問題,他們會先處理孩子的感受。假如父母都能做到這一點,那麼孩子的很多問題解決起來會簡單的多。
5
學會做「兼職」父母
青春期的孩子具有強烈的獨立意識,此時他們不再需要父母事無巨細的告訴他們,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他們需要的是父母的指導,幫助他們獲得本領,掌握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如何選擇未來的職業方向,如何規劃未來等等技能,以便日後走向獨立的生活。
如果這個時候父母依舊把所有的精力都傾註在孩子身上,事無巨細的掌控孩子的生活,那麼孩子出現叛逆,任性,喜怒無常,不講禮貌,缺乏積極性也就不足為奇了。
所以我建議:第一,父母回歸自己的生活。專註於自身的成長。如果說父母在按照自己的理想自我塑造孩子,那麼此時必須克制這種潛意識。最好的辦法就是關心自己的成長,多去做自我提升。
第二,在心理和情感上和孩子劃清邊界。在中國式的親子關係中,往往最缺乏的就是界限感。要麼父母無條件的付出,養出了一個貪婪自大的孩子;要麼父母打著愛的燈號,向孩子無度索取,養出了一個迎合父母的卑微的孝子。 父母必須和孩子劃出權力界線,承認孩子是個獨立的個體,歸還屬於他自己的空間。
第三,學會做「兼職」父母。將自己的家庭角色轉變過來: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排在首位,母親或者父親的角色排在第二位。夫妻可以把精力更多的花在彼此,而非孩子身上。這時父母成了兼職的父母,全職的夫妻。這對於孩子來說是最好的。
教育這事,有時候少即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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