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生廚餘全面回收 明年起未分類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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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生廚餘全面回收 明年起未分類將開罰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台中市的垃圾平均有17.2%為生廚餘,為了有效減少垃圾量,提升生廚餘再利用,台中市政府公告生廚餘分類回收規定,今年為期一年宣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如未依規分類回收,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台中市自108年10月開始推動家戶生廚餘全面回收,生廚餘在一般垃圾占比已自23.5%下降至17.2% 。為進一步促進生廚餘再利用,市府去年底公告「 台中市一般廢棄物之生廚餘分類回收排出規定」,今年宣導,明年起如未依規分類回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開罰。目前全市生廚餘均送至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台中市首創「生廚餘厭氧發電」,以厭氧醱酵67日即可產出綠電。

環保局說明,生廚餘包含果皮、水果殘渣、未經烹飪的各式蔬菜殘渣(如皮、籽、菜心、塊莖等), 以及沖泡過的茶葉渣、咖啡渣、黃豆渣等,民眾分類後交由清潔隊垃圾車回收;如為60戶以上社區大樓, 可向清潔隊申請設置生廚餘回收桶,由環保局專車前往收運。

環保局提醒,果核類、果殼類(椰子、榴槤等)、筍殼(筊白筍、 玉米筍、竹筍等)、玉米芯、鳳梨冠芽、蛋殼、海鮮殼、長纖維類( 甘蔗皮、蔗渣、麻薏莖、香芧草)、茶葉包、 咖啡包等皆屬一般垃圾,不得作為生廚餘回收。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