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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陳煒
無需加油、出事故不用管,充電一夜能開上百公里等「實惠」,讓很多人開始青睞租用電動汽車代步。隨著租車人群增長,長沙的一些司機卻發現電動汽車若出現質量、售後及使用等方面的問題時,他們因摸不清「套路」,反倒比普通汽車維修更麻煩。最近,長沙市民李錫(化名)察覺電動汽車有「貓膩」,而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打來了維權電話……
【市民反映】
租用電動汽車,頻出故障「鬧別扭」
「車子租來快兩年了,但今年車子頻繁出故障,租車公司還不辦理修理手續和故障證明。」最近,家住長沙嘉盛和園小區的李錫被頻繁「鬧別扭」的電動汽車搞得格外煩心。
9月10日,李錫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介紹,2016年12月,他以7000元/年的價格租下一輛由湖南軒悅行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採用的「Share’N go」知豆D1款電動汽車。使用第一年,李錫對這輛代步車很是滿意,但今年他卻發現電動汽車頻繁出故障。
據李錫回憶稱,今年6月中旬,他駕車經過圭塘河大橋時汽車突然失去動力,停在了橋中間。待他將汽車重新啟動後,恢復了正常。出於安全考慮,李錫之後找到公司售後部,對方稱:「這是偶然(發生)的事,沒關係。」
然而,幾天過後,李錫在駕車過程中又遭遇了電動汽車三次無故熄火。之後,他強烈要求售後部將車子進行檢修。「但他們只動了汽車一個插頭,就說車修好了。」結果,車開了沒兩天,又在路上熄火。「那次,售後部將車子換了個零件後,說沒問題了。」可李錫很快又遭遇了幾次無故停車。
採訪中,李錫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出示了一份名為「Share’N go小靈狗租車」的會員服務協議。里面寫道:「甲方(即湖南軒悅行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有義務向乙方(即李錫)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服務以及乙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可按照李錫的說法,「反復送車修理,公司沒有認真處理汽車故障。」
「7月3日車子再次送到售後部,第二天我去看檢修情況時,他們又說車已經修好了。」這次,李錫留了個心眼。「我反復追問汽車故障出在哪里,他們卻告訴我‘車子沒怎麼修,只充了電,調了螢幕’。」隨後,李錫想要拿到自己的修車手續、故障證明等憑據,對方公司卻不願提供。
李錫的車子再次在路上出故障後,公司承諾會聯繫汽車廠家發來配件,並於一周內修好。但直到8月6日,他才等來了公司的回應:「車修不好了,可以換車。」
然而,換車時李錫被公司以要交車身「外觀損失修理費」為由,額外支付了1000元。才換來一輛左後胎破損嚴重的舊車。 面對這一系列的變故,李錫對「Share’N go」知豆電動汽車感到失望。「和他們交涉都得到不答復,只能等合同到期後,不再租用電動汽車了。」
【公司回應】
故障維修耗時間,公司處理有原則
對於李錫的說法,9月11日,湖南軒悅行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售後部負責人張健給予了回應。
張健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李錫所租用的電動汽車是因線速故障從而導致車輛無故停車。「當時,公司就跟對方明確表示,車輛故障短時間內難以處理好,建議直接換輛車,但他不同意。」但公司覺得李錫在租車期間,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身多處損壞,所以,李錫在換車前需要先繳納車身「外觀損失修理費」。
張健透露,雖然公司有數千輛電動汽車供用戶租用,但換車時原則上不換新車。「通常,都是原租車人不再續租車輛後,車就會提供給新的租車人,如此反復租賃使用。」至於李錫提及的有故障不維修的說法,張健給予否認。「車輛有故障不維修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只是,檢修的過程需要時間車主就需要時間等待。而關於修理憑證、故障證明,我們一般不提供給客戶看,只供給公司內部人員查閱。」
【專家解析】
新能源汽車無「三包」,維權無依據
王天華(湖南瑞祥汽車修理廠技術部經理)
無論車主是購買還是租賃電動汽車,合同中大多會出現「電池、電機、電控保修6年/15萬公里」的規定。不過,卻未出現「三包」或退換等字眼。盡管,國家相關單位部門曾指出新能源汽車應屬於強制「汽車三包」的範圍,但目前尚未有明確的法律條款和正規的指導意見。
由此,諸如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電機、電控一旦出現問題,只能維修,而不能將零件換新或整車退換。再加上目前關於退換車輛沒有統一的標準,這就導致汽車廠商往往具有較大的自量權,只能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來決定如何維修。
其實,電池、電機和電控作為純電動汽車的核心部件,應該與燃油汽車的發動機、變速器一樣,受到同等的待遇。比如,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電池、電機和電控更換兩次仍不正常可退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且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編輯: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