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的第三天,十一給班上一個男生發了一封信。
那是在大三暑假的某一天,十一睡不著覺,因為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他,然後在翻了不知道多少個身之後,起了床,開了電腦,寫了這封信,那時電腦右下角顯示的時間是凌晨三點。
他是十一在大一時的班長,在一次班級活動回程中,十一比較晚上車,而車上唯一一個座位,十一看了看站在車門外等人齊的男生,十一認得,那是他鄰坐的位置。
還沒等車開,十一就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車開的極其不穩,十一明顯能感覺到頭被搖搖晃晃地碰一個堅硬的東西上,微張著眼一看,竟是他的肩膀!心跳就在那時漏了一拍,十一正想著怎麼「自然」地把頭甩到另一側,突然感覺到身旁的人提了提肩膀,提到了適應十一腦袋的高度!
十一頓時慌亂起來,連睡意都消散得無隱無蹤,不知道怎麼辦的十一只得一路假寐。回去以後用了三天才將那刻的悸動深深的隱去。
他的性格很是開朗,又很有主管能力,跟每一位同學相處的很好,有些許幽默,十一跟他相處的很是自然。
那年十一大二。在坐回學校的火車上,十一看著窗外一瞬而過的房屋,思緒卻飄到了很遠,就在幾小時前,剛參加完朋友的畢業典禮。當她男朋友抱著一束玫瑰站在朋友面前時,朋友嘟囔抱怨怎麼這麼晚來卻走過去給了他一個甜蜜的擁抱。
連站在旁邊的十一都感到了幸福,朋友悄悄地問十一男朋友怎麼不帶來?十一輕輕地笑了一笑,說道:只是有一個有好感的男生而已。想到這,十一就拿起了手機,看見他在線,發了QQ消息問他在嗎?很快他回覆,在。
那時候十一的目的很簡單,只是想對他說,我對你有好感,我們要不要試著交往?
可是,十一沒有,所以聊到最後,十一心煩意亂,賭氣地說,我現在心情很不好。這樣,你的頭像都用了三年,換一個這個頭像吧。說完,就發了一個張傑的照片。
這不好吧?
沒事,就掛一個月。
我不知道怎麼把原來的頭像換回來。
十一立刻把他原來的頭像復制黏貼發給了他。
他知道十一是張傑的歌迷,聽十一提起過,他推辭了幾句實在說不過十一,就把頭像換成了張傑。
十一看著這頭像,傻笑了一路,心情似乎在那一瞬間就陰轉晴了。
你說,他算不算特殊對待自己?
你說,他對自己也有好感?
你說。
大四開始了實習。
十一盡量表現很自然地聊著天,開著小玩笑,不知怎麼地,兩個人就約了一頓飯。
約好了六點。
路上堵車,十一著急地看了看手錶,發了信息給他說,可能會晚點到,你可以先去點餐。
他沒有回覆。
還好,堵車了一會,十一提前五分鐘就到了校門口。
我在校門口了,你在哪?
他沒有回覆。
六點已過。
十一想了想,撥通了他的電話。
喂?
你到了嗎?
不好意思,剛看到你的信息,我剛踢球回來,隨便沖洗一會就去找你。
十一顯然是愣了一愣。
嗯,我就在校門口等你。
十一站累了,隨意地坐在花壇的邊緣。十分鐘過去了,十一望了望校門,沒有約的人的身影。十一拿出了手機,開始用軟體修不久前拍的日落圖,可是,無論怎麼調光度色調,十一總是不滿意。
肚子咕嚕咕嚕地叫喚了起來,十一撇了撇嘴,發了一條信息,就站起來走了。
我餓了,先去點餐,你慢慢來。
那是最後一次十一有關於他的回憶。
日子過得很快,十一就大四畢業了。
一個個告別了舍友,沒有想像中的難受,收拾完東西回到家,十一躺在床上,沒有絲毫的想法,全身的放鬆,可是那完全沒有安靜下來的心似乎在提醒著十一,有一件事,還沒有結局。
十一心裡不斷地說服自己,他沒有開口,那就是結局,可是,十一依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
突然在夜里的某一瞬間,十一想起了糾結於心的理由:儀式感。自己單方面的開始,可是單方面的結束卻結束不了,因為沒有儀式感。 況且任何的喜歡,都不該卑微。
十一打開了電腦,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文檔,當看到文檔名時,卻忍不住笑了笑——《情書》,然後在畢業第三天的早晨,將文檔名字改為了一個句號,發給了他。
十一不得不說,很是緊張,更準確的說,是害怕,她有預感,這個有好感的人會敗壞她所有的感覺。
隔天下午三點多,Line提示有信息。十一知道是他的回覆,只是沒有點開。
畢業第五天,十一點開,然後看見他發回了文檔。
文檔顯示記憶體增加了,十一打開了文檔。
看來,他果真不負十一所望。十一即使有心理準備,但還是傷的全面,即使十一已然全副武裝。
信里說到坐車那件事。
他打字:我只是好奇你怎麼這麼大膽,會挨在我的肩膀。
信里說到換頭像那件事。
他打字:這只是舉手之勞。
……
信里說,謝謝你曾經慌亂過我的年華。
他打字:果然沒認識錯人,是文字女青年。
信里說,寫信的此刻突然間不想知道你有沒有閃光,此時你在幹什麼了,我想這件事該過去了。
他打字:沒錯,要繼續向前看。
……
畢業第六天,十一決定回覆Line:畢業快樂,我們都向前看。
其實,十一想發的是,看不出來,你竟然有做語文老師的天賦,改作文改的那麼順手。
他回覆:其實這只是那時候的錯覺,過一段時間,你就沒有感覺了。
十一苦笑回:兩個人相戀就是在某一瞬間的吸引而開始的。
其實,十一想發的是,能不能只說一句,就一句。說:你不喜歡我。
他回覆:可能我是你遇到最優秀的人,可是你以後還會遇到,所以,這種感覺是錯覺。
十一連苦笑都擠不出來:你不是我遇到最優秀的人,況且優秀也不是吸引我的唯一條件。
其實,十一想發的是:我朋友雖然沒有清華北大,卻也有中大華理工暨大,論優秀,你也只能在我朋友的排名十名開外。
十一沒有把想發的發出去,只是表現的一副風輕雲淡並且一本正經地附和他一起討論自己喜歡他這件事。
就在「討論」中,十一卻在徹底地死了心。
後記
十一一直知道,他不喜歡自己,要不然,憑借他的性格,早就不該與自己是這種相處狀態,所以在大三暑假,寫了這封信,想給自己一個結局。
那你說在大四,十一跟他吃的那一飯,十一懷著什麼樣的心情去赴約?
嗯,我猜,其中一定不包括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