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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國家里異性交往中,同居發生關係了,多數人認為女生吃虧了!聽聽下面這六個女生的心裡話!
現在的社會里男女交往變得開放了許多,不再是男女有別、授受不親,不敢拉手的年代。現在沒有結婚就已經同居的男女,越來越多了。我們說起同居來,吃虧的就是女生,大多人都會這麼覺得。到底吃不吃虧那?恐怕只有女生自己心裡最清楚。我問過幾個正在戀愛中的女生,下邊是她們的口述。
小周,25歲,職業會計
愛情是件很幸福的事情,既然我們住在一起,在所難免會發生關係的,感情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 ,不是誰能夠控制的。沒有結婚就發生了關係,我個人覺得是沒什麼了。能同居的人一定是我的愛人,也就是我的未婚夫。這也只能算是提前履行愛情責任,沒有什麼吃虧一說。只要他愛我就夠了,別的什麼我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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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24歲,公務員
在處對象時期,其實過分親密不太好。要是在結婚前,就發生了關係,是一種自己的不負責任。比較弱勢的女生,結婚前就和對象發生關係,會讓他覺得自己太隨意了。同居發生關係我是不看好的。住在一起可以,未婚最好還是別發生關係。
張小姐,二十七歲。
說實話,我比較開放,對方要是我愛的人,同居發生關係的,我都無所謂。畢竟我們是要結婚的,只是時間的問題。又不是以前,我們都開放了,沒有那麼保守。
趙小姐,30歲。
我是鄉下人,思想還是比較保守,沒結婚之前我沒想過跟任何人同居。同居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未婚就同居發生關係我也不能接受。我的前任男朋友,他對我動作過於親密,我都接受不了,最後和他分手了,
劉小姐,二十九歲。
既然已經在一起了,又何必在意那些細節,早住一起和晚住一起都一樣的。同居無所謂,就是發生關係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談戀愛不就是為了結婚去的,結婚以後,住到一起發生關係,這都是必不可少的。
范小姐,二十八歲。
同居,我可以理解,但我一定是在我確定那個人將來會是我丈夫的情況下,除了這個,我不會讓男人靠近我,更不會發生關係。女生還是要自重一點,作風要正一點。
我走訪了六個女生,她們大多都是熱戀中的女生。她們對於同居發生關係,有自己的看法。有的人認為這沒什麼,有的人卻覺得這樣不合適。至於到底該不該,可能沒有一個準確的答案。女生在和異性交往的時候,還是要保護自己的,盡量別同居。只有在確認對方以後是自己丈夫的情況下,再同居。這是對自己的保護,也是對自己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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