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蔚那首《慢慢喜歡你》唱得真好:
“書里總愛寫到喜出望外的傍晚
騎的單車還有他和她的對談
女孩的白色衣裳男孩愛看她穿
好多橋段
好多都浪漫
好多人心酸
好聚好散
好多天都看不完”
聽完這首歌,我就想和喜歡的人在樹蔭下講悄悄話,想坐在男孩的單車後面聽他清清淺淺的聲音,想和他慢慢聊天,慢慢牽手,慢慢變老……
可轉身又想,什麼才算喜歡呀?
我初中的時候心儀一個男孩,不敢說出口的。心想,談戀愛是老師和家長三令五申不準的。
在那樣一個”春風十里,不如你”的年紀,心是淨的,你舀起一勺,都是可以感覺到那顆明晃晃的心在跳躍的。
只是呀,那時候大多數如我一樣的人,都是不敢太明目張膽去舀那一池”淨水”的,怕被自己舀起來後,宕開的水花太凜冽,自己接不住。
不敢輕易涉足愛情,老師和家長的目光,火辣得刺人,紮在身上的劇烈,不由得讓人畏懼。
所以,”喜歡你”那三個字我不敢說出口,我悄悄地把那個男孩放在心裡九年。
後來回憶起,我其實也並沒有那麼喜歡他,是遺憾和懊悔讓我記得他那麼久。
九年過後的某天,我告訴自己,以後一定不能那麼慫,喜歡的事要去幹,喜歡的人要去說。
在大學的末尾,我遇到另一個男孩。我喜歡他,我喜歡和他交換我的秘密,我喜歡和他在一起的踏實。最後,我向他說明了我的心意,而他也正好喜歡我。
我們如願在一起了。只是在一起沒到半年,我們又分開了。
你看,上大學這個年紀美好吧,什麼都自由。談戀愛這件事情,不再被上綱上線,而是真正地成為了很多人口中的”浪漫”。
巴不得每天和他膩在一起,聽他聊工作,聽他訴苦水。整個世界都彌漫著只有談戀愛才會有的那種軟糯糯的香氣。
“在一起的時候多浪漫呀,可最後我們還是分開了呀!”這句話是我私藏在自己筆記本上的。
有點小傷心,可更多的是疑惑。
我十三四歲喜歡一個男孩,很純粹的,但老師不準呀,我二十一二歲喜歡一個男孩,特用心,可最後還是沒有走到最後。
在這個全民都標榜愛情的時代,我卻困惑,應該在什麼年齡談戀愛才最合適?
是青春懵懂期嗎?你不知我不明的曖昧,讓人心不由得怦怦直跳,小鹿亂撞的奇妙,嗅一口都讓人覺得香甜。純粹得像天上飄逸的雲朵,天空一點點藍,都能讓人悸動。
可有人還是會說,那時候談戀愛耽誤學習呀。學習期間,”戀愛”這道高壓線是不能觸碰的,一碰便毀呀。
那是大學時期嗎?和心愛的手牽著手,在樹蔭下蕩著秋千,慢慢消磨著那份對時光的愛戀,將愛意布滿在整個校園,每天清晨都帶著熱烈醒來。
可大學的戀愛,畢業就得分手呀。早就習慣了清晨有你,睡覺晚安的甜膩,天各一方的異地戀,想想就讓人忌憚呢。
那一定是雙方各方面都足夠成熟的時候吧。工作穩定,經濟穩定,不再為房貸、車貸愁眉苦臉,各自都有足夠的能力負擔各自的生活,都足夠優秀,足夠獨當一面。
可又有人會問和物質掛鉤的愛情,那還叫愛情嗎?我還是喜歡對方單純的喜歡我這個人,而不是我所擁有的光環的感覺。
其實呀,每個年齡談戀愛都有每個年齡的顧慮和甜蜜,就像包好肉餡的面皮,也總要體會一段一片空白的苦澀期的。
青春期的愛情,不一定就是一觸即潰的,也有的人因為愛情,而愈加努力,成全了兩個人的光芒。
大學時期的戀愛,也不一定就要分手的。從校服到婚紗的愛情,是無以言表的感動,往後無數的歲月都會被那份當初的真摯所暈染的。
而足夠成熟後,再談戀愛也不一定是物質。它只是發生在彼此都勢均力敵的時候,是彼此獨立,又各自依戀的如癡如醉。
談戀愛這件事情,是沒有絕對標準的。不能說什麼時候太早,什麼時候太晚,它只是剛好發生在某個帶著露珠的清晨,而你碰巧就喜歡上了那種感覺。
如張愛玲所說的:”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原來你也在這裡?”
是他剛好來了,而你剛好就喜歡上了,沒有合不合適的時間、地點,只有合不合適的人。
不為談戀愛而盲目談戀愛,也不因單身光榮而故意排斥,做好了熱烈迎接愛情的準備,也做好了隨時單身的打算,就是一個人最好的一種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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