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明白了愛情不是風花雪月而是柴米油鹽。
17歲在我看來,是蠢蠢欲動,是躍躍欲試,是空氣裡飄動的荷爾蒙,是鋪著塑膠跑道的操場,是一起躲過雨的屋簷,是作業本放在一起的竊喜,是單車後座的心動,
是躲在被窩裡發過的簡訊,是漫長又無聊的暑假,是空調西瓜和暗戀的男孩,是抓住那隻蟬以為抓住了夏天,是吻過他的臉就以為和他能永遠。
而27歲,是加班到凌晨的黑眼圈,是郵箱裡的薪水條,是提醒信用卡還款的信息,是每個月1號新鮮出爐的花唄帳單,是公司和出租屋的兩點一線,是美團外賣,是滴滴打車,
是對一些瑣事失去了耐心,是追劇都要開啟兩倍速,是看見身邊人陸續邁進人生下一階段的恐慌和焦慮,是情緒崩潰還要挑好時間,是失戀的深夜裡哭完突然想起第二天還要上早班。
17歲那時候的喜歡很簡單,隻因你覺得他籃球打得很好,跑步成績也在年級名列前茅,一顰一笑全是少年該有的模樣。
後來不知怎的,他也開始留意你。
經過你的位子的時候總要開你玩笑;
晚修結束,課室裡隻剩下你和他,你問他:「怎麼還不走?」
他假裝不在乎地回答:「等你啊。」
那天你鬼使神差地跟著他去了操場,漫無目的地一圈一圈走著,走到雙腳都起泡,他才說了一句「我喜歡你。」
只是沒想到,原來戀愛也包含了很多苦澀。
你們最後沒有考上同一所大學,甚至無法選擇在同一座城市。
以為能敵過距離,可惜最後沒有,你們還是分手了。
輸給了匱乏的安全感和想見不能見的落寞。
因為失戀,不會喝酒的你喝到斷片,迷糊中還給他打了十幾通電話挽回,但是無果。
那段時間你每晚輾轉難眠,早晨醒來全身無力,白天精神恍惚,食欲不振,還會惡心幹嘔。
有時候迎風走著,都會不自覺流下眼淚來。
你覺得自己再也不會喜歡上別人了。
27歲成年人的愛情,雖依然有猜忌、懷疑和嫉妒,卻比17歲時多了幾分從容和信任。
你還是會希望每天醒來就收到他很多的消息,希望難過的時候他能馬上抱抱你,希望和他做很多不著邊際的事情。
但你能體諒他工作繁忙,
不會一味要求對方寵溺自己。
你們再沒有因為戀愛就丟棄其他事,而是暗下決心一起變成更好的人。
這不是失去了對戀愛的熱情,也不是不會全心全意喜歡一個人了,只是長大了。
不僅是見過銀河,依然愛你這一顆星星,還要努力為你擦亮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