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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夜隨機聽歌,播放了一首田馥甄的《小幸運》,歌詞里唱:
「人理所當然的忘記,是誰風里雨里,一直默默守護在原地。
離別了才覺得刻骨銘心,為什麼沒有發現,遇見了你,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讓我想起讀者姍姍的故事,她曾遇到過一個對她很好很好的男生。
她生日的時候,對方坐了一夜的火車,清晨捧著花到她樓下,親手把生日禮物送給她;她生氣的時候,對方默默地把手伸過來:「要不你咬我一口解解氣?」
她開心的時候,他陪著她一起笑,她不開心的時候,他溫柔耐心地哄著她,一直到她重新展起笑顏。
她急性闌尾炎住院的時候,他晝夜不離守在身邊,一周下來,姍姍病好了還被養肥了一圈,他卻鬍子拉碴整個人憔悴不堪。
他是真的對她很好,可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
每次吵架,她總是說:「那你就走啊,我又沒求著你哄我,我現在特煩你……」。終於在第N次爭吵之後,對方靜默了幾秒,然後說了一個字:「好。」
姍姍其實想挽留他,但話到嘴邊,說出來的卻是:「有本事你走了就別再回來。」
他真的走了,什麼都沒收拾,只是隨手帶了一件外套,然後拉開門,輕輕關上,離開了。
姍姍以為,就像從前很多次一樣,等他出門自己冷靜冷靜,就會回來主動哄自己了。
她以為這次的賭氣,還是能換來對方無奈地笑著喊自己小祖宗。
一直到兩天過去,消息沒有,手機沒響,姍姍坐不住了,她主動給對方發了一句「你還不回來嗎?」
得到的回覆是:「咱們算了吧,我累了。」
後面的故事,也不用我多說了吧,那個男生結婚了,新娘不是姍姍。
姍姍說:「他給我寄了請柬,我去了,他穿著西裝很好看,他親了那個女生,當著那麼多親朋好友的面,還是那麼溫柔。他來敬酒的時候對我說,希望我也能早點遇到對的人,希望那個時候,我能好好珍惜。我終究,還是把他弄丟了。」
男生的抗壓能力也許確實比女生強一點,但他們也會難過,失望攢夠了,他們也會走。而不管男女,這個叫做「離開」的決定一旦做出,就不會再回頭了。
再怎麼哭鬧,再怎麼哀求挽留,再怎麼認錯保證,都沒有用了。
話是你說的,事是你做的,擁有時不懂珍惜,就注定要失去。
2
聽過很多人感嘆,人生若只如初見,人和人,還是剛認識的時候最好,明明是滿懷熱情地相遇相知,可到最後往往只能是遺憾地相別相離。
其實變的不是時間,也不是距離,而是在時間和距離的見證下,兩顆心越來越遠。
樹葉不是一天變黃的,人心當然也不是一天變涼的,很多關係走著走著就散了,很多人愛著愛著就淡了,原因往往都有一個共同點:
以為說了喜歡就足夠,就能一輩子攜手,卻忽略了一點,再好的感情也受困於四個字:理所當然。
習慣了對方的好,習慣了對方的付出,習慣了那些溫柔和包容,就忘了這些都是需要珍惜,需要回應的。
擁有時把一切當成理所當然,等到失去時才後悔不已,可一切已經來不及。
你把責任歸咎於人生的出場順序,你把原因歸咎於錯的時間錯的地點,可夜深人靜想起那些點滴,你不得不承認:
沒有什麼突如其來的失去,每一個決定轉身的人,都曾在冷風里,站過很久,很久。
杜拉斯說:「愛之於我,不是肌膚之親,不是一蔬一飯,它是一種不死的欲望,是疲憊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能有一個人願意在你絮絮叨叨時耐心地聽著,在你發牢騷的時候溫柔地陪著,在你不開心的時候絞盡腦汁地哄你,把你喜歡的都給你,心甘情願做你平淡生活里的英雄,多好啊,多難得啊。
好好珍惜不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現實告訴你,親手把英雄推向深淵的人,就沒資格再被英雄守護了呢。
如果可以,我還是希望你和心愛的人互相尊重,彼此坦誠,他不辜負你的依賴,你也不辜負他的付出,我還是希望你們,都永生不必承受失去和遺憾的苦。
3 不要把任何人對你的好,當做理所當然。
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冷漠和疏離其實是常態,所以溫柔和陪伴更應該被珍惜。
回到家時飯菜還沒好,別急著暴躁和跳腳,你要知道你的另一半這一天也過得很辛苦。
你應該為每一次光可照影的地板,為每一餐溫馨可口的飯菜,為每一個光潔乾淨的碗盤,向對方說一句辛苦,道一聲感謝;
心情不好時,把那些遷怒的話在唇齒間打兩個轉,撒嬌比任性更親密,你可以對他傾訴你的委屈和不如意,但那些傷人的話說出口,就收不回來了。
與其事後拔下木板上的釘子對著彌補不了的洞口道歉,不如在砸下釘子之前收手。
親密關係之所以親密,是因為選擇,是因為信任,是因為陪伴,但它同樣需要持續的尊重和珍惜來維系。
就像一株植物,如果你不聞不問消耗它的養分,甚至惡毒地詛咒它,它遲早會死掉,只有一直認真地悉心照料,它才能一直茁壯成長啊。
再好的感情,再深的熱情,也敵不過日復一日的消耗,理所當然、自以為是,一定會毀了一段關係。
不要忘了,人與人之間總是相互的。
懂得珍惜才配擁有。
來源:小茶夜讀(ID:vipyq95) 作者:茶茶,用心打字,用音傳情,每天晚上九點三十分,溫暖每一個孤獨的你。聽她的聲音,小心會上癮哦。微博:不知道是什麼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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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毛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