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在我國的歷史由來已久,也稱「相門戶、對看」等,指的是在議婚階段換過庚帖後,由媒人聯絡安排,雙方長親見面議親的過程。
如今的相親還是異常火爆,十幾個人對一個人品頭論足,或是直接表達愛意,或語出驚人。在古代時,還未流行自由戀愛,那古人想要找到心儀的對象結婚,少不了相親。可能我們生活的圈子太小也找不到對象,那麼不妨跟古人學學相親的智慧吧。
古代人如何相親的呢?
先秦時期,為了促進生產力發展,解決人口問題,政府會在仲春二月舉辦相親大會。30歲未娶的帥哥和20歲沒嫁的美女,都會被強制要求參加相親會,場面相當熱鬧。如果彼此看中了,就嘻嘻一笑,互送芍藥花定終身。
沒得到花的人,也沒有被拒絕的尷尬,接著尋下一個有緣人便是,含蓄的確是一種智慧。唐宋時流行民間相親,每年有三個固定節日專門相親。除了大家熟悉的元宵節、還有「三月三」上巳節、以及「同年大會」。每年的農歷三月初三,是傳說中王母娘娘開蟠桃會的日子。這一天,年輕的小夥子和不輕易出門的貴族女子紛紛外出踏青。他們常在河畔嬉戲、插柳賞花,大詩人杜甫寫詩說「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美人」。而男子也分坐河渠兩旁,在上遊放置酒杯,酒杯順流而下,停在誰的面前,誰就取杯飲酒,以曲水流觴的方式吸引意中人。如果雙方對上眼了則一起漫步灞上,折柳相贈。這是西周仲春相親習俗的隔代延續,只不過由送芍藥,改成了折柳。
「同年大會」就是新科進士發榜日,每到這一天,京城裡權貴家的小姐們,紛紛低調出行,到曲江邊偷看新科進士們飲酒聚會,遇到合眼緣的,就向家裡父母匯報,再由父母安排提親。由於婚娶是大事,唐宋之際又把「三媒六聘」寫入了法律,從事職業媒人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宋代,職業媒人演變成了男女相親、求娶的重要組成部分。凡事有弊就有利。職業媒人作為第三方,雖然存在多收某方的錢,對某方的實際情況進行美化的行為,但也確實給男女雙方的婚姻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宋代婚姻的納采階段, 一切男女兩家的交往都是由媒人來從中周旋通報的,避免一方拒絕,給另一方帶來的尷尬。
關於相親,還有「拋繡球」、「比武招親」等方式。
「拋繡球」,起源於壯族傳說,「比武招親」大約最早出現在唐朝,但由於這兩種取婚行為是一種相對極端的行為,偶然性強,難以把握,所以逐漸消失了,只能偶爾在電視上欣賞一下。
《事林廣記》卷十、《筆墨全書》記載的宋代婚書格式 按照習俗,女家在接受定禮後, 要回送定禮。南宋景定年間鄭氏的一封回定禮物狀, 提到了給媒人的酬謝金, 「媒氏生金條紗四匹, 官楮二百千省」。還要擇日則送聘時, 準備鵝酒,、羊酒請媒人喝,講究的人家還要準備「媒箱、段匹、盤盞、官楮、花紅禮合惠之」。在宋代,嫁女兒要比娶媳婦花錢,這就導致一些家庭在拮據的情況下,耽誤女兒出嫁的年齡,導致「大齡剩女」出現。為了緩解社會問題,有些士大夫會出錢資助嫁女, 還有些官吏鑒於轄區內貧女婢女婚嫁困難, 便助其代為臨時媒人擇配。
明清還有一種「相親」習俗,媒人帶男方去女方家,女方不出面,在閨房裡觀察男方的行為舉止。如果感覺合適,就會出來給男方倒茶;感覺不合適,便不出閨房,人們已經心照不宣知道這門婚事不成了。男方雖然遺憾,但也能進退有據,不失尊嚴。會化解尷尬是智慧相親成功其實是機率事件,人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也有著被拒絕的機會。歷朝歷代的古人,秉著真誠認真的態度,用含蓄又巧妙的理解,既表達了自己的心意,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尷尬和傷害。即使是在感情不成的時候,也為對方保有了體面和自尊,有時能否為別人多別人考慮一點,恰恰能看出這個人的修養與為人處世的智慧。雖然我們現代人相親已經不需要沿用各種繁瑣的禮儀,但能汲取古人在相親禮儀中的內涵與智慧,將會幫你在相親中化解尷尬,幫你成為一個高情商的人。
古代時的結婚,最有名的一句話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意思是說,父母想讓你跟誰結婚,你就得聽,如果你膽敢抗命,則就是「父母國人皆賤之」,包括你父母在內的全部國人,都要看不起你。所以說,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裡,古人都是沿襲這樣一種方式,讓父母來安排你和某某某結婚,無論對方的高矮胖瘦,是否脾氣暴躁,是否體貼,都是未知數。
據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中記載,相親時,男方的親人或者母親作為代表去女方家,要是覺得女孩中意,就會把一支釵子插在女孩頭上。如果男方代表不中意,就會給女方家留下一些綢緞,親事就此打住。可見,古時男方在婚姻中的自主選擇權較大,起碼男方代表能看清楚女孩的模樣。
可歸根到底,古人也希望兒女能夠獲得幸福,在門當戶對的基礎上,有時也給子女「開開後門」。
女子當然也可以拒絕,當然是父母不強行要求的情況下,她們若願意,就會對父母說,全憑父母做主。女子害羞嘛,也不能明確表達自己願意,要矜持一些。反之,她們若不願意的話,則就會對父母說,女兒還想在自己家中孝敬父母兩年,其實這只是一種推說。
其實,相親或是自由戀愛,愛情與怎麼相識無關,幸福與怎麼開始也無關。自己的幸福,只有自己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