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朗悅和男朋友談了幾年戀愛,一直沒去過男朋友家。
二人一直不結婚的原因也很簡單,就是男朋友說家裡經濟條件不好,想先攢錢再結婚,這樣也不至於因為錢的問題在婚姻上束手束腳。
但錢不是說能存就存的,再者一直談戀愛也不是辦法,二人總歸要走進婚姻生活的。
經過商量,二人還是決定把婚禮辦了。
但結婚要注意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其中一條就是男朋友給的彩禮問題。
男朋友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一年算下來有個十萬塊左右,但是男朋友愛玩遊戲,隨時買遊戲皮膚,也抽煙喝酒,細細算下來,一年能存下來的錢最多也就兩萬左右。
朗悅爸媽只看到了男朋友一年賺得十萬,但看不到能存下來的實際額度,開口就要了十萬塊的彩禮。

02
兩家雙方坐在一起商量的時候,公婆一聽這十萬的數目,當時就拒絕了,說的話也很難聽,說朗悅爸媽是在賣女兒。雙方當即就吵了起來,當時也沒商量出來一個結果。
公婆說他們家經濟條件不好,都是普通的農民,十萬塊確實拿不出手,最多三萬塊。
朗悅爸媽當然沒有答應。
回到家後就勸朗悅和男朋友分手。
但兩人談戀愛好幾年,除了目前遇到的彩禮問題,二人還真沒出現過什麼大問題,有感情在,生活雖然平淡但是也幸福。
爸媽開口要的彩禮其實在朗悅看來並不高,因為他們老家的彩禮幾乎都比十萬這個數字高。
只是因為公公婆婆的拒絕,讓朗悅覺得尷尬。
但又不能因為彩禮的問題和男朋友分手,畢竟他們兩個是真的有感情在。
最後,朗悅爸媽也在彩禮的問題上退步了,說只要五萬塊,並且說這五萬會給兩個年輕人在女方家辦酒席,要是剩餘了就退給小兩口。

03
沒想到公婆還是沒答應,他們的底線是三萬塊,超過一塊也不給。
男朋友也因為彩禮的問題和朗悅鬧了矛盾,說朗悅爸媽應該根據他家的家庭條件來談彩禮,而不是漫天要價,這樣會影響兩家的感情。
這讓朗悅很為難。
說實在的,三萬塊的彩禮也不是不可以,朗悅需要的只是對方家庭的一個態度。
但即使男朋友家的態度那麼不友好,朗悅還是和男朋友結婚了,公婆確實也只給了三萬塊的彩禮,但那三萬的彩禮全部進了朗悅爸媽的腰包。
結婚後朗悅和男朋友獨自生活,偶爾公婆會去住個一兩天,兩人也商量著要生個孩子。
就在朗悅查出懷孕的時候,婆婆突然給了朗悅一張信用卡,告訴朗悅那卡裡面有十萬。本來是要當做彩禮給的,但朗悅爸爸有賭博的習慣,婆婆擔心他會拿錢去賭了,因而才說彩禮錢最多三萬,多一分都不給。

04
其實,在結了婚之後去到婆婆家,才發現婆婆家不是那種真正意義上的窮人,至少是早已奔小康的人家。而且公公婆婆都還在上班,還拿著薪水。朗悅和男朋友結婚後,公婆還時常補貼些家用。
朗悅雖然覺得公婆一家有些欺騙性質,但他們的本性是好的,擔心十萬的彩禮會被自己的父親拿去賭博,所以就留在生孩子時給。
但是目前,朗悅還沒有和爸媽說公婆給了他們小兩口十萬。
她擔心爸媽會讓她把這十萬塊拿出來。
今日話題:大家給出個主意,朗悅應該和爸媽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