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男」「旋律」「浪跡」這三個代號可能對大部分人而言沒有特殊含義,但它們在PUA界卻被捧上神壇,甚至發貼、開課並收費;而隨著PUA產業鏈被不斷揭露、抨擊,現已變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面對這些被美化包裝過的登徒子們,老實人該怎麼辦?
各位看官請莫急,且待娜米與戀愛小秘書們為您揭開「渣」人面具,送您法律武器,識破財色騙局。
何為PUA?
Pick Up Artist直譯為搭訕技巧,初為幫助有交往障礙的男性或女性,與喜歡的異性得以正常交流。
但隨之發展後,不良PUA逐漸演變為騙財騙色後的心得,甚至形成了一條成熟的產業鏈。某省網警曾發布警方通報,揭露了在網上售賣2000G網盤中的以「自殺鼓勵」「寵物(即女性)養成」等作為PUA手段,或指使偽裝為成功人士誘惑涉世不深女性以騙取財物,或傳授暴力征服與各種話術以實現女性精神控制的產業鏈。
據媒體統計,僅截至2018年5月22日,PUA發展的線上線下學員就已達182.3萬人。
●常見的PUA招術●
「五步陷阱法」
第一步:好奇陷阱,塑造人設,吸引「獵物」。成熟的搭訕話術,以退為進、設置懸念;偽裝成「受過情傷的浪子」「事業有成的帝王」「浪漫的詩人」,引發好奇心;制造壓迫感,測試服從程度,為後續步驟進行初步篩選。
第二步:探索陷阱,顛覆人設,激發「同情」。初步「上鉤」後,展現內心脆弱,顛覆整體人設,暗示對方「唯一」的特殊地位,喚起同情心。
第三步:著迷陷阱,暗示表白,換取「條件」。不主動表白,通過誘導式話術引導對方表白,以建立情感契約為捆綁,使之答應其各種條件。
第四步:自尊摧毀陷阱,放大錯誤,引發「愧疚」。放大對方的錯誤和謊言,使之陷入「自己破壞了雙方關係」的負罪感中,在持續性自責、崩潰中逐漸喪失理智。
第五步:情感虐待陷阱,物化目標人物,淪為「木偶」。在極度依賴後,通過暴力、誘騙、自殺誘導等徹底使目標淪為「物品」,任其擺布。
●用法律作武器,
「手撕」真實案例中的PUA●
在不良PUA等類似操控術的招術下,男性或女性受到欺騙、擺布,輕則財產受損,重則身心俱損,甚至產生自虐、自殘、自殺傾向。今天娜米與戀愛小秘書們就復盤幾個真實案例,送你一套名為「法律」的武器,祝你不要用到,助你手撕「渣人」!
案例一:巧立名目,騙取財物
小李與小張通過「Line搖一搖」相識,二人快速確立戀愛關係後,小李稱因其為飛行員,故可低價代買機票並高價拋出,吸引小張出錢投資;其後,小李以雙方拍攝的親密照片和視訊作為籌碼威脅小張,要求向其交付信用卡,在刷爆幾張信用卡之後,小李還威脅小張去各類網貸平臺借貸給他。在出借百餘萬元以及失聯小李後,小張機緣巧合發現小李並非航空公司飛行員、更發現小李的這種「愛情騙局」在多個地方已發生多起,幸而小張交付小李借錢及投資款時留有憑證,故法院支持了小張要求小李返還欠款的訴訟請求。
法官支招:
受騙莫慌,及時報警。在被拍攝不雅照片或視訊並遭受恐嚇時,要克服「羞恥」與「害怕」的心態,冷靜分析處境,收集錄音、截圖等遭受脅迫恐嚇的事實,留心照片及視訊的去向,及時去警察機關報案……如構成敲詐勒索罪,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在線上傳播或兜售,如構成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案例二:騙婚騙財,禍及家人
王某苦於父母催婚,與趙某在交友網站相識後很快墜入愛河,一個月後兩人便登記結婚。婚後,趙某數次以投資項目等為由,騙取王某錢財,還夥同他人騙王某將父母名下一棟即將動遷的房屋抵押、並出具了「委托買賣授權書」,這之後,王某不僅沒享受到房產動遷利益,房屋更被趙某背後的「小貸公司」以極低價格購入還債,父母家人也被殃及,家庭深受打擊。家人將房屋委托買賣方起訴至法院後才發現,趙某早有女友,且之前見到的「趙某父親」竟是趙某花錢雇的演員,所謂的「婚姻」竟是一場精心布置的騙局。
法官支招:
出資簽字需謹慎,憑據保存作證據。再深愛對方,即使配偶也要「明算帳」,慎重「投資」,查看對方身份資訊,核查投資計劃書、了解對方背景之後再做決定。更不要輕易簽字,這些很可能都會成為被利用的把柄。同時做好證據留存:轉帳時備註錢款用途,要求對方出具欠條,保留雙方聊天記錄……如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可向警察機關報案,如成立借貸關係可向法院起訴。
案例三:肉體虐待,精神操控
小賈與小易在某APP結識,雙方見面後,小易被小賈光鮮亮麗的外表所吸引,在不懈追求後得償所願登記結婚。誰知婚後的小賈似變了副模樣,不僅拿著小易四處籌措而來的資金常至澳門賭博,同時在外與多名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並數次家暴小易,傷痕累累的小易還被小賈的巧妙話術蒙騙,繼續為其供應賭資,小賈甚至要求其對外舉債,小易在債臺高築後,終於在親朋好友勸告下幡然醒悟,起訴小賈離婚,並要求賠償家暴帶來的精神損失,最終得到法院支持。在後續民間借貸案件中,法官依據離婚案件詳實的證據認定賭債非夫妻共同債務。
法官支招:
暴力不能忍,驗傷加走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應需自尊自愛;當遭受他人人格貶低的時候不可長期沉陷自責愧疚情緒中,而在遭受暴力時,更要注意及時拍照留存,及時去醫院驗傷,向親朋好友尋求幫助,對具有暴力傾向的人敬而遠之……如構成家庭暴力的,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並訴請解除婚姻關係,如為輕傷以上傷情的,可攜驗傷報告等材料及時去警察機關報案。
●用好法律思維,做PUA「絕緣體」●
城市生活的快節奏高壓力、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相親、隨時在肩的生活重任……這時,清冷寂寞的心靈碰撞到一個與自己「事事搭配」的「完美戀人」,很容易有對方是「命中天子」「天定緣分」的感覺,但是,先別急著被愛情的甜蜜沖昏了頭,因為那可能是想要招術你的錢包、身體、精神的PUAer,在這裡有個不成熟的小建議,大家可以學習一下法律思維,用法律人必備的三大「靈魂拷問」,分分鐘揭穿「渣人」:
」 首先,「這是真的嗎」?
法律思維很大程度上是證據思維,法官們在案卷中抽絲剝繭,在訴辯雙方的證據與陳述中分辨真偽,舉證責任的分配與證據認定貫穿了案件審理過程。依法查明在案事實,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石,每個法律人常常會詢問自己,「這是真的嗎」?這一大「靈魂拷問」送給各位看官們,當你遇見一個過分完美的「人設」時,請時刻詢問,這是真實存在的嗎?
第二,「這是對的嗎」?
當法官們在案件舉證責任分配之後、事實真偽不明時,常常會詢問自己「這是對的嗎」?按照一個正常理性自然人之標準是否合理,成為每個法律人必不可少的思維方式。現實生活中,面對「天上掉來的餡兒餅」「賺錢大計」「投資妙徑」時,多多思考一下,這個行為和結果合理嗎?
第三,「這樣風險大嗎」?
如果說法律人和其他職業人最大的不同是什麼,當屬法律人時刻「繃緊」的風險意識,法律人簽署材料、銀行轉帳等行為時總會「多留一個心眼」,在詢問自己「這是真的嗎」「這是對的嗎」之後,始終做好自己人生的「風控官」角色。
法官不忍面對受不良PUAer迫害的受害者和其家庭的破碎,更不願這世上再多任何一名PUA受害者。所以,請記得保持獨立人格,獨立思考,自尊自愛,做自己人生的掌控者、 「PUA絕緣體」。
編輯:王 蕾
排版:孫 麗
審核:殷秀峰
來源: 「浦江天平」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