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登記結婚,搭伴生活;用我五個月的搭伴養老做法,來說說親身感受,我和老伴在一起生活了五個月,雖然我五個月的經歷說明不了什麼,可這樣搭伴養老的感受,可能是十年、二十年如一,為什麼不登記?因為我在老伴家裡住,老伴的兒子在外省安家,我的兒子在家裡搞了養殖業,為了防止和兒子媳婦有磨擦,所以我覺得還是到女方家為好,我們不登記的理由是,房產是老伴的,我倆是同齡人,要是登記結婚,如果老伴走在我的前面,她的房產我是有繼承權的,為了不給雙方兒女們添麻煩,我選擇放棄登記結婚,用搭伴養老的方式來度過晚年,老伴她想登記,通過我的解釋,她也同意了我的想法,為什麼老年人找老伴不登記結婚,我想肯定有很多的優點,例出幾點供網友們參考。
01;雙方的年齡,如果是同齡人,年齡在65歲以上,就沒有必要登記了,必然是一把年紀了,還有多少時間可折騰的,在給二十年,有多少老人還敢要?誰又知道自己二十年變化如何?,能自理還好說,如需要任人擺布的時候,活到一百歲又如何呢?也只能是給兒女們添麻煩。
02;登記結婚就要牽扯財產分割,就要和另一半的兒女平分秋色,有多少兒女同意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外人和他們分家產呢?除非是特別富有的地主,剩下的可能就是進水的兒女了,打算登記,婚前就必須做好財產分割協議,沒有明確的定律,最後走進法庭的還是那些領證的老年人,
03;雙方的兒女大部分都是不同意父母領證結婚的,尤其是我們這些有退休金的老人,死後都有撫恤金,不管多少,那也是兒女繼承的錢財,登記好還是不登記好,心裡都有一本帳。
04;再婚不登記,有的女生是不同意的,她們認為不登記,自己就沒有名份,生活沒有保障,怕成了免費的保姆,男人死後,被人家掃地出門,什麼也得不到,這是大多數女生再婚的想法,也是登記目地,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不在少數,如果女生抱有這樣的目地去再婚,還不如一個人清松自在的活呢,何必找麻煩,哪個男人也不是二逼,世上沒有那麼多的傻瓜,幹嘛找不通快呢?
05;要想把搭伴養老的生活過得舒心平穩,雙方要有共同的底線,通過協商,把生活中,有重大疾病或者是不能自理時,都要說明,行成一個協議,要讓雙方的兒女參加協商,爭取兒女們的同意,做到無後顧之憂,這樣搭伴養老的方式不值得推薦嗎?
男方給女方開薪水;這是願打願挨的自願行為,別人無權指手畫腳,這樣的例子大多數都是退休金高的老男人所為,以為有錢,找個小歲數的女生來伺候自己,可以隨便承諾,不顧兒女們的感受,盲目的湊在一起,更有甚者贈予房產,給兒女們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搭伴養老必要的前題是,雙方自願搭伴,不能靠有錢來搭伴,更不能靠著贈予來搭伴,這是搭伴養老條件的重中之重,決不能隨便去和自己性格不合,性趣不投,三觀不一致的,不了解相互的人去搭伴,既是走在一起,弄不好還是一拍兩散,兩個老人陌生的在一起,個各方面需要相處,需要磨合,各自的性格不可能會改變,一把年紀了,還能改變自己什麼?如……他喝了幾十年的酒,你還能讓他戒酒嗎?可能嗎?只有包容,理解好言相勸,才是有效的結果吧!
這是我五個月搭伴養老的一點體會吧!談不到什麼經驗,各有各的生活方法,各有各的生活原則,總而言之,如果遇不到理解,相互懂得自己的另一半,還不如一個人過著孤獨寂寞的生活呢?
心不累
心不煩
心得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