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蕭,放學後去閱覽室,幫我把圖書整理一下。」不管是誰叫林蕭的名字,我的心都莫名其妙地狂跳。
喜歡一個人,總是沒有理由的。
高一下半年時,那個叫林蕭的男孩借讀來到我們縣城高中。從他走進教室的瞬間,我就知道自己徹底完了,被傳說中的丘比特一劍刺中。
林蕭帥氣爽朗,眉眼間總是笑盈盈的。因為我們班是奧數班,大部分學生都只是埋頭學習,學校裡所有體育比賽或者其它活動,都是倒好康才第一。而林蕭天生充滿了活躍細胞,唱歌跳舞籃球繪畫等等幾乎就是全才。班級裡因為有了他,而變得青春四溢。
林蕭最喜歡哼唱《有沒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我》,於是對音樂從來不感冒的我,不僅背下歌詞,也試著哼唱起來。老媽無奈地說:「閨女,別唱了,再把狼招來。」
我在琳瑯滿目的圖書架子後面,小心翼翼尋找林蕭的身影,冷不防頭撞在硬硬的東西上,原來是一個人的腿。
林蕭正站在凳子上擺圖書,戴著高度近視鏡的我,因為光線模糊而撞了上去。
林蕭嚇了一跳,「原來是小貓熊呀。」因為我戴著圓圓的黑框近視眼鏡,同學們私下裡叫我「貓熊。」而林蕭卻叫我小貓熊,讓我心生暖意。
「小貓熊,快點幫我整理圖書吧,累壞了。」林蕭滿臉大汗地求助。
那天,我累得腰酸背痛腿抽筋,終於在放學前把圖書整理歸位。 「小貓熊,雖然不小心撞進圖書館,卻無意之中幫了我大忙呢。」林蕭不停地說謝謝,而我則在心裡默默地說,不是無意是有意。
(二)
「準備參加演講比賽的同學,自己準備演講稿,下周六晚上在禮堂參加比賽。」一向對學習抓得嚴的班導,不屑於各種比賽,他只是象徵性地征求參賽者,林蕭報了名,我也莫名其妙地舉了手。
寫演講稿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小菜一碟,如果不是老媽看得緊,我都要開始著手寫第一部長篇小說了。演講稿幾乎一蹴而就,我又仔細讀了讀,心裡有一種滿足感。
我想像著自己站在演講臺上,聲情並茂地朗誦著自己的得意之作,而林蕭全神貫註地望向我,也許我想要的就是那種感覺吧。
「什麼,你不參加演講了,那太可惜了,」班上最漂亮的張小雅,正和林蕭討論演講比賽的事情。我努力側耳傾聽。
林蕭說自己的演講底稿來已經寫好了,誰知被他媽媽當成廢紙扔進垃圾桶,然後進了垃圾車。
現在再重寫,已經來不及了,下午就要進行比賽。張小雅露出惋惜的表情。
「我對這次演講比賽抱很大希望的,你知道嗎,我最大的志向就是將來能當主持人,每次演講我都能拿第一,可惜這次我卻不能參加了。」林蕭的憂傷幾乎將我淹沒,就當一次魔鬼吧,我沖動地走過去:「把我的演講稿拿去吧,你一定比我演講得好。」
雖然漂亮並且學習好,但張小雅的文筆卻不如我。我在林蕭感激的目光和張小雅沮喪的表情裡,終於自信地昂起頭。
(三)
拿到演講比賽第一的林蕭,成為校園裡女生談論的話題。有幾個外班女孩,甚至輾轉打聽林蕭的手機號。
我費勁心思悄無聲息地獲取了林蕭的手機號,那幾個阿拉伯數字,我背得滾瓜爛熟卻從來沒有撥出。我只是默默地關註著他,心裡充滿了莫名其妙的憂傷。
「小貓熊,我在德克士等你。」因為那份演講稿,林蕭說要重重謝我的。收到簡訊,我狂喜得幾乎要跳起來。
終於有了獨處的機會,我在腦袋裡無數次幻想著,與他坐在暖暖的陽光下,聽他哼唱歌曲,看他燦爛的笑容。也許,我會魔鬼般沖動地向他表白,即使被拒絕或者嘲笑,那也無所謂。
我的青春我做主,而我的暗戀也可以有人分享,但那個人只能是林蕭,被拒絕也是幸福的。
我像一名即將走上戰場計程車兵,開始武裝自己。悄悄打開老媽的化妝盒,精心地化了妝。
當我匆匆趕到「德克士」時,卻發現林蕭請了好多同學,他熱情地招呼我坐下,大聲宣布我是他比賽獲獎的功臣。林蕭說著感謝,而張小雅則像一隻彩色蝴蝶,快樂地飛來飛去,替同學們點甜品上飲料。
心中燃起來的火焰剎那間熄滅,我在心裡幾乎要哭出來,臉上卻帶著微笑,借口還有別的事情匆匆逃離了。
一個人走在雨中,到家後才發現,塗抹在臉上的化妝品變得色彩斑斕,亦如我的青春。
(四)
漫長而單調的歲月裡,我獨自歡喜也獨自憂傷,每天看著青春亮麗的林蕭走進校園,又充滿信心地離去,而我知道,離別終是難免的。
高二下半年,林蕭必須轉回原來的學校才能參加高考
。臨走時,班級裡為他舉行歡送會,林蕭為我們唱了一首又一首歌,當他唱起《有沒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我》時,我的眼淚再也止不住洶湧而出。我深深地埋下頭,青春是如此的美麗而又令人憂傷。
林蕭,謝謝你在枯燥的歲月裡,點綴了我那蒼白的青春,雖然小貓熊很想對你說,莫名地喜歡你,暗暗地戀著你,但那只是青春歲月裡,一個人導演的偶像劇,何時上演何時結束,都是不可預知的。雖然最後的結局都有著悲情色彩,但依然是最溫暖的守望。
有人說,暗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的確,在暗戀的小小陣地裡,一個人歡喜,一個人憂傷,全然沒有「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灑脫,那是一場沒有輸贏的戰爭,但誰也不會拒絕青春歲月裡,那場沒有銷煙的戰爭。
暗戀,本來就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