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卷毛維安
來源:維安記(weian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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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網上流行個笑話:「小哥哥,我可以踩在你的AJ上親親你嗎?」
愣是沒看懂,以為這是什麼言情劇里的橋段。我的男朋友從不穿AJ,我也從不會主動踩他,免得他又說我最近長胖了。
不過,要是沒有這個笑話,我真不知道AJ球鞋在一些男生心中的地位真的不可小視。
不僅僅是因為貴,還因為有青春的記憶。
一個高中就挺熟的朋友,畢業兩三年,在深圳,薪水尚可但絕對說不上寬裕,唯一愛好就是打籃球、買鞋以及收藏鞋,搶限量,泡各種論壇,建了自己的鞋友群。
問了一下,AJ的鞋子一兩千才是起步,這個朋友家境一般,但從高中開始就入了鞋坑,自己買了六雙AJ,但每一雙都是自己攢錢買來的。
他不認為這是攀比,也不覺得這是什麼撩妹神器,只說這是「愛好」:「就和你們女生喜歡買包買衣服一樣。」
我問他如果你閃光說要「踩著你的AJ親親你「,可以嗎?
直男表示很不理解:親就親,為什麼非要踩我?
過會兒發來一句:「光腳被踩都行,但別踩我鞋,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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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其實大部分直男並沒有理解這個問題後面的潛台詞——
「選ta還是選我?你要是選它或者兩個都選,就沒有我了。」
我非常理解女孩說這話的意圖,在戀愛里爭強好勝是人的本性。與對方的愛好爭寵吃醋這件事,女孩多多少少都做過。
曾經見過閨蜜在電話里大聲質問和朋友開黑而沒有及時回覆的男友:
「你是選遊戲還是選我?如果你選我,現在就把遊戲刪掉。如果你選遊戲,我現在就把你刪掉。」
男朋友很猶豫:「可和朋友早就約好了。」
閃光生氣的時候從來不會解釋。閨蜜立刻把電話掛了,順便封鎖了對方。
喜歡一個人到一定程度了,真的是與全世界為敵的狀態,任何分散對方注意力的事情都需要警惕。
我時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這些時刻里我不喜歡被別人打擾,哪怕是最親密的戀人也不行。
平時自由辦公,說得好聽那是輕鬆,但其實沒有上班下班之分,更沒有周末可言,需要隨身帶著電腦,忽然坐在路邊就開始修改也是常有的事情。
有時候和戀人約會,在氣氛剛好的時刻忽然接到工作通知,需要馬上打開電腦做出反應,自然很掃興。
我常常對此表示愧疚,但幸運的是,所遇之人皆溫柔,不會說出:「你為什麼和我約會時還在工作?工作和我選一個?」之類讓人懊惱的抱怨。
他會在我敲鍵盤的時候在一旁安靜等著,或者幫我點一杯牛奶,或者在我寫不出稿子的時候撓我的頭髮安撫我,在我眉頭微皺的時候問我:「怎麼了,需要幫忙嗎?」
於是非常感激,覺得戀人很溫柔。
當我認為重要的事情也被對方同樣認真對待的時候,我會覺得這是被深刻愛著的,因為在愛情里「愛屋及烏」是重要的,他不想讓我為難。
珍惜對方珍惜的東西,不讓對方感到無措和為難,這就是很溫柔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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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小時候幹過一件如今看來很蠢的事。
六年級時的課間,當著全班人的面撕掉了一個男生偷偷塞來的情書,粉色信封,小巧的帶花邊的賀卡,上面寫了一首原創的詩,用了很多看起來很沒有新意的比喻句。我讀了幾句就心領神會,於是紅著臉連信封一起撕掉了。
那個男孩有點兒胖,圓圓的臉上寫滿了失落,他也沒說什麼,在眾人起哄聲中垂下眼,畢業之後我們再沒見過。
所有同學都以為我是真的生氣了,畢竟在那樣的年紀里,戀愛對於一個看起來乖巧的女孩是一種羞辱。但可能沒人知道我的憤怒之下有隱秘的甜蜜。
這是多年之後才意識到的情緒,好像是並不健康的情緒。
那種通過踐踏別人的付出而得到一種高高在上的勝者般的快樂。就好像殺死了一個手無寸鐵的人。
偶爾想起會後悔,如果把他的信留下多好,雖然沒有感情,至少還有故事。
恃寵而驕是不對的,靠犧牲別人在乎的東西來證明自己的重要和自尊也是不對的。
有的人愛別人的時候是膽小鬼,怕心碎,所以總希望別人付出多一點,於是仗著對方的愛來討個說法。
總是希望把鋒芒直勾勾地對準對方心愛的東西,然後問著:「它重要還是我重要?」
需要時刻通過否定他人他物來證明自身位置的愛,是一種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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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在愛里真的吃相很難看啊。
仿佛對方不捨棄一些東西,不吃點苦,不克服重重困難,不心懷委屈,這份愛和關係就不夠。
不,別這樣。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意識到了這件事情,總之,我會在戀愛里不時反復地自我提醒,也會試圖去愛上對方所愛的東西,哪怕我不一定感興趣,但我看到他像孩子一樣興奮的時候,我知道我該讓他開心。
愛不愛,不是多選一的選擇題。
我希望對方可以繼續做任何喜歡的事情,和我在一起時不必陷入糾結的兩難境地。
我已經過了那種會被「為了你我願意拋棄整個世界」之類的話感動的年紀。
我理解的愛情,是「世界很美,而你還擁有著我。」
「我不願讓你為難。」
關於作者:卷毛維安,簡書簽約作者,網路電台主持,自由撰稿人,簡書、微博@卷毛維安,電台:藍綠調頻(荔枝fm、網易雲音樂)個人公眾號:維安記,「終其一生,要成為迷人而豐富的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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