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阿姨發了一個求助帖,說她家兩個女生,大女兒26歲正在談婚論嫁,小女兒上高中,家境一般,老兩口子都是本本分分的莊稼人,從來沒想著靠女兒發財。
現在的情況是,女兒要談婚論嫁了,婆家也是普通人家,談不上什麼高攀低嫁的。兩家都是普通人家,現在卡就卡在了房子上。
男方父母的意思是,房子首付50多萬,他們家出了,包括婚禮酒席都是男方出大頭,女方只需要負責女方那邊的酒席即可。
阿姨說,裝修款大概也在40,50萬左右,這個男方的意思就需要女方家裡出了。當然為了公平起見,這個房子會寫小兩口的名字。
對此,很多網友議論紛紛,有說男方算計的,也有說女方小心眼的,當然還有網友直言太窮就不要結婚了。
有人覺得,現在的結婚嫁娶本來就該男女平等,權利義務各一半,已經跟過去單純的男方娶妻生子相去甚遠,就是兩個家庭的父母,為兩個年輕人單獨成立了一個新的家庭,所有費用就應該兩個家庭各出一半才對。
當然這裡可能就有一個問題,如果生兩個孩子,那麼還好說,大不了就一個跟爹姓一個跟娘姓。如果隻生一個孩子,到底跟男方姓還是跟女方姓呢?
還有孩子的姓,到底是按先生下來算,還是按誰出資多來算呢。
個人覺得,如果經濟允許,男方最好是在婚前全款買好房子,不能惦記女方的荷包子。當然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那就乾脆房子寫父母名字,由父母還房貸好了。
我是未來的婆婆也是未來的丈母娘,如果我經濟允許,我會提前給兩個孩子準備好房子,盡量讓小兩口結婚後寬裕一些,至少不讓他們沒房子住。
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我會替兒子準備好首付款,至於裝修款,我有能力就給他們裝好一點,沒那個能力,10萬20萬也能裝修一個不錯的房子吧。總之,能不讓女方出錢就盡量不讓女方出。
這就看經濟狀況了,我覺得還有一種辦法,那就是兩個年輕人買房那就兩個年輕人裝修兩個人一起還貸,當然房產證肯定得寫兩個人名字。
我猜測,男方也沒有惡意,估計親家可能認為首付錢多一點,裝修錢少一點,所以一開始就願意自己出大頭。倒是女方父母還沒結婚就開始整事兒了,太無奈了!
還有懂法律的朋友提出一個建議,說首付款雙方各一半,房貸小兩口共同還,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裝修由男方負責,這樣,在雙方基本一半的情況下,男方適當多承擔點,我覺得這樣做才合理。
對此,大家怎麼看?哪種方法更合理更有說服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