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獲悉,最近陜西安康漢陰法院判決一起近親結婚無效的案件引發了大眾的廣泛關註。據悉,4月20日,陜西安康漢陰法院審理一起離婚案件時,當庭判決宣告趙某與吳某於2009年2月12日締結的婚姻關係無效。原來,趙某之父與吳某之母系同胞親兄妹關係,雙方在父母撮合下同居生活,並於2009年2月12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近來,雙方感情不和,趙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趙某主張其與吳某的婚姻無效得到支持。
問法網律師認為,在本起案件中,法院判定雙方的婚姻關係無效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因為雙方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屬於近親結婚,婚姻關係無效。但是在本案件中最令人揪心的應該是雙方被判決婚姻無效後雙方與子女的法律關係。雙方的子女肯定屬於非婚生子女。因為雙方締結婚姻時,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即相當於婚姻關係從來沒有存在過。因此雙方在婚姻締結期間,所生的子女當然屬於非婚生子女。不過,大家也不要過於擔心。因為在當下的時代,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完全相同。
在古代,由於科學技術不發達,非婚生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可能會存在道德上的風險。非婚生子女沒有財產的繼承權或者財產的繼承權受到嚴格的限制。但是在現代社會,隨著科學技術發展以及法律和道德倫理的進步,非婚生子女已經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父母與非婚生子女之間的撫養與被撫養的關係,以及之後的財產繼承等完全不受非婚生子女這一事實的影響。
不過對於這起案件中雙方的子女來說,最難過的還是父母婚姻關係無效給他們帶來的精神上的打擊和傷害。在現代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這是婚姻自由的一種體現,但是婚姻不光意味著自由,也意味著責任。離婚可能對於雙方來說是好事,但是對於子女來說可能是沉重的打擊,極不利於子女的成長。因此結婚應當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在結婚之前一定要深思熟慮,一旦結婚之後有了子女,婚姻關係就再也不是兩個人的事,它意味著一個家庭的團結和存在。一旦婚姻關係破裂,對於家庭中的子女將造成一種無法修復的心靈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