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聊城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外籍新娘」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被告人裴氏某某(越南籍婦女)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裴氏某某系越南籍合法新娘,居住在山東莘縣古城鎮某村,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組織越南籍婦女吳氏某某(外文名NGO THI**)等10人,從越南偷渡到莘縣,安排他們與農村男子「相親」,「相親」成功後向大陸「丈夫」每人收取幾萬元不等的「彩禮」。這十名越南籍婦女均為非法入境,無法辦理合法的結婚手續。
越南籍婦女會在男方家住一段時間,讓男方放松警惕。一旦男方將彩禮等錢款匯出,時機成熟,越南籍婦女往往趁夜間或者逛街外出之機逃竄,有的甚至以被拐賣為名報警。
△民警審訊犯罪嫌疑人裴氏某某
△民警及時將追回的財物退還受害人
警方提醒,這種外籍新娘多以騙錢為目的,人不會長久生活,錢也無影無蹤無法退還。記者搜索相關資訊發現,近些年,類似的騙局在聊城時有發生,不少年輕人被騙,多集中在農村地區。教訓慘痛,應當警惕。
在此,警方鄭重提醒,我國目前並未開放涉外婚介業務,任何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法律不可逾越,婚姻絕非兒戲,要認真甄別外籍伴侶的合法性,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人財兩空。
來源:大眾網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