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任前女友的媽,離成為丈母娘就差一步,那是2013年的事了。
她不停地考驗我,她爸媽不停地要求我,對她好一點好一點再好一點。量變引起質變,我徹底寒心,已經決定分手了,但這個時候,介紹人還在說:「婚前,女方的父母多刁難刁難男方,這也是一種習俗。」
我內心:「你真是個小聰Dior。」大家想想小的反義詞,聰的反義詞,Dior的反義詞,就知道我想說什麼。
我嘴上:「哦。」
她爸理直氣壯不依不饒,覺得應該多讓我在婚前吃點苦頭,她媽表面堅定,內心已經慫了,否則不會找介紹人勸我,而她,一開始站在她爸媽的那一側,看著我被訓斥,幸災樂禍,然後,我延續一周不聯絡她後,她也慌了。
你們沒看錯,我不提分手,我就是用冷暴力表態 —— 你們受得了這個就受著,受不了就道歉,雖然我沒指望道歉,雖然他們就算道歉我也不會原諒。
於是,一天,她給我打電話,她媽在旁邊,我接通後,她倆先後和我說話。
她說:「你生氣歸生氣,真的不想我?」
她媽說:「你叔叔那麼說你,沒有惡意,對你,對我們而言,我女兒都是最重要的,別再置氣了。」(臉真大,你女兒對我來說,一開始或許重要,但現在狗屁都不是。)
我這樣回答她媽:
「我沒和你置氣,我只是在忙著掙錢,我又找了一份兼職,每月可以多3000的收入。對於我而言,錢比你女兒重要多了。」
(轉載自作者:Mr.Worldw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