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可以結婚了,孩子也能上戶口了。幾年都沒解決的事情,檢察官兩個月就幫我解決了,真是太感謝了!」
10月14日,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檢察院檢察官黃賢卿、鐘文春來到興國縣江背鎮洛光村回訪案件當事人陳某。一見面,陳某便握著黃賢卿的手道謝。
檢察官回訪當事人
三個月前,陳某抱著最後一絲希望走入興國縣檢察院,申請監督民政部門依法履職撤銷其婚姻登記。9月底,他盼來了等待6年的結果——民政部門撤銷了其此前的婚姻登記,他終於又是「未婚」了。
事情還要從幾年前說起……
2015年10月12日,謝某(已獲刑)等人將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潘某從廣東誘騙至興國,指使其冒充「曾某」的身份與陳某相親。見面當天,潘某便以「曾某」的身份證及姓名與陳某完成婚姻登記,並收受了5.4萬元彩禮。
2015年10月15日,潘某精神病發作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2019年5月,廣東省某縣法院駁回了陳某與潘某離婚起訴,認為用他人身份證進行登記結婚不屬於法院民事案件的審查範圍。
2019年7月,江西省某法院裁定,已超過一年起訴限期,對陳某起訴民政機關的訴訟不予立案。
2020年9月,廣東某自治縣人民法院認為,陳某與曾某未形成真實的婚姻關係,不屬於法院民事訴訟受理範圍,裁定駁回其離婚起訴。
「這導致我一直結不了婚,孩子也上不了戶口。」今年7月15日,已有女友和孩子的陳某,抱著最後一線希望向興國縣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該案確實不屬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法院裁判並無不當。」興國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黃賢卿介紹,因涉嫌騙婚女子跨省作案、失蹤至今,相關事實難查清,調查核實工作有難度。為此,辦案組向民政部門、警察部門調取查閱了陳某的婚姻登記資料、調閱了該案的所有民事刑事案卷並組織了公開聽證,最終確定了民政部門存在錯誤的婚姻登記。
檢察機關就此案組織公開聽證
9月中旬,興國縣人民檢察院向婚姻登記機關公開送達了糾正違法檢察建議書,建議重新審查陳某與「曾某」的婚姻登記,確屬違法的應予撤銷。
9月底,民政部門函復縣檢察院已撤銷婚姻登記,同時配備了人臉指紋識別一體機,通過高科技手段杜絕類似情形發生。
至此,歷時近6年離不掉的婚、撤不了的登記、告不贏的官司、解決不了問題的行政爭議糾紛就此了結。
考慮到陳某家境貧困等情況,興國縣檢察院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目前正在辦理中。
(新法制報:謝文煊 鐘和燕 劉宇琦 陳佳 宗浩)
來源: 江西政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