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已婚男人來說,「征服」老婆的方式很多,總結起來,主要有兩種:一個種是「寵」,老婆想要什麼,就給她什麼;一種是「哄」,對於老婆的要求,先口頭承諾,然後再努力兌現。

征服老婆,究竟是靠「寵」,還是靠「哄」,可謂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以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老婆主要還是服「哄」,畢竟,不是每個男人,都有「寵」的能力。
我於2000年中專畢業,在一家餐廳上班時,認識了現在的老婆。我們也算是同事。

由於我沒有技術,就只能從事「店員」工作;老婆也和我一樣,都是「店員」。
我們在工作中,因工作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幫助,雙方都有了一定的好感。最後,通過餐廳老板娘的撮合,我們確定了戀愛關係。
戀愛期間,我們都很單純,除了上班相互照應,頂多就是下班後,一起逛一下公園,或者偶爾吃點燒烤之類的小吃。
那時我們都很單純,覺得一起玩得來,就很好了。通過幾個月的交往,我們感情如膠似膝:我是「非她不娶」,她是「非我不嫁」。

2001年春節,我們雙方相互見了家長。
我父母沒有意見。因為我出生在農村,只要有女生同意結婚就很不錯了。父母也就沒有什麼挑剔的。
嶽父嶽母就不一樣了,硬是要我在縣城裡買一套住房後,才同意我們結婚。否則的話,這門婚事就免談!
老婆肯定是聽她父母的話了。也吵著要我買房子。
無奈之下,我就「哄」老婆說:一年內一定買房結婚!
老婆看著我認真的模樣,也就相信了。
買房子的事答應下來了,我卻是犯難了,在餐廳三五百的薪水怎麼能買得起住房!
於是,在春節期間,我利用到親戚家拜年的機會,四處向親戚們打探,如何打工掙錢。最後,決定和我姑父一起,到浙江打工。

春節一過,我就和老婆告別,和我姑父一起,踏上人生中的第一次打工之旅。
在這一年裡,我拆過房、搬過磚、扛過水泥……只要是能掙錢,我都會去做。在這一年裡,我基本上是「白+黑」、「五+二」,除了風寒感冒,或者是實在找不到事做,才會休息一下。
辛苦一年,我終於掙了四萬五千元錢。回到家一和老婆講,我們都高興極了。因為,在這幾年裡,老婆自己也存了近兩萬元錢。

2002年春節後,我和老婆以近六萬元的價格,在縣城裡的「城鄉結合部」買了一套80餘平米的住房,並順利結婚。
結婚後,考慮到要生育孩子,我就選擇了在縣城就地務工。老婆照常在原來的餐廳上班。
成家後,我們便覺得日子是越過越緊,每個月都感覺到錢不夠用。
我們雙方的親戚家裡結婚、生子、喬遷、升學、老人過世等等,用錢的地方,多得數不過來。有時候,我們兩個人的薪水,還不夠酒宴應酬。

這時,老婆就不高興了,逼著我要找一個正式、穩定的工作!不管我怎麼說,她就是不答應。並放出話來:要麼去找個正式工作單位,要麼就離婚!
看老婆態度這麼堅決,我就「哄」著她說:一定在三五年內找一個正式穩定的工作!
當天晚上,我徹夜難眠。感覺自己太草率了,怎麼就答應老婆去找一個正式工作單位呢?我一個中專文憑,怎麼可能?
我一邊打工,一邊向工友打聽,如何才能找到正式工作單位。最後一個工友告訴我:要找正式工作單位,必須要有大專文憑,而且還要通過考試,才可能進入正式工作單位。
因為,他的兒子是大專畢業,才通過考試,考了一個鄉鎮部門。

於是,我到縣自考辦咨詢了政策,並報名參加自考。我白天打工,晚上看書。
遇上親戚朋友宴席,都是讓老婆一人參加,自己在家閉門學習。那段時間,很多親戚都很少看到我,都以為我們離婚了的。

功夫不負有心人。2005年,我終於自考畢業,取得了夢寐以求的大專文憑;同年,我成功地考入了一家「國企」。
更幸福的是,我們的兒子也來到了這個世界,來到了我們這個家庭。
再後來,老婆硬是要「小房」換「大房」、「一房」變「二房」、單位從「國企」到事業單位……我一路「哄」著,一路實現了!
我們的小家庭,逐步走上了幸福的軌道!
感悟:雖然,我與老婆這一路走來,我一直都在「哄」!但我覺得,有時候,「哄」是一個權宜之計!因為我不能及時滿足老婆的要求,就只能「哄」;「哄」更是一個鄭重承諾!只要我們認真努力地,去為這個承諾奮鬥,在最短的期限裡兌現承諾,「哄」也變得很有價值。征服老婆,是靠「哄」的,你「哄」了嗎?你曾經也「哄」過她,或者被老公「哄」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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