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走出校園,很多人的婚姻大事很快就會提上日程。
讀書的時候,校園里男女那麼多,年齡也差不了多少。這就給年輕人一種錯覺,認為戀愛婚姻的潛在候選人很多,不用擔心「脫單」的問題。
但是,很多人在上班的時候會發現,可供選擇的結婚對象並不多,不經過相親和介紹,單純靠「等人」幾乎不可能找到未來的另一半。婚姻考慮的是綜合因素,例如個人外貌、性格特徵、工作職業、價值觀、家庭背景、經濟條件等。每個「變量」都可能是篩選和排除的因素。找到一個完全合適的人不容易。
社會有自己的「遊戲規則」。男人大了結婚,女生大了結婚,選擇單身或者小眾。堅持原則,嫁給愛情,你很可能會拋下自己。畢竟你選擇了別人,別人也會選擇你。年齡越大,機會成本越高,選擇越來越小。運氣好的話,最終會等來屬於自己的愛情。運氣不好的話,只能一直「掛」著。有些人經不起年齡的考驗,經不起父母的催促,經不起世俗的眼光,只好屈服於現實,找個人「結婚」。
在決定相親對象之前,誰也無法預料要相親多少次才能遇到差不多的那個人。有的人一見如故,一眼就能看出對方對,有的人卻在相親中不知不覺變得「油嘴滑舌」,陷入了難以抉擇的境地。但是除了理想對象很難出現之外,還有一種攀比心理在起作用,總覺得這個人在某些方面比上一個好,上一個在某些方面比這個好。下一個會更好嗎…猶豫不決,優柔寡斷,完全被選擇困難綁架?
英國商業哲學家查爾斯·漢迪說,「當我們知道我們應該走哪條路時,我們常常失去走這條路的機會。愛情和婚姻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錯誤的選擇注定要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當你覺得之前的相親不錯,很可能你想回頭,人家已經步入婚姻殿堂了;而且往往只有結婚後,你才知道對方是「渣男」還是「渣男」。人們常說,愛情和婚姻是感情的事情。但是,一旦落到相親對象身上,其實就變成了睜大眼睛做好選擇的問題。決策和選擇成為一種能力,並不是相親越多,就越能做出好的選擇。
我們都聽過這個故事:沿著森林中的小路走,不能回頭。在路邊摘最大的草莓,你會怎麼選擇?理論上,我們可以把這條路大致分為三段。在第一節中,我們應該觀察那些大草莓的形狀和外觀。關於第二和第三節,我們應該根據第一節做出選擇。當然也不排除有人在第一段就做出了果斷的選擇。
同理,對於即將結婚的人來說,約會也需要找到一定的策略和方法。老話說,到最後總會「挑刺」,到了一定的時候就要收手了。《算法》中有一個最優終止理論——「37%原理」,這是算法學家經過大量數據驗證後得出的結論。簡單來說,如果把相親對象算成1000人,看完370人,就應該終止了。在接下來的選人中,如果有相親對象覺得和之前的「最好」差不多甚至更好,就要果斷決定。
當然,現實中很多人都無法預測自己會有多少次相親,更何況相親本身就有時間成本。考慮到生育問題,相親是不可能的。而且,他們的條件一般,恐怕也沒有那麼多機會。但是,相親總會有一個停止點。在考察了一定數量的「樣本」後,一定要盡快根據自己的感覺做出選擇。
而選擇和決策自然是有風險的。一方面,每個人都會在陌生人面前表現出好的一面,個人的缺點只會表現給最熟悉的人看。相親結婚的人,可能婚後才發現彼此不合適,但又不敢輕易離婚,只能「苦不堪言」。另一方面,選擇和決策是有內在邏輯的。如果樣本超過一定數量,人們往往會陷入「一山望著另一山」和「一山高不可攀」的漩渦。他們甚至會因為相親而徹底心灰意冷,抱怨別人的愛情看似那麼美好,自己的愛情卻來得那麼糟糕,覺得再也不會去愛了。
要知道,相親不僅是感情問題,更是對選擇和綜合決策能力的考驗。對於沒有戀愛經驗的人來說,也是一個需要認真執行和成長的過程。不用說,沒有一定的樣本積累是很難做出決策的,樣本過小或過大也會影響決策的合理性。有一些「blx」的人,只相親過兩三次,遇到了一些「奇葩」,決定再也不去相親了。顯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奇葩」,一切才剛剛開始。既然不想單身一輩子,就不必輕易對相親對象失望。
同時,「37%原則」也啟示我們,不要陷入難以抉擇的另一個極端。在考察了一定數量的候選人後,要告別「完美主義」的理想,及時做出決定。否則,即使自己條件再好,也可能在患得患失、優柔寡斷的過程中,錯過最大的草莓,把「剩餘」給了自己。
至於相親多少次才能找到合適的人,當然沒有定論。大家只能把握感覺,在實際機會中做好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