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網紅”這個詞出現。
隨著這個詞的出現,越來越多“網紅”意外走紅網絡,或是直播,或是說段子、錄小視頻,甚至只要長得好看,也能當網紅。
殊不知,所謂的意外,最終都成了有意為之的生意— —
《美國摹因》
這是NetFlix的一部紀錄片。
說是紀錄片,我覺得借用網友的話來說,倒更像是一部美版“抖音快手網紅過氣實錄”,“網紅出位崛起跌宕史”。
金·卡戴珊大家都知道吧?
對,就是這個可以用臀部托舉香檳杯的女人,世界第一大網紅,靠著自己的臀部就掙了5000萬美金。
她所在的卡戴珊家族,在2007年憑藉一部真人秀《與卡戴珊同行》全員走紅,是紐約知名的網紅家族。
去年Instagram發布的2017年“網紅排行榜”,光她們家就佔了3個。
可要是再往前追溯,金·卡戴珊還有一個標籤,就是網紅鼻祖帕麗斯·希爾頓的“小跟班”。
帕麗斯·希爾頓,市值30億英鎊的希爾頓集團繼承人之一,全球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000多家酒店都是她們家的。
可她並不想只當希爾頓家的女兒,幾張瘋狂的照片令她一下子走紅。
穿著暴露的衣服出現在洛杉磯臭名昭著汽車旅館前。
露點,頭髮臉上被澆得濕漉漉。
這些照片被知名雜誌《名利場》相中,這之後帕麗斯·希爾頓成為近5000萬人爭相追逐、模仿的焦點。
不是演員,不是歌手,純粹因為幾張大尺度的照片,她就火了。
她在社交平台上曬自己的奢華生活,豪車、名包、寵物,以及各種大膽的造型。
有人模仿她。
有人把她的人型塑料牌放在枕邊,伴著她在早晨睜開雙眼。
被大家仰望、關注,甚至奉為自信的偶像,她說粉絲比自己身邊認識的人更親近。
每天早上一睜開眼,就是先把各種社交平台的動態先瀏覽一遍。
以她的這種模式為參考,越來越多的人走上了“網紅”這條路。
分享私生活、炫富是基本的。
哪個造型火了,要趕緊想出點子模仿。
—你收到了多少喜歡?
—五分鐘內兩千個。
可總有人的點子比你更吸睛,比你的“喜歡”更多,受到的關注更多。
錄小視頻,搞笑的,大尺度的,有創意的,只要能博取大家的關注統統都來,不停地錄,不停地發。
就這樣靠著一堆小視頻,與政要、大明星成為了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
一個人嚐到了甜頭,就有更多的人要嘗甜頭,一個人能秀出下限,就有更多的人把下限的尺度拉到更低。
玉米插在鑽頭上吃。
沿街發錢。
做出各種博眼球的行為,甚至危險的挑戰。
就像電影《玩命直播》中那樣,最初是輕吻一個陌生人,然後越來越刺激,漸漸失控,豁出命去玩直播。
更可怕的是,一旦火了,還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去模仿……
片中有這麼一段對話:
你去上學問一堆孩子,他們長大想做什麼?他們說:名人。好像名人是工作。
這並不是開玩笑。
小時候,我們幾乎每個人都被問過那個經典的問題,“你長大想做什麼?”
而現在,這個問題的答案變成了“網紅”。
套用狄更斯在小說《雙城記》開篇的那句話: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
網絡,手機,APP的陸續出現,讓越來越多的普通人得以像明星一樣被關注、擁有人氣。
一段搞怪的視頻,一張有趣的照片,一個誇張的扮相,吸引到大家的注意就可以。
關注的人越多,引發的討論越大,心裡就會愈發滿足。
不用很努力,不用很長時間,甚至沒有什麼下限,只要夠有趣、夠吸睛。
名氣就是一切。
如果大家喜歡我的穿衣風格,我就開店賣衣服,如果大家欣賞我的段子手才能,我就能給品牌方寫段子,收取高額的廣告費。
如果大家喜歡看我的直播,我就能收禮物,如果我碰巧長得有點姿色,我還可以演戲拍電影,從網紅翻身當明星。
一個兩個網紅成功了,越多越多人站起來仿效、模仿,網紅,成為流水線上批量化生產出的一種“變現產品”。
這種快錢,賺得了一時,賺不了一世。
可怕的是,這批年輕人正沉迷於眼前的熱鬧,不知道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