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了你22年,現在女兒大了,我們離婚吧」,這句話,是53歲的老張在向我傾訴的時候說的,是他老婆最近跟他講的。
老張跟我講,他跟他老婆陳阿姨,結婚快三十年了,最近這十多年,陳阿姨隔三差五的就把離婚的事掛在嘴邊,但這一次,非常堅決,非離不可。
「我也沒做錯什麼啊,也不像別的男人那樣胡搞亂搞,我一直對她還不錯,雖然我這個人確實比較木訥。年輕的時候對她,做得不夠周到,不夠體貼,但後來對她也還行吧,而且,我們都一大把年紀了,再離婚,多麼丟人啊」。
這是老張跟我講的。
雖然私底下都認識,但他們的婚姻、他們的故事到底是如何,我不太熟悉。於是我就找陳阿姨聊天,一開始也沒聊她的婚姻,但她因為經常看我的文章,覺得寫得還有些道理,於是就開始跟我聊她的故事。
「我嫁給他,確實當時是喜歡他,覺得他人也挺好的,對我也不錯。但是,結婚後,他好像就完全變了個人。經常出去喝酒,大半夜都不回家,我擔心他啊,希望他早點回家,但一次次的食言,有時候,我要等他等到天亮。」
我說,這不都過去很多年了嗎,你就因為這個不原諒他?陳阿姨接著說:
「這麼多年,我過得真的太不容易了了,當初不顧家人的反對,嫁給了他,在他們家,我孤苦伶仃一個人,他是怎麼對我的?我懷孕挺著個大肚子,自己拿凳子墊桌子,一個人換燈泡,一個人換馬桶蓋,他都不會可憐一下我。」
「除了這些我無法釋懷,最重要的還是,那時候窮,家裡也沒什麼擺設,我拿20塊錢給他,叫他去買兩瓶花來家放著,他拿去買了一串豬大腸來家。
他明明知道我不愛吃豬大腸,偏要說我喜歡吃。跟他,真的三觀不同,想不到一塊兒去,也沒什麼話可說,二十來年了,我們都沒同房過。」
我說,好像張叔叔還給你買項鍊啊,給你買衣服啊,你不感動?好歹也算是浪子回頭了吧。
「唉,心冷了,再也捂不熱了。當初我嫁給他,也不圖這些,現在給我搞這些,我不僅覺得沒意思,反而會增加對他的反感,完全提不起興趣來。現在女兒也大了,我就不用顧忌那麼多了,我還能活幾年?我不想剩下的日子這樣過下去了,我要透透氣,過過自己喜歡的生活,我有我的退休金,我也不怕活不成。」
面對陳阿姨的這種堅決,我有點不解,為什麼不早不晚,偏偏在這種時候,你也是50來歲的人了,要再嫁,還有必要嗎?或者說再嫁,容易嫁嗎?女兒也不希望你們離婚吧。陳阿姨說:
「我以前沒想通,思想還是挺古板的。希望能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庭,我自己幸福不幸福不重要。但現在我想通了,我女兒長大了,也交男朋友了,很快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了。」
「我希望,作為媽媽,我能給她樹立一個榜樣——不要在婚姻裡淪陷,如果你不開心,如果你感受不到愛,為什麼要一忍再忍?如果大家都一忍再忍,那我們的後代,也必然是這種性格,那我們活著,圖什麼呢?」
「你以為你忍受了這些不幸福,你就可以換來女兒的幸福,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當然是值得的。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啊。女兒,她會在潛移默化的過程中受你的影響,你不幸福,很大程度上你的女兒也不會幸福。」
「以前我們太依靠男人了,覺得嫁個好人家,嫁個好男人,你就能幸福。把男人和男人的家庭,當成自己幸福的基礎。可是,未必每個女人都那麼幸運啊。遇人不淑怎麼辦?
難道就要忍氣吞聲、受苦受磨一輩子?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女人既然可以養活自己,那不管嫁什麼樣的男人,都要自己去追求幸福。我就不信一個人過不好。」
陳阿姨講了很多,我以為她會怪罪男人,但她的話,好像更多是從女人自身出發的。
這是關於婚姻,關於女人,我最近聽得最詳細、最深刻的感受,也頗具啟發意義。
是啊,女人是花,不一定非得要擺在誰家的客廳才好看,只要向陽,在哪兒都能綻放。
就算沒有人來看,你也可以五彩斑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