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及於文鳳
搜狐娛樂訊據港媒報導,藝人周星馳遭前女友於文鳳追討約7000萬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資分成,今天(18日)於高院原訟庭開審。於文鳳指當年沒簽定合約,但雙方曾有口頭協議,讓她從周的投資獲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馳指出,雖說過會把投資利潤分給於,但那隻是戀愛中的情話,並非建立法律關係的承諾,而且周星馳一向投資有道,投資經驗較於更豐富。預計於文鳳明天將出庭作供。
原告於文鳳在本案的訴求,涉及2002至2010年間周星馳投資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3個單位與5個車位、以及投資基金的獲利。
於文鳳一方表示,於在2002年4月首次透過公司,與周星馳的星輝海外簽約,成為星輝海外的財務顧問,每月薪酬2萬港元,但當時雙方已有共識,於可從週的獲利中分成,雙方最終在同年聖誕節商談後達成分成10%的協議。但代表被告周星馳的大律師在開案時就指出,週表示會把投資利潤分給於,只是戀愛中的情話,並非有意建立法律關係的承諾。
就“天比高”項目而言,大律師表示一開始周星馳就準備將其中一間獨立屋留作自住,故不應視作投資。大律師指周視“天比高”為其夢想中的房子,單是裝修就花費了4150萬港元,負責設計的意大利設計師,更特地來港19次視察,歷時7年到2011年才完工。那時周雖已與於分手,但因完工時於家正在裝修,週仍願意讓於及其母親住進去,成為其新屋的首個住客。
此前據港媒報導,因為電影《美人魚》的火爆,很多投資方十分看好周星馳,並在2016年與其簽下對賭協議,入股13.3億和周星馳合作,要求四年內公司利潤達到10.4億。據悉,前三年的成績不俗,累計利潤約6.7億,但到了第四年,投資方僅收到2020年之前的利潤約1.6億,尚欠1月至3月的財務數據。
日前對賭期已滿,周星馳公司卻無法對賬,投資方因此向周星馳追債。業界相關人士估計周星馳至少欠下2億的利潤,投資方可以要求他出錢回購股份。
據了解,於文鳳當年是豪門千金,以粉絲的身份追隨星爺,兩人1999年開始戀愛,之後於文鳳被安排到星爺的公司工作,並在13年間多次投資樓市,幫星爺賺下4億多的家產,每月卻只拿2萬港元的月薪。
兩人分手後,於文鳳向星爺追討8000萬港元佣金,星爺只付給她1000萬,於文鳳將其告上法庭,至今沒有結案。除了7000萬港元,於文鳳還要求討回幫星爺購買停車位的佣金,合計52萬港元。
以上加起來,周星馳被曝欠債2.7億港元。
據報導,於文鳳的現任男友是百億富商廖堯城,有廖堯城在背後指點,此次要回賠款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