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貓眼專業版數據顯示,11月1日上午11時許,吳京、易烊千璽領銜主演的電影 《長津湖》累計票房超54.99億元,成為2021年全球票房冠軍。然而,第七穿插連的故事還沒有結束——10月28日,《長津湖》片方在微博上官宣:第七穿插連的 戰士們將面臨新的任務,這一次他們將要去往更艱難的戰場,接受更殘酷的考驗 。這個戰場就是當時美軍撤退路線上的咽喉之處——水門橋。片方同時發布了新片《長津湖之水門橋》的第一張海報。
《長津湖之水門橋》海報 圖據片方
此消息一出,引來不少觀眾熱議。有網友發現,「水門橋」這一商標在多年前就被註冊,今年10月還有個人和公司還在申請註冊「水門橋」商標。那《長津湖之水門橋》是否會受到影響?
紅星新聞記者在天眼查看到,有4個有關「水門橋」的商標顯示已經註冊,國際分類為食品、飼料種籽、方便食品、餐飲住宿。最早的「水門橋」商標2014年就申請註冊了,其餘的則在2016年申請。另外,國際分類為酒、廣告銷售、教育娛樂、通訊服務的「水門橋」商標則顯示為商標申請中和等待實質審查,申請時間均為今年10月後,這樣一個時間點註冊,也讓不少網友質疑這明顯就是蹭熱點,碰瓷。
值得一提的是,正在熱映的《長津湖》也遇到了類似問題,「長津湖」作為商標也已經註冊。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北京加點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於2020年10月29日提交申請「長津湖」的商標註冊,並於今年7月14日拿到商標註冊證,國際分類涉及第41類教育娛樂,包括「除廣告片外的影片制作」「電影放映」「電影發行」等。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董炳和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從法律上講,長津湖現在可以認定為觀眾知曉的外國地名,在沒有其他含義的情況下,依商標法第十條二款,不得作為商標。同時,將「長津湖」作為電影名稱使用,是對電影所講述的故事發生的地點的描述,實際上並未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不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因此,也不構成對在先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春海介紹,商標的專用權是以特定註冊的商標以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項目為準,從目前「水門橋」已經註冊的類別來看,這些商標和電影的制作、放映無關,不影響影片的傳播和使用。
黃春海認為,作品名稱作為影視作品、藝術作品,本身在著作權上是否能產生某種法定權利?現在一般認為,目前的藝術作品名稱過於簡單,沒有表達完整思想,一般作品名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比如一部作品取了一個名稱,其他藝術作品也可以取同樣的名稱。
另外,商標的服務類別中,涉及到了文化娛樂領域,如果有人或者企業在這個類別進行了註冊,可能對之後相同名稱的影視劇、影視創作活動會產生一些沖突,但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目前來看,藝術作品一般是通過著作權來保護,涉及的侵權都是著作權。黃春海也提到,文化創作也是一種特定的商業活動,如果在此過程中把名稱作為商標使用,和別人此前註冊的商標產生權利沖突,也不排除存在商標侵權問題。黃春海表示,影視行業可以提前布局商標,事實上,布局商標主要目的是為了後期推出周邊產品做準備,或者是防止日後他人蹭片名熱度而牟利。
紅星新聞記者 邱峻峰
編輯 李學莉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
>易烊千璽新片剛官宣就商標侵權?來看律師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