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穿國產劇下限,《如果歲月可回頭》請不要再拿常識和法律當兒戲

  不是收養,也不是離異後組成的家庭,自己養了11年的婚生孩子,居然可以通過官司被所謂「生父」輕易奪走,這樣奇葩、荒謬的劇情出現在熱播劇《如果歲月可回頭》裡,真的驚掉了一眾觀眾的下巴。

  是的,《如果歲月可回頭》這部劇的劇情終於徹底崩了。

  哪怕前面也有一些不合理的bug,但看在幾位主演的面子上,大家也還可以勉強接受。

  但是,現在編劇(也是導演)如此公然侮辱觀眾的智商,甚至是褻瀆我國法律的行徑,就是什麼樣的主演和解釋都無法挽回的了。

  豆瓣評分直降到3.8,就是觀眾對這部劇觀感的最直接體現,可以說這部劇再次成功的擊穿了國產劇的下限,成為了新一代爛劇的代名詞。

  而相比編劇的無下限行徑,這個分數都無疑是高了,如果有負分選項的話,我相信這部劇肯定可以成為豆瓣歷史最低分的有力競爭者。

  在劇中,主角之一的黃九恒和妻子林響,在面對突然出現的林響前男友、孩子生父常哲時,那一連串完全不符合常理的行為我們先不說它。

  接下來面對這位突然冒出來的所謂生父的無理行徑和要求,不是想著去咨詢專業律師,根據專業人士的意見來決定自己的對策,而是在一群豬隊友的建議下,在完全不知道對方的目的和訴求的前提下,急吼吼的去給人家送錢。

  我真的不明白,本身是受害者的黃九恒,和孩子的親生母親林響,不知道是以什麼樣的心態和邏輯,一定要對這位突然出現的無理之徒低聲下氣。

  好像他們自己做了什麼虧心事一樣,需要給對方一個交代,還要上趕著給對方送錢。

  在這裡編劇的邏輯已經足夠違逆常理,而後面劇情的發展更簡直是突破了所有觀眾的容忍下限和法律常識。

  從預告可以得知,接下來雙方還要對質公堂,開始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這就真的是扯淡扯到外太空去了,我到現在都不明白這個生父是以什麼樣的立場和自信來爭奪撫養權。

  在劇中,黃小蕾是黃九恒和林響婚後所生,是實打實的婚生子女,之後小蕾有事在這個溫馨的家庭被撫養到11歲,期間從未離開,也從未與其生父接觸過。

  所以,雖然我們觀眾通過上帝視角知道常哲確實是小蕾的親生父親,但是外面的人是不知道的,法院也是不知道的,這個突然冒出來的生父要想起訴他們打這個官司,第一步就要證明他生父的身份。

  而只要黃九恒夫婦自己一條心,這個生父要想拿到證明他生父身份的證據可以說是難如登天。

  有人說可以做親子鑒定啊,事實上劇中生父也確實去做了,可問題是,這個鑒定是私人鑒定,在我國法律中是不認的。

  法律認可的是司法鑒定,可司法鑒定必須要得到當事人的許可才行,就是法院也沒有強迫人家非得做鑒定的權利。

  而黃小蕾作為未成年人,做不做鑒定的權利完全在她的監護人,也就是父母手裡。

  也就是說,只要黃九恒夫婦不同意,生父常哲就只能等到孩子成年之後再去爭取做這個鑒定。

  到那會兒,撫養權什麼的也就沒意義了。

  而作為間接證據的戶口本、出生證明,這些東西也同樣在黃九恒夫婦手裡,常哲基本沒有可能拿到。

  也就是說,只要黃九恒夫婦不內訌,常哲不要說什麼打官司,爭撫養權了。

  他連證明自己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第一步都做不到,這個官司根本就打不起來,法院甚至壓根就不會受理這個案子,因為這實在太荒謬了。

  總不能大街上隨便站出來一個人,說你的孩子是我親生的,所以我要撫養權,然後法律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前提下就開庭審理吧?

  更不要說這還涉及到黃九恒一家的隱私權和名譽權,你拿不出證據就亂起訴,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所以說,這個編劇要麼是個徹頭徹尾的法盲,無意識的違反法律常識來胡編亂造。

  要麼就是有意識的對我們國家法律進行褻瀆,拿我們國家法律環境中絕不會出現的情況,來硬套到劇情中。

  如果是前者,我們頂多罵一句沒底線、不專業,但如果是後者,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已經觸犯了法律。

  我們都知道,國產劇的現狀其實不容樂觀,整個2019年,真正在水準以上的劇一共也沒幾部,而很多的資源就是被浪費在了像《如果歲月可回頭》這樣的垃圾劇中了。

  我們這些普通觀眾,真的是被國產劇的無能和無聊給折磨的夠夠的了。

  國產劇的從業者們,我在這裡真的求求你們了,你們可長點心吧,不要再拿這種辣眼睛的東西來給我們觀眾添堵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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