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是什麼神仙??無腦套路劇也能拍這麼香?

  你知道音樂界神秘的「27歲俱樂部」嗎?

  相傳聞,一群在27歲時過世的偉大的搖滾與藍調音樂家,都是這個俱樂部的成員。也許這是對死亡巧合的過度解讀,但27歲並不是人類的死亡高峰期,而這群音樂天才們卻恰恰喪命於他們人生的巔峰時刻……

  Amy Winehouse, 爵士歌手,24 歲獨攬 5 項格萊美,死於27 歲。

  Kristen Pfaff,美國著名搖滾樂隊 Hole 主唱,天才女貝斯手,死於27 歲。

  Kurt Cobain,涅槃樂隊主唱,搖滾史上神級偶像,死於27 歲。

  Jim Morrison,大門樂隊主唱,死於27 歲。

  Janis Joplin,藍調天後,死於27 歲。

  Jimi Hendrix,公認的搖滾史上最偉大電吉他演奏者,死於27 歲。

  Brian Jones,滾石樂隊創始人,死於27 歲。

  Robert Johnson,藍調歌手,傳奇吉他手,死於 27 歲。

  無論怎麼看,這個死亡陣容也太過於豪華了,讓人不得不想入非非。從此「天才死於27歲」就成了音樂界最偏激的信仰,甚至有了傳聞,說「27歲俱樂部」的成員都向魔鬼出賣了靈魂。

  ▲《下北澤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就曾對「27歲俱樂部」在搖滾界的地位做了詳盡的闡述。

  既然這輩子成名無望,何不與魔鬼做一場交易,然後再痛苦死去?其實,這個「和魔鬼做交易」的傳聞最早就是出自「27歲俱樂部」中的第一位成員Robert Johnson。

  Robert Johnson從小就沒有任何音樂天賦,也沒經過任何專業的音樂訓練,為何能突然展現出驚人的才華?據他本人的說法,這一切都是他在一個十字路口處將靈魂出賣給惡魔以換取而來的,但他也因此在27歲時死於非命。

  其實這個出賣靈魂的說法不管是確有其事,還是Robert杜撰的,之所以能流傳成都市傳說,都說明了和惡魔做交易換取榮華富貴的故事自古有之,而且深入人心了。

  即便是在各類藝術作品中,也早就不是新鮮事了,在德國,有《浮士德》;在日本,有《黑執事》;在中國,有《第八號當鋪》;而在韓國,這個故事被稱為——

  當惡魔呼喊你的名字時

  악마가 너의 이름을 부를 때

  正當我以為這是一部表現人性醜惡,愛欲癡嗔的批判主義電視劇的事情,我對著這張海報發出了「噫~~~~好基!」的感慨,這兩個男主,也太絕了吧!

  賣靈魂的這位,是有著「鄭少女」之稱的鄭京浩啊!而買靈魂的這位惡魔,則是「南韓第一alpha」樸聖雄啊!何況兩人還在《火星生活》中組過CP,這讓人怎麼不想歪!

  這個很歪的故事是這樣的:鄭少女飾演的男主,是個年近60的糟老頭子,嗯,是的,你沒看錯,啤酒肚口臭還不洗頭的那種。

  這個糟老頭子堅持了一輩子的音樂夢想,可惜沒有評委為他轉身,眼看這輩子就要一蹬腳沒了,居然轉角遇到愛了——但來的不是繆斯,而是惡魔。

  惡魔做生意明碼標價:給你十年榮華富貴,心想事成,到期後靈魂歸我。

  男主嘛,起先還裝模做樣地擺擺手「我們都是老實人,這種事情做不來」,下一秒就開始討價還價,試圖多薅惡魔幾根羊毛。

  呵,男人。於是合約就這麼簽了,還附送一份青春無敵,老臘肉突變成嫩得能掐出水的小鮮肉。有多鮮美?請看——

  嘿呀,這真是一張無論做了什麼錯事我都可以原諒他的臉啊!我要是頂著這張臉我可能用不上十年就已經被自己活活帥死了。

  總之一句話:簽的值啊!

  然後十年嗖嗖嗖地就過去了,在惡魔的幫助下,男主成為了國寶級的音樂制作人,包攬所有音樂獎項。但,走上人生巔峰的男主卻開始耍無賴了,他不想履行合約了。

  為了放惡魔的鴿子,男主也是做了很多努力的,比如花重金打造驅魔的大馬革劍,和世界上最堅硬的盔甲、花五年的時間托人運來最純潔的聖水、把教堂搬進地下室,甚至,連中國的符咒都用上了……

  但是!這一切完全沒效果。體面的惡魔怎麼能被這些小手段難到呢?那豈不是很沒有面子,咱又不是lv1的新手村惡魔。

  不過好在這個不務正業的惡魔在人間晃蕩的時候,迷上了當明星的感覺,於是跑去原地出道了,還一躍成為男女通殺的國民老公了。

  要說為什麼連惡魔都沉迷於當明星了,大概是因為這種無論走到哪裡都被人敬仰、癡迷的感覺,即使是統治人類的神,也不過如此了吧

  但惡魔畢竟是惡魔,他和神最大的區別就是不能無中生有。即便他本事通天,他也不能改變自己是個音癡的事實,他唱起歌來,還真是惡魔一般的嗓音。

  不過惡魔吧,還真的是挺長進的,為了維持自己的愛豆人設,為了在粉絲們面前努力營業,他決定延長和男主的合約,條件之一就是讓男主教他唱歌。

  舍不得殺男主你就直說嘛,整這些幺蛾子幹什麼,不但舍不得殺男主,要是男主被人搞死了,惡魔還連夜趕去復活男主,再追查兇手幫他報仇。

  你看看!你看看!這不是真愛這是什麼?這該死的惡魔竟然如此甜寵。

  至於條件之二嘛,就是讓男主給他跑業務,拉下線,多簽幾單合約,這樣他才能擠出更多的時間去當明星,看來這惡魔已經連傳銷模式都學會了。

  不過,惡魔即使會傳銷,他也不是神,他給男主的功成名就,也是通過掠奪剝削他人來實現的。

  這十年間,男主通過夢境獲得的那些讓他功成名就的樂曲靈感,其實都是惡魔從別處搜集而來的,而男主並不知情,還以為都是自己的才華。

  男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抄襲了他人的音樂,奪走了本該屬於別人的成功。

  這其中被剝削的最慘的受害者,就是本劇的女主。不僅多次被奪走原創歌曲,失去成名機會,更是被惡人先告狀地先扣上了抄襲的帽子。

  所以無論劇中給了男主多少英雄救美的機會去彌補女主,我都不希望男女主之間有感情線,畢竟奪取他人夢想這等深仇大恨,真是堪比殺父之仇啊。

  盡管女主一度被吐槽顏值過於樸素,但我卻覺得是十分契合劇中人設的,畢竟嘛,沒有外掛加持的人,就是這麼平凡不起眼,被奪取了夢想也毫無反抗之力,渺小的他們仍在人群中默默無聞地堅持著。

  或許,我們每個人都像女主一樣樸素到沒有記憶點,卻也曾有過熠熠發光的夢想。只不過,有人同惡魔做交易的時候,奪去了你我本有的天賦和成功。

  也難怪如今默默無聞當普通人時,格外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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