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店琳瑯滿目擺著各式家電,吸引了很多消費者的同時,也在所難免產生了很多「樣品」。最近,永州的萬女士在實體店看上一款沙發後,卻發現送到家裡的沙發,正是自己在實體店看到過的樣品,沙發回有著不少瑕疵。9月9日,她在新浪黑貓投訴平臺上反映了這件事,希望可以得到處理。
9月15日,瀟湘晨報《滿哥維權》欄目記者(報料微信xxcbwq)聯繫到了該門店,門店回應:系倉庫工作人員拿錯貨,已聯繫更換。
投訴:購買的新沙發送到家,成了店內看過的樣品?
8月22日,永州的萬甜(化名)在永州祁陽市紅星美凱龍顧家家居店,花費9000元訂購了一套沙發,她稱店內工作人員答應其月底送貨,並承諾是倉庫拿的新品。但8月26日,萬甜發現送貨到家的沙發不僅有瑕疵,而且還和店裡的樣品一模一樣。
家具從「新品」變成了有瑕疵的樣品,萬甜覺得自己被坑了,她說:「送來的沙發有很明顯的瑕疵,和我在店裡看到的沙發,瑕疵在同一位置,合格證上所有資訊與店裡的樣品一致。」9月9日,萬甜在新浪黑貓投訴平臺上反映了這件事,希望可以得到處理。
回應:倉庫人員拿錯貨,已聯繫更換
萬甜的情況是否屬實,又該如何解決?9月15日,瀟湘晨報《滿哥維權》欄目記者(報料微信xxcbwq)聯繫到了顧家家居總部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聯繫到萬女士進行處理,情況核實後,將反饋至單位處理部門來具體落實。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所以要具體核實,是因為雖然顧家家居不允許把樣品充當新品來銷售給客戶,但如果說是出於客戶自身要求,需要購買樣品,那麼可能會有消費者買到樣品的情況。」
「比如說某位消費者新房裝修,著急入住,那麼他可能喜歡已經生產時間較長的家具,有可能需要購買樣品。具體的話,要看門店和顧客的溝通。如果說門店將特價商品出售給客戶,那麼訂單上面是會有相應的註明。」
工作人員還表示,萬女士的處理方案要具體核實之後才能給出。
17時,永州祁陽市紅星美凱龍顧家家居店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店鋪上新頻繁,樣品放在倉庫後,系倉庫工作人員拿錯貨,已聯繫萬女士進行更換。」
律師:樣品按新品出售且不告知消費者,將構成訛詐
樣品當新品賣,商家是否涉及到違法呢?9月15日,記者咨詢到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姚志鬥律師。姚志鬥表示,商家將使用過的樣品當作新品賣予消費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姚志鬥說,家具店作為產品的出售方,應當對產品屬於樣品還是新品有明確的告知,在此情況下,如果仍然將樣品按照新品予以出售,且沒有告知消費者,該行為將構成訛詐。商家將使用過的樣品當作新品賣予消費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訛詐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如發生訛詐行為,經營者需「退一賠三」,即退還消費者已經支付的金額,同時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標準支付賠償。
瀟湘晨報記者蔣偉岸
>滿哥維權 | 女子買新沙發,到貨後發現是店內有瑕疵的樣品?回應:拿錯了,已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