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韓庚到鹿晗吳亦凡,為安在韓藝人都急著回國,現在終於有了答案

  ​雪莉去世的影響還沒有消散,韓國的另外一名女藝人具荷拉,也被發現在家中去世了。短短的四十天內,韓國兩位藝人接連消逝,再次引起大眾對於韓國娛樂圈體制的關註。

  這些年,韓國娛樂圈頻頻曝出藝人自殺的消息,雖然個體有差異性,但他們也有很強的共性。大眾也有認為,根本原因出在整個韓圈的體制。

  當年,韓庚在SJ最紅火的時候,堅持要退團。很多團飯表示不理解,說他沒有團魂,對他進行各種污蔑和謾罵。但韓庚當時根本顧不上抵抗輿論,他還要花費自己所有的經歷來和SM這個大公司打官司。

  SM利用韓國訴訟的無限期規定,故意拖延開庭時間,把韓庚解約的官司時間無限拉長。這個案子從2009年12月底開始,當時還有人樂觀的估計韓庚2010年3月就可以恢復自由身。

  但是,一直到2010年12月底,這場官司才終於迎來結果,韓庚勝。那是韓庚事業發展的黃金階段,但是他卻花了一年的時間來打解約官司,以至於他的人氣大幅跌落,還背負著各種罵名。

  但是韓庚在後來的採訪中仍坦蕩蕩的說:我不在乎他們說我忘恩負義。整個人看起來豁達又灑脫。

  當年一直追隨韓庚的粉絲也表示,韓庚在解約前已經患有輕度的憂鬱症。幸好解約後,重獲「新生」的韓庚慢慢的好了起來。

  同樣,EXO這個男團火遍亞洲,團內的中國成員開始慢慢獲得大眾的關註。尤其是鹿晗、吳亦凡、黃子韜、張藝興四個人。

  鹿晗在成為了頂級流量之後,像老東家提出解約,申請合約無效。當時這個消息一曝出,SM公司的股價大跌,鹿晗當年的影響力真不是蓋的。

  可是鹿晗和韓庚的性質不一樣,他沒有和SM對簿公堂,而是選擇了和解。同樣和解的還有吳亦凡。

  和解的意思是:鹿晗和吳亦凡如果在日本和韓國進行演藝活動,那麼他們就還屬於SM管,得聽從公司的安排。如果在日韓以外的地方活動,收入的30%得分給SM。

  現在相當於,鹿晗和吳亦凡掙的三分之一的錢全進了SM的口袋,SM只需要躺著掙錢就行了。

  黃子韜則像前輩韓庚看齊,在2015年選擇和SM剛到底!不過黃子韜的運氣沒有韓庚那麼好,在韓國的解約官司均宣告敗訴。

  但是在國內和SM打的官司,黃子韜都是獲勝方。SM也曾想和黃子韜和解,但是黃子韜拒絕,因為在黃子韜腿傷十分嚴重的情況下,SM仍要求他打封閉針必須嚴重,對他的身體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

  據悉,現在黃子韜只要不在韓國地區進行演藝活動,就不屬於SM管。他在其他地方進行演藝活動,則不需要SM交錢。

  相信,韓國娛樂圈想要解約的藝人絕不止「鹿晗們」,只是鹿晗他們擁有條件、有退路。

  首先,他們有了自己的粉絲之後,相當於就產生了商業價值,不再依附於團體。他們做出解約決定想要回國發展,國內粉絲基本都會表達支持,青睞他們的公司也會拋出橄欖枝,這樣他們就有談條件的資本。

  另外,中國市場絕對是比韓國市場要大的,待在韓國他們要遭受不公平待遇,但是他們回國便能獲得更多的機會和更好的工作環境。他們始終有一個強大的中國為他們做支撐。

  而很多韓國藝人,他們簽了各種不公平的條約,卻沒有足夠的人氣和條件來支撐他們解約、和公司硬剛。所以他們只能選擇忍受,最後忍不下去了,就選擇了一條最極端的路。

  縱觀現在韓國娛樂圈的現狀,也就理解了為什麼在韓的中國藝人哪怕背負罵名、將面臨巨額違約金,也要排除萬難回到國內發展。

  韓娛的造星體制無疑是非常完善的,可是他們把「星」造出來之後,只有糟糕的售後。不管藝人的身心健康發展,隻知道一昧的榨取,不到最後一刻決不罷休。雪莉和具荷拉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如果體制不改變,未來的情況會如何發展,誰也沒辦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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