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吉雲收租記

  

  陳鈴

  如果不是鄧裕志,筆者一開始可能不怎麼會留心賈吉雲及其信札。早年準備論文時,有兩條史料過目難忘:其一是1949年6月下旬,全國民主婦聯常委兼新政協籌備委員鄧裕志,與吳耀宗、沈體蘭等,由平抵滬,連日在上海各基督教機關作演講,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其二是同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北京召開,宗教代表共有8人,其中基督教代表5人,鄧裕志名列其中。因此,注意到賈吉雲的致信對象之一乃鄧裕志,遂將其信札收入囊中。去年12月伊始,細心整理這幾封信札,有所收獲之餘,愈發覺得緣分妙不可言。按說賈吉雲此人,名不見經傳,大多數人對其了解的程度,不外乎是1942年,他任職偽江陵縣政府建設科時,曾繪制過一幅1:10000的《沙市略圖》。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在抗戰時期至戰後為鄧裕志家收過租,信中內情多關乎錢糧之事,兼及家事,而且事無巨細皆一一報告,對後人了解鄧裕志的家庭狀況以及沙市、松滋一帶的社會政治與經濟情形很有價值,也為還原其個人生平提供可能。如果不是鄧裕志及家人周到保存,這一切恐怕早已了無痕跡。

  賈吉雲信札

  

  一切要從沙市及鄧氏家族說起。

  沙市,即現在荊州市的沙市區,南靠長江,在歷史上長期由江陵縣管轄,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辟為通商港口,宣統二年(1910年),清廷在沙市成立自治公所,「試行模範自治」。由於獨特的地理、交通和市場等條件,沙市向來是江漢平原商業薈萃之地,而且是該地區的棉花集散市場。民國25年(1936年),沙市屬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江陵縣。專員公署於1940年春遷沙市。

  民國時期的沙市外灘,可以看到許多西式建築

  據新修的沙市(江陵)《鄧氏族譜》所載,沙市鄧氏家族史可追溯至明末清初,始遷祖鄧友義原姓熊,原籍孝感縣。三世祖鄧文典生四子,分為元、亨、利、貞四房,其中長子鄧邦和的元字房後代繁衍最為興旺。鄧邦和是一名增貢生,生活的年代大致在1722年至1786年,死後葬於荊門蛟尾,他和妻子賀氏接連生下七子一女,號稱元字八大房(七房是女兒,實為空房)。本文提及的鄧氏後人也都是元字房的。

  此鄧姓於清道光年間,由荊門蛟尾陸續遷到沙市。鄧家在沙市建有一座很大的鄧氏宗祠(據老譜記載,鄧氏宗祠在沙市張家巷之西,創建於1823年,1949年後祠堂被充公,改作勝利街街道辦事處及警察派出所),設立族長,曾坐擁好幾條巷子的房子。但入民國後,走向衰敗,1929年的沙市「票潮」,影響尤大。鄧姓字輩排序有專門的詩,前十五字如下:友康良文邦,士貽承裕振。繼述延年永,……。該詩前十字,與後面不成韻。全族到振字輩人漸多,舉人、秀才也多,後面的詩是續上去的。不知情的讀者,可以借此略為了解其家族內部龐雜的人際關係,不至於雲裡霧裡。

  賈吉雲寫信給鄧裕志及家人時,常見的稱謂有「志大姑奶」「志老小姐」「裕蘭二姑奶」「蘭二姑太」「蘭姑太太」「緒□少東」「緒東」「振美二小姐」「振瑛二少東」等。今人乍看這些講究的叫法,多會犯暈,實際上這背後蘊含了鄧裕志的龐雜家世。經過梳理,「志大姑奶」和「志老小姐」即鄧裕志,「裕蘭二姑奶」「蘭二姑太」和「蘭姑太太」是鄧裕志的妹妹鄧裕蘭,「緒□少東」和「緒東」是鄧裕志的大侄子鄧振緒,「振美二小姐」是三侄女鄧振美,「振瑛二少東」是小侄子鄧振瑛。姐妹倆和三位侄兒女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密,是一種耐人尋味的家庭組合,這其中有幾多不足為外人道的委屈、辛酸,更有堅強和不懈的追求,以及親人間的真情真意。

  鄧裕志屬元字六房,祖父名致中,其正室王氏生子三,另一子承浚為側室魏氏所生,即她的父親。鄧承浚,同治壬申年(1872年)生人,附貢生,五品銜,特授湖南長沙府經歷,職掌出納文書,類似於如今的辦公室主任。因此,年幼的鄧裕志隨父母和祖母魏氏在長沙生活。1914年,父親去世,四年後,母親楊氏去世,留下她和長兄鄧裕樾、妹妹鄧裕蘭。有一種說法是鄧裕志14歲時信仰基督教,那年恰好遭遇家喪(鄧裕志生於1900年),信教是否與此有關呢?鄧裕志早在13歲時,還遇到一場人生危機,得肺結核病,經中醫張大夫醫治痊愈。張大夫也是沙市人,祖母為感謝其救命之恩,將她許配給張大夫之子張大炳,並答應中學畢業後去沙市完婚。鄧裕志提出婚後要繼續念大學,張家當時表示同意。大約1919年,她回到沙市與張大炳結婚,但婚後張家隻讓她在家侍奉公婆,陪打麻將,當少奶奶,不僅不同意她與夫婿一起出外讀書,也不同意她自己出去讀書。不得已,她只好托鄧家族人出面說情,張家才勉強同意她去金陵女子大學。然而當她上大學後,張家又兩次派人到南京催她放棄學業回沙市,她堅持要學並請求金女大校長德本康夫人出面幫忙勸說。嚴蓮韻當時作為同學,還幫助她東躲西藏。張家提出若不回去就解除婚姻關係。雖然她和張大炳的感情尚可,但為了求學,為了擺脫封建家庭的種種束縛,她離開了張家,畢業後終身未再嫁。1922年,鄧裕志在長沙的大嫂去世,撇下四個孩子,大哥又不在家,當時鄧振緒才10歲,最小的鄧振瑛才兩歲,她為此不得不休學兩年,幫助祖母照理家務。所以1926年她本科才畢業。1933年,祖母去世。1934年左右,大哥去世(按:賈吉雲在信中曾提到1935年時,鄧裕志回來清產,由此也可以推斷她哥哥可能在此之前離世)。鄧裕志作為大姐和四個孩子的姑媽,肩上的重任可想而知。六個人抱團取暖,鄧裕志無疑是其中的靈魂人物,她像一座燈塔,照亮家人前行的道路。

  人生實難。但鄧裕志兄妹三人及四個侄子侄女都追求進步,學有所長,發光發熱,堪稱勵志典范。

  目前所能查到的有關鄧裕志長兄鄧裕樾的資料很少,但能確定其就讀於湖南公立高等工業學校的機械科。這所學校是湖南大學的前身之一,時任校長應該是從曹典球過渡到賓步程,二人皆為教育名家。鄧裕志畢業後的去向說法不一,有說是去德國柏林大學留學,有說留學美國,得電器學博士,還有說是赴美國湯姆生工廠擔任實驗電機工程師。筆者尚不能形成完整的邏輯鏈條,姑且將以上說法錄之,以待備考。1924年,湖南當地的《實業雜誌》第75至76期,連載有署名鄧裕樾的《直流電動機開動器之計算法》,第79至82期又連載其《工業馬達節制法》。可以肯定,鄧裕樾在電機工程方面卓有特長。可惜天不假年,患肺病於沙市去世,年僅41歲。

  鄧裕志的身上,則帶有一種類似「鑒湖女俠」般的革命者氣質。前文說到在個人婚姻和繼續求學之間,她毅然選擇了後者,把握住了自己的命運,這需要極大的魄力。要知道當時的許多女性,就算進入大學念書,出了校門也不過是做個當官的或有錢人家的太太而已。鄧裕志的這種魄力從何而來?筆者認為很大程度上和教育經歷有關。1909年,鄧裕志入長沙的周南女校就讀,校長朱劍凡。這所學校提倡女性權利,出了向警予、蔡暢這樣的人物。後來,她又入傳教士辦的福湘女子中學,和楊開慧做過同學,參加了對其影響最大的驅逐湖南軍閥張敬堯的運動。這一年她19歲,無父無母,但她已成長為一位獨立自主的新女性。在金女大畢業後,她去了上海,任職於女青年會,將全部身心奉獻於社會及婦女的解放事業。鄧裕志在浦東、閘北、虹口、滬西等地創辦多所女青年會的女工夜校。這些夜校,還起到了掩護中共地下黨組織的作用。1935年12月,她和何香凝、史良、陳波兒等人發起成立上海第一個抗日救亡團體——上海婦女界救國聯合會。淞滬抗戰爆發後,她又投入到為將士和難民服務的工作中去。1938年12月,鄧裕志受命前往美國擔任女青年會交換幹事,積極向美國人民宣傳中國的抗戰和中國女青年會的戰時工作,同時還在紐約州立大學讀出一個碩士學位。1941年底,她選擇回國,在重慶組建女青年會出征軍人家屬生產自救福利站。鄧家小字輩的鄧述慈仍記得那時鄧裕志的模樣,1942年到1945年間,「多太爺」(即鄧裕志)曾數次到重慶郊外的山洞鎮看望他的祖父母——她身著旗袍,腳穿高跟鞋,戴一副金絲框邊的眼鏡,在曲折的山間小道上行走十分不便,但她對國內外抗日救亡運動的信念與很多消息大大激勵了他的祖父母,也在他幼小的心靈中留下抹不去的記憶。

  1915年周南女校建校10周年紀念會場

  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會見婦女界代表,鄧裕志作為代表站在前面的位置,鄧穎超向毛澤東介紹:「她就是女青年會勞工部主任幹事鄧裕志。她們辦的女工夜校掩護了我們很多同志。」毛澤東顯然熟悉眼前的這位女同志,說:「你不是叫鄧裕芝嗎?」他還記得鄧裕志和楊開慧同學時的名字。鄧裕志忙說:「改了,改叫鄧裕志了。」「芝」與「志」,一字之別,透露出鄧裕志不凡的人生志向。

  鄧裕蘭追隨姐姐的求學之路,也是周南女校的校友,1925年畢業於金女大。但她選擇從醫,1930年畢業於上海女子醫學院,獲醫學博士學位。1931年,赴美留學,回國後先後任教於上海女子醫學院和聖約翰大學醫學院,執教病理學,兼任西門婦孺醫院、同仁、宏仁及仁濟醫院病理科主任。1952年後任上海第二醫學院病理解剖學教研組主任、教授。

  行文至此,是時候提及一直隱身的另一位家族成員了。在《鄧氏族譜》中,明確記載鄧裕樾的夫人王氏生子二、生女二。但在賈吉雲的信函中,女方隻見一個「振美二小姐」,那「大小姐」去哪裡了?她叫什麼名字?1938年10月23日,鄧振瑛寫信給鄧裕志說:昨天接到大姐姐由貴州寄來的信,地址是「貴陽東山湘雅分校」,是10月6日到那裡的,「生活當然也很苦,住在一個古廟裡,用水要走三裡路,大概現在已經開學了罷。」根據這條線索,終於在一份學生名單裡找到鄧振瑛口中的「大姐姐」叫鄧振英,曾在國立上海醫學院就讀一年,此後借讀於長沙的湘雅醫學院,當年已經是三年級(學制是修業期限6年,前5年為受學時期,後1年是見習時期)。這年9月,湘雅醫學院的教職員和一到四年級學生及護校一年級學生分兩路向貴陽進發,凡無處食宿者,其最初落腳的地點就是貴陽近郊最高的山——東山,山上有一座大廟,師生們自辦食堂,臨時雇用兩個四川人。廟後面是兩層樓的木質房,女同學睡樓上,男同學住殿外及樓下兩廂。10月24日,學校在東山舉行第25學年開學典禮(參見黃珊琦:《湘雅老故事》,海南出版社,2015年,第262、315頁)。可見,鄧振英和她的小姑媽興趣相投,彼此之間一定有很多話可以說。賈吉雲在信中之所以從沒有提到鄧振英,很有可能是在抗戰期間發生了某種意外,想來不免令人唏噓。

  鄧裕志的兩個侄子繼承了父親工程學方面的愛好。鄧振緒獨立較早,他1929年畢業於長沙的明德學校,校長胡元倓。後進入漢陽兵工專門學校的造兵科,1933年7月畢業,到廣東石井兵工廠工作。抗戰時期,他隨廠搬到廣西容縣的天堂坪。國共內戰後期,中國共產黨人組織編寫的《南京調查資料》中還赫然出現鄧振緒的名字,當時他在國民黨軍聯勤總部的兵工署的「新廠建設委員會」,已經是「輕兵器組」的專員。鼎革後,他應該沒有留在大陸。最小的鄧振瑛,同樣也是明德學校的校友。淞滬抗戰開始後,他從上海一路輾轉到長沙,就讀於雅禮中學,後到重慶,於1938年考入知名的南渝中學(南開中學)。據時任教師魏榮爵回憶:他教的班級中英才不少。40級的鄧振瑛物理學最好,41級則以朱光亞最強(按:應該為40屆,朱光亞則是41屆)。1940年,鄧振瑛入讀國立西南聯合大學的航空工程學系。因為局勢不穩定,這些一年級新生是到位於川南的敘永分校上課的,次年8月遷回昆明本校。1946年11月到1949年10月,他在中央航空公司任機械員、技術員,於11月在香港參加兩航起義。對於鄧振美的情況,筆者所知甚少。1938年11月,鄧振美給大姑媽的信可以證明,她也進了南渝中學,而且和弟弟鄧振瑛是同級,所以新學期她和弟弟要買兩套同樣的書。她覺得這樣太不上算,怪自己小時候念書不用心,不然她高一二年級,弟弟就可以用她的舊書了。戰時的顛沛流離,讓她感受到生活之不易。《鄧氏族譜》記載她曾居香港,後移居美國。

  在鄧裕志家族兩代人的成長經歷中,長沙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他們有幸聆教於曹典球、朱劍凡、胡元倓這樣的一代碩儒,心志的完善深受「講理想、重經世」的湖湘文化的滋養。近代湖南人才輩出的奧秘,或許可以從曹典球為胡元倓所撰的《鬍子靖先生墓志銘》中窺見一二,特節錄一段作為小結:

  君歸國後,光緒二十九年,癸卯,與龍璋、龍紱瑞諸君子,創設私立明德學堂,賃左文襄公祠為校舍。侍郎龍湛霖、編修譚延闓、總兵黃忠浩,實褒重之,而為之魁焉。時清廷懲庚子禍亂,所謂興學,皆用以塗民耳目者。君灼知其隱,毅然聘黃興、張繼、周道腴、吳祿貞諸有志革命者為講師。餘亦於是歲之冬,與其教講之列。君常笑語餘曰:「龔定庵詩雲:但開風氣不為師,吾輩亦猶是耳。」餘聞之即知其旨,亦相視而笑。

  

  視線轉回湖北沙市的賈吉雲身上。

  「七七」事變時,賈吉雲人在武漢,充任平漢鐵路南段工程員,鐵道部將其留職停薪。此後他返回沙市。1940年6月8日,日軍侵占沙市,隨後與國民黨軍隊隔江形成對峙的局面。日軍將荊、沙地區當作進攻湘西和鄂西的重要軍事據點。賈吉雲沒走,留下來成了一位「順民」,還踏出了人生的關鍵一步。就在次年,江陵成立偽縣政府籌備處,內政科科長是鄧振鰲,此前他是沙市維持會的文牘股長。他乃鄧姓最後一任族長,和賈吉雲應該熟識,後文還會提到。是年,沙市中學在原童家花園(現市三中)的廢墟上動工興建,其設計者不是別人,正是賈吉雲。該校占地20餘畝,呈「凹」字形,坐北朝南,計有20多間,校舍的正前方有一條平展的走道直達校門,走道兩邊是寬闊的校園,園內遍種各種花草,四季鮮花開放,間植有櫻桃、梨子等果樹。假如兵戈不興,他的正經職業應該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土木工程師。但戰爭改變了一切——他「落水」了。1942年8月,偽江陵縣政府正式成立,駐沙市,周德仁任縣長。據1943年9月8日的偽江陵縣政府機構設置表,縣長以下有六個科,其中第三科下面有「工程股」和「農商股」。結合其信,賈吉雲很有可能任工程股的股長一職。因此,賈吉雲給鄧裕志家族收租一事,並非全職。

  賈吉雲主要負責房屋和田畝的收租及管理事宜。到抗戰勝利,他接手此事大概已有七八年之久。他熟悉鄧家的裡裡外外,這份工作,對他而言有出於感情上幫忙的因素,但他有聘約,按規定其薪資是「照收入提十分之一作正薪,又年終按租與稞收入,提獎百分之十,共是二成也」。換句話說,他的薪水與績效掛鉤,房租和地租收的越多,他自己拿的也越多。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先談他收房租的內情曲折。

  鄧裕志家的房屋,是一棟前門面後住宅、磚木結構的兩層樓房,位於當時沙市的中正街402號,也就是現在的勝利街252號,這條街歷史上是遠近聞名的沙市「九十埠(鋪)」。據2009年的數據,保留下來的「鄧裕志故宅」呈長方形,寬約13米,深六進約90米,占地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當年,房屋的占地面積更大,有「二畝五分五」。相較於眼下的破敗冷清,當年這裡住滿了租戶,和門口的那條商業街一起,形成一種人語喧嘩的熱鬧氛圍。

  八十年代的勝利街,可以看出街道兩旁的建築風貌

  在1947年7月 12日的信中,賈吉雲詳細記錄了每一進各租戶的租住位置、牌名或姓名,以及每月租金,列表如下:

  由上表可知房屋的大致結構,而且當年它實有七進之深。前兩進都是做生意的,有香煙店、紗布莊、化妝攤和花行。化妝攤是附設的,故租金很低。後面除了第五進是公共廚房,基本上都用來住人(徐恕堦的住房兼設私塾,走道邊倉房是堆貨物),前頭經商的呂小萊和王林森也在其中,賈吉雲本人也住這裡,不過他應該是不交錢的。每月的租金總額,算下來有33.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紗布莊和花行都是和棉花打交道的行當。花行,就是棉花買賣的中間人。1948年,沙市約有83家花行,多集中於中正街和中山路,永孚花行只是其中一家。

  三十年代才建成的沙市中山馬路,相對洋氣很多

  賈吉雲對租戶和租金多有不滿,他迫切想要調整租戶、早日漲租,以對抗嚴格的通貨膨脹。1944年的房租,按偽中儲券共計13087元,賈吉雲從中支取薪資3941元,再扣除年初的修房費用4146元,轉交東家的有5000元整。可以說,租金十分低廉。1945年的元月初,第一進兩鋪面及第二進花行的月租金各漲至5千元,後面的住家皆漲至數百元,5月初花行的月租金又漲至1萬元,後面住戶則漲至兩三千元不等。當時日軍敗象已露,淪陷區老百姓手中持有的偽中儲券的實際幣值迅速走低,能兌換的法幣也越來越少。四五月間,偽中儲券兌法幣的行情是6∶1,七八月間已是10∶1,日軍投降後的那幾天,比率跌落到50∶1,漸至100∶1。9月1日,國民黨軍隊進駐沙市,布告禁止使用偽中儲券,一律改用法幣。在9月25日的信中,賈吉雲描述了「錢不值錢」的亂象:惟米價最平,8月底每石偽中儲券32萬元,現法幣5千元,其他一切物價都高,如雇木、瓦二工,六七月時每工偽中儲券四五千元,8月每工8千或1萬元,今9月初改用法幣,每工也要1500元。他為此感到憂心忡忡,因為房屋收租若照50∶1,前後六進一月收入按偽中儲券是42900元,折合法幣只有區區858元,還雇不起一個工人。因此,9月底沙市各地房租都未定,賈吉雲稱他也要和租戶商議。同時,他向鄧裕蘭建議,9月租金收法幣,要按照當初各住戶「銀洋之價折算」(按:大意是指在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改革前,按銀洋計算房租),當時現銀換法,每元作五百元。總之,大幅度漲租勢在必行。

  此後,賈吉雲費心盡力,試圖讓租金跟上物價的漲幅。1946年5月,曾漲租一次,讓他猜想不及的是,法幣的幣值也步步低落,1947年初與去年比較,「幾之及半」,到2月間,「各貨物價波動狂大,影響幣值又幾及半」,所以去年5月如果月租金為1萬元,那麼到1947年4月需增至4萬元,才算合理。但僅憑他一人之力,漲租實有難度。在1947年7月12日的信中,他說:第一進的兩鋪面,去年月租各只有4萬元,今年漲了一次,也不過是各加至6萬元;第二進的花行,他欲按鄰近某花行的月租,漲到20萬元,但鄧文昭固執地隻肯出10萬元,況且鄧文昭是鄧氏族人,他「有所不便深爭」,只好等7月底期滿再談;後面的住家,人員情況相當龐雜,「好歹不齊,每漲一次,最怕強橫與貧窮者」,比如賀毓夫「最刁橫」,月租只有3千元,呂小萊也有樣學樣,一個房間也隻出3千元,楊乾鼎的祖母因貧月租5千元,所以本年度實際上還沒漲租。至此,讀者也就清楚上面那張表格中各項月租金的大致由來——金額的多少不是隨行就市的結果,而是租戶在和賈吉雲的博弈中占據了上風。

  為了能順利漲租,賈吉雲屢屢寫信請求鄧裕志家裡派出一人親自到沙市,將一些租戶清退,房子騰出來後再以合適的價格租給新人。賈吉雲覺得,如果僅是來信敦促老的這些租戶,恐怕難以實現預期,因為這些租戶都知道東家人在上海,而他只是代理人,漲租時還動不動被人反嗆,說他在「做惡人」,收的租金有沒有匯給東家還不一定呢!賈吉雲一肚子悶氣,又擔心鄧家無法來人,於是乎又獻上一計,即先以鄧裕志或鄧裕蘭的名義寫信並蓋章,分寄一封漲租信給各租戶,數額多少,賈吉雲在信中也擬定好了,譬如第一進的兩鋪面月租金應各漲至12萬元,美星化妝攤應漲至2萬元,第二進的永孚花行應漲至25萬元,第三進王荊樸的東廂房應漲至3萬元,陳資生的東前房應漲至4萬元,向熊貴欽的東後房應漲至3萬元,……,以此類推,總額為90.5萬元。賈吉雲提出,漲租信裡須明確要求實行押金制度,前二進的商戶預繳6個月,後面的租客預繳3個月,且都要換新式租契約,規定一切捐稅由租戶負擔(不能扣租),修理房屋仍由房東負擔(按:賈吉雲是擔心如交由租戶修理,大家都會拖著不修,導致屋壞)。賈吉雲讓東家姑且如此試說,看對方如何還價,他到時候再出來打圓場,東家同時給他也來信,註明漲租數額,「並加以嚴責我之詞」。他還叮囑道,上頭開列的各項數額是東家自己從族人處得知的,「不能令我帶(代)過也」。

  數年前網友從鄧裕志故宅二樓所攝景象,可以看到一樓搭建現象很嚴重。

  賈吉雲想讓東家配合著,一起演個「雙簧戲」。他急盼東家的漲租信函能趕在7月底之前到沙市。他從1947年5月1號開始一次次寫信說明此事,不知何故,上海方面卻遲遲不復,直至10月17日他才接到回信及漲租通知單。他等不及,已經漲定,大概是漲至六七十萬元,和90.5萬元的預期相差一大截。他在回信中開脫道「伊等皆十年內外老佃戶,只能稍加,欲逐又不易」,希望東家回來淘汰調整之,因為漲租的幅度還是「落後」,各物價「波動太快,與日俱增,趕之不及」。

  賈吉雲看重房租的一大原因是要應付地方上出臺的各種稅收。他在1947年10月28日的信中說,自從復員以來官廳對房屋的各項捐稅,「實繁且重」。他一口氣列出六種待繳的稅:一是「租賃所得稅」,按年租額,課以百分之十幾至二十;二是「縣房捐」,租人營業者,取20%,租人住家者,取10%,平均作15%;三是荊江堤工局的「幫堤工伕費」,抽5%(即以前隨完糧征土費,市鎮則加入鹽捐,今改幫伕);四是「積谷捐」(按:為籌集谷倉以備荒歉),按縣房捐數抽40%;五是「地價稅」,按房契上地價總額抽15%,鄧家房屋面積二畝五分五,當時地價1660萬元,應交249萬元。他擔心還要再抽地上附著物(即所建造房屋)的稅,那就意味著再多交180萬元。他直指此為「苛政」,不過當時尚在調查契約手續,「來年恐將實行」;六是沙市翻修馬路,需款甚巨,僅美麥可賣5億,不夠者也要按縣房捐抽稅。除此以外,是否另有他稅,不得而知。地方上實際如何征稅,恐怕也內有乾坤,筆者所知亦極有限。賈吉雲的對付方法,一是設法拖延,二是瞞報每月租金總額,往少去報。就算少報,他說「今年下三個月收入要完五種捐一百四五十萬元,所餘無幾也」。

  賈吉雲覺得,照這樣下去,租金沒法隨行就市,捐稅又重,最終將「租難抵捐」,實在是太吃虧,於是鄭重地向房東提出一個法子——收屋或賣於聖公會,或整個租於聖公會。賈吉雲的另一層身份是沙市聖公會的教友。1947年4月,花家灣禮拜堂的董事部還推薦他作為代表,前去武漢參加聖公會鄂湘教區大議會。鄧家對聖公會也不陌生,鄧裕志的祖母是其信徒,族人鄧述堃則是聖公會的知名華人領袖。所以賈吉雲的建議並不冒昧。當時沙市聖公會的教友大多數住下街,距花家灣老禮拜堂太遠,所以堂董事部有意呈請孟主教另外擇地,新設一禮拜堂。賈吉雲的意思是,如果屆時孟主教有錢,就賣,沒錢,則租。租的條件,房屋修理及一切捐稅,房東一概不管,「淨租月收一百萬元」,「此較散租為強」。他列舉租給教會的好處:一可以修理清潔;二可以免一切房捐(按捐稅條例,凡慈善及學校團體可以免房捐);三可以保存祖業;四可以隨市漲租較易。應該說,賈吉雲的建議是中肯的。但不知為何,此事不了了之。

  轉眼到了來年的中秋節,據賈吉雲信中報告,此時第一進每鋪面的月租為500餘萬元,第二進花行的月租為600萬元,後面的各住家房月租為50萬元,近一年之租金漲幅令人咂舌。但他仍叫苦不迭,因為五六月間剛漲到此數,沒成想8月國民政府改法幣為金圓券,「起碼每元值上百萬元,各物價又大波動,任憑官廳嚴定評價,必照黑市始能購物,規定陽十月廿號,關金法幣一律兌盡」。關金是「海關金單位兌換券」的簡稱,當時也在市面上流通。按規定,關金和法幣都得在10月20日之前兌換成金圓券。幣制的再次改革,讓賈金雲無所適從,租金怎麼確定,房租怎麼收取,分外棘手。事實上,沙市物價已經大亂,政府的調節毫無作用,黑市大行其道,用實物交易成為潮流。在此情形下,全沙市的各業主必然大議漲租之事,但賈吉雲「實怕過此難關」,因為各房客已經聯合起來,要和他堅決鬥爭。他請求鄧家「速回一人」,「聘律師在法院大行調整,前後改收物資方可也」。所謂「改收物資」,即此後收房租,需用大米等實物繳納。他還「放言」,如果東家像上次那樣久不回復,他必定親身來滬迎接。

  至此,賈吉雲代收房租的事業算是「窮途末路」了。

  

  與沙市一江之隔的南岸,便是松滋縣。賈吉雲的另一項重要使命,就是照管鄧裕志家族在那裡的田產。江北與江南,城鎮與鄉村,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

  據1986年版的《松滋縣志》記載,舊時松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少量雇工耕種,大部分租給貧農耕種,坐收地租,而地租按照區域分為稻產區的固定地租和湖區的活動地租。前者收取秋稞,一般每畝收稻谷140斤到180斤。後者一般年景夏季每畝收大麥或蠶豆2至3鬥(折市秤30斤到40斤),秋季每畝收子棉30斤到40斤(1949年平均畝產皮花28斤)。賈吉雲負責收取的應為秋稞,他在信中曾說,自己一般每年是在九、十月之間來收稞。那麼,收稞的田產究竟位於何處?賈吉雲在一封信中曾註有一句相當關鍵的話:「人住四口堰,上可顧崩天坎六劉佃戶,下可顧松土地佃戶」。他當時在四口堰的佃戶屋裡隔出一半頭小房,作每年來收稞辦公及寢室之用。可見,田產分布在四口堰、崩天坎和松土地三個地方,而且相去不遠,因為賈吉雲還說過松土地「距四口堰下三裡」。經查閱1983年版《湖北省松滋縣地名志》,反覆比對,確定上述三地在今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的西北角,夾在西側的獅子咀行政村和東側的木天河行政村之間,四口堰地名如舊,剛好居中偏南,崩天坎在西北角,現稱「崩土墩」,松土地在東北角,現稱「松林土地」。三者位置連線,基本上構成一個倒等腰三角形。因此,賈吉雲住四口堰確實最為便利。

  另外,三地的田產加起來有多少畝?每年能收多少稞?這關係到「地租率」到底是多少。賈吉雲在信中說過,每年的地租若能全部收上來,有127石,還說松土地的那份田「合十二畝,稞谷廿石」。由此可知每年最多收稞127石,每畝收稞約1.67石,田產總面積約為76畝。經研究,暫定當時每畝稻谷產量為330斤,一石稻谷約105斤,那麼每畝田收稞約為175斤,這也符合《松滋縣志》的說法,地租率則大概是53%,這意味著佃農要將一半的收成用來交租。由此再作推想,如此高的地租率是否會造成賈吉雲與佃戶之間的關係緊張?筆者考核後認為,雙方的關係相對和諧,至少不會像在沙市那樣演變成勢同水火,同時實際的收稞過程也是相當麻煩,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簡單想像。

  前文述及,賈吉雲大概在「七七」事變之後返沙。當時這一帶地區還算平靜,他延續兩年來松滋收稞。每次他要搭輪離沙,走水路二百餘裡,再步行山路30餘裡,途中的艱辛可想而知。1940年荊沙淪陷以後,江南江北軍事對峙,路阻難去,他只好委托鄧家在當地的熊姓親屬代收,但照信中來看,戰時的租子應該沒那麼容易收齊。這其中有個別佃戶趁賈吉雲無法親來收租,耍賴拒交。前面說到的松土地那份12畝的田,原來交由一個叫張方志的佃戶承種,當日軍阻隔沙市後的第一年,他按時交租。到第二年,其他佃戶仍按規矩交租,但張方志以為日軍難退,即起騙心不交稞,反而以此「借本營商」。等到日軍敗退,賈吉雲來松土地與他結帳,共欠五年稞谷100石,結果隻湊交10石,還欠90石。當時張方志因黃腫病垂危,於是席請鄰友七扣八扣,最後以他未成年兒子張興隆的名義寫了張30石的欠條,張家則自願退出此田。僅這一家,100石的稞谷隻收回10石,扣除了60石之多,剩下的30石雖說寫了欠條,也不知何時能還上。

  三十年代停泊在沙市岸邊的客輪,賈吉雲或許就是在此搭輪前去松滋。

  其他佃戶在後頭這幾年是如數交租,或部分交租,不得而知。但從張方志原本想做點買賣,結果卻落得自身病重、經濟拮據的情況來推斷,其他佃戶的日子估計也好不到哪裡去——因為戰時農民的負擔普遍加重。松滋乃產糧區,而糧食又是最重要的戰略物資。為取得糧食,日軍採取最野蠻的掠奪手段,如1943年日軍南犯,松滋的農戶和商號就損失慘重。國民政府則對糧食限價,還在管轄區內實行糧食配購或「搶收」政策,而且隻付四成現款,無異於無償向農民索取糧食,加速農民的貧困和破產。此外,農民還得承擔各種額外的攤派。當時中國軍隊及遊擊隊往來駐紮,都要當地供應食米馬幹,還得拉夫派款。據1943年7月16日松滋沙道觀第一保臨時收支四柱清冊(按:沙道觀也是松滋有名集鎮),自5月21日至7月1日,該保共支付沙道觀治安費、聯保主任辦公費,另外戴部、趙(益之)部、七十九軍食米費共計35990元,其中以上三部隊食米費就達27550元(《荊州百年》(上卷),紅旗出版社,2004年,第578至579頁)。鄧家的田產離松滋商貿重鎮新江口很近,那裡的佃戶想必無法獨善其身,而且他們抗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就算他們想交租,前提也得手中有餘糧。

  學者張家炎曾在松滋市檔案館找到一份1946年國民黨籍的松滋縣長(秘書代)要求其所轄各鄉鎮在鄉參議員曉諭大眾的公函:

  查租田完稞為佃農應盡之義務、額外加租實地主不當之利得,近來竟有一般刻薄地主唯利是圖、大肆升莊加租以剝削佃農,稍有不遂即被勒遷或驅逐,視國家法令若具文、置人民生計於不顧,為所欲為,使貧苦佃農終歲辛勞所獲不得一飽,且又輾轉稱貸以應付升莊加租之急需,以致生活日艱,甚至因負擔之重受環境之迫鋌而走險流為盜匪,影響治安何堪設想。本府保護民眾責無旁貸,特重申禁令以遏刁風。

  由此可見,戰事結束、社會秩序恢復之際,松滋地區不乏「刻薄」兼「唯利是圖」之地主,剝削壓迫其佃農,致使後者生計難以維持,甚至因此「流為盜匪」,進而「影響治安」。但短時期內地租不斷抬高,或許還有其他原因,如抗戰時期沒法照常收租、通貨膨脹加重的趨勢、政府各種加稅於地主頭上。地主階級自身經濟風險和壓力提升,勢必會將其轉嫁於作為「弱者」的佃農,最終造成社會整體性的「內卷」狀態。相較而言,賈吉雲對張方志拖欠稞谷一事的處理方式還算是溫和的。這背後緣由,歸根結底是鄧裕志一家作為典型的「在外地主」,已久不返鄉,而且在經濟上另有保障,同時更重要的是有兼濟天下之風,對「弱者」有同情照拂之心。這一點從他(她)們的成長經歷和人生選擇中可見一斑。所以,賈吉雲在信中抱怨——東家作好人,他難作惡人。

  賈吉雲在松滋所收的稞谷,除了完稅,剩下的應該是就地賣掉,然後攜款回沙,匯給鄧裕志一家。他在沙市收房租可謂不停「觸黴頭」,任憑他怎麼努力,到頭來總有入不夠出之虞,同樣的經濟形勢下,作為實物的稻谷愈發重要,行情更是一路看漲,成了「香餑餑」。這是現實生活中的一出黑色幽默——令人啼笑皆非。賈吉雲在1945年9月還說「惟米價最平」。但到了1947年,情況大變。一開始是早谷登場,每石價僅3萬多元,後頭晚谷上市,民眾以為價格會更低些,誰知商人們紛紛購運滬粵等地(按:可知當時沿海大城市米價已經高企),谷價步步就漲,到9月份已近10萬元。所以他早早寫信給東家,建議「谷價越遲賣價越好」,最好除完糧、路費外,其餘都存倉,「以待明春三四月再去賣」,「比囤任何貨之利皆大」。但鄧家回信,叫他「隨收隨賣」。賈吉雲認為這樣太不划算。就在10月27日,一位住在沙市的松滋商人來他家裡(按:當時他作為教會堂董,忙著為教會田產辦理免賦手續,尚未動身去松滋),「想一人整數而買」,還叫他「不必勞步」,只要賈吉雲寫張發谷的條據給他,他可以直接付款。賈吉雲推說,不能憑空定價,而且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石可賣。但他據此判斷,有大囤戶「囤貨居奇」,谷價「以後必定大大看漲」。

  次日,賈吉雲再次寫信,激動地說:谷價明春定有20多萬,甚至於30多萬不等。他大概10天後到松滋,而且因為各種原因,收稞後也不會立即脫手,而是先探準行情,就算賣也會採用投標方法,售給出價最高的買主。他鄭重建議東家,接到信後能三思,然後速發電報,「指示賣與不賣之方針」。為了打消東家的顧慮,他甚至放下臉面,作自我檢討。原來去年底他曾將收稞賣的錢190萬元,交給他兒子去武漢辦貨所用,他事先也寫信報告過,但還款時又是分作兩次,後一筆於1947年二、三月間才由漢匯滬,因為延遲致使鄧家「稍受幣值損失」。故賈吉雲意識到,東家這次回信叫他「今年稞款隨賣隨寄者」,「將恐我又效去年也」。對此,他保證不會一而再,勸東家將稞谷放到明春再賣。他和東家約定,如果他在松滋等到11月13、14日未見電報,就「全數發賣」。可惜因為沒有鄧家關於此事的回信,不知道下文如何。但可以看出,賈吉雲是頗有經濟頭腦的,按他的計劃,無論是鄧家還是他本人,都可以獲利更多。

  1948年8月28日,尚是炎天暑熱,賈吉雲比往年早些日子就來松滋。這一年的中元節即將割谷,到處是一派豐收景象,預計可收全稞127石。到9月17日,崩天坎的六劉佃戶的稞谷已收入倉,四口堰佃戶邱明山的稻谷在稻場上不幸遇暴雨,泡水後發芽,「自吃太多,賣人不要,完稞尚要另借添湊」。收割完稻子後,農人又要忙著耕田、搶種喬麥及大、小麥。

  收稞之外,賈吉雲此行還另有他事需要處理——「易佃」與修屋。

  松土地的那份12畝田,自從張方志退田後,就交由易茂林承種。不料易寫田後又分撥其妻弟鄭勝茂,後來易妻鄭姐因故死,易和鄭不睦,導致東家的莊屋,多年不修(按:原本草屋土牆,應由佃戶每年住居自修),破敗不堪。還有前兩年,完官廳國糧時,應歸佃戶當差挑谷,易茂林和鄭勝茂二人又互相推諉,幸好四口堰的鄧姓佃戶幫忙代挑。這些事情都讓賈吉雲很是不滿,所以去年秋他就向易茂林提出要退田,易和鄭借故要求續種一年,但都答應來年秋割谷搬家。於是,賈吉雲早做安排,委托鄧裕志家的熊姓親屬代尋到一位姓廖的,廖辦了酒席,請當地紳保見證寫田,這樣1948年秋割谷時剛好可以一退一進。等廖姓佃戶去和易茂林交接時,想不到易恃強不退,還放言要砍牛腿,暗算廖,廖趕緊寫信給賈吉雲。賈吉雲不得不冒著暑天來田,經過多番交涉,始能拿易之田。這時,姓鄭的撥戶又請出許多地方紳保,代為求田。很明顯,鄭想要正式寫田,繼續種下去。但這田明明已經答應給廖種——對方明擺著是合起夥來欺負他。無奈廖勢弱,自稱只要易、鄭退出此田,他可以自願損失辦酒席的錢,另寫他田。賈吉雲得顧及地紳情面,同時他也不想讓鄭姓呆在松土地,於是將四口堰的佃戶邱明山的田與鄭的田對調。這事才告一段落。

  易佃之事原本和邱明山無關,他為何願意對調?據信中內容分析,四口堰的田一直由鄧啟震、鄧啟乾二佃農所種,兩人應該是兄弟。他們所住的莊屋,是數百年之久的瓦屋。早在1935年鄧裕志回來清產時,鄧姓佃戶曾當面請求加瓦,實際上就是要東家幫忙修房。鄧裕志同意,此後只要瓦落屋漏,年年勻蓋。這兩兄弟先後去世。鄧啟震不知道有沒有孩子,但他的妻子找邱明山作了「抵門的後夫」。二人應該還住這瓦屋。鄧啟乾有二子,分別是鄧祥榮和鄧祥華,他們也在四口堰住。1946年,鄧祥華的草屋被天火,也是東家出了14石谷新建的。1948年的天氣說來奇怪,從3月11日起至6月底,時常大雨綿延,街鄉倒牆塌屋者甚多。又據《松滋縣志》,5月中旬,曾連降暴雨,山洪暴發。邱明山住的房屋,連同鄧祥榮的牛、灶二間,於5月23日同時塌了。邱找人寫了封信,親自跑到沙市,祈求新建。賈吉雲將邱的信轉給鄧家,但這事拖著沒辦,直至發生易佃風波。賈吉雲需要邱明山配合對調,邱明山則需要賈吉雲出資建房。於是,賈吉雲決定在四口堰新建草屋一向三間,又為鄧祥榮新建草屋一長偏水□,分成牛、灶二間,還為鄧祥華新添內房門,順便為他自己隔半頭小房作睡覺、辦公之用(按:以前每次來收稞,都是各佃戶讓床給他睡,但賈吉雲覺得他們的臥房太臟,甚至有在臥房喂豬的),上文已經述及。至於倒塌的邱屋,賈吉雲也不忘收拾出其中的好瓦、磚頭、柱子和桷木,用於其他佃戶的修房。此舉可謂精打細算,又歸攏了各佃戶的人心。

  

  賈吉雲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這樣的人在當時又有多少代表性?

  他是戰爭的受害者,不然他也不會回沙市,不會去替鄧家收租,更不會「落水」。——他本來可以作一位頗具才華的技術性知識分子。可命運給他開了個玩笑。在沙市,沒什麼很深背景的他要謀生計,想出人頭地。賈吉雲供職於偽政權機構,固然有別人看中他拉攏他之意,也有其本人攀附倚仗權勢之心。1945年9月25日,當時抗戰都已結束,但他在信中還不無得意地聲稱:東家的房租之所以能漲高,二房東之所以能被取消乾淨,一大原因就是這兩年「縣長、警察局長常至我家,我勢至此,無須用我口角」。他進一步點出,前任縣長周德仁是他女婿的福建同鄉好友,後任縣長熊濟夫是他的同窗。他這樣說,自然是希望能引起鄧裕志一家的重視,念他的情,也可以說是政治上的遲鈍。他不方便說出口的是,周在去年就遇刺身亡,熊不久前也已投江自殺(按:周、熊二人的死因相當龐雜,是內外部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此處不展開)。這一點,消息靈通的鄧裕志一家難道會不知曉嗎?不過,他出任偽職期間,沒作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不然也逃不了戰後的清算,除了奉命設計修建沙市中學,還參與整修荊江大堤。他收房租田稞時,盡心盡責,遇事多為東家謀劃著想,帳務上明明白白,不欺瞞東家。在信中,他對鄧裕志一家總是畢恭畢敬,也不知道是從哪裡得來的消息,認為鄧裕志是奉了蔣介石的命令去遊說美國援救中國,「其功甚偉」,轉而又提出「懇祈介紹優職」——他失去了舊的靠山,轉而試圖尋找新的靠山——或許他就是一個想過好自己小日子的人,優裕體面。他學不來像伯夷、叔齊那樣,「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之」。

  戰爭結束後,賈吉雲的日子顯然是沒有從前好過了。鄧裕志一家離鄉久了,房屋難免被族人惦記,有想要賣的,有要搬走東西的,賈吉雲為此沒少得罪人。1945年9月初,國軍由川到沙,內有與他有隙的鄧心田(名繼丹,沙市富豪)的兩位侄子,其職務與調查各種漢奸有關。很快,賈吉雲被指是「政治漢奸」。某日,鄧心田氣勢洶洶來找賈吉雲,說他侄兒們回來要屋住,要求賈吉雲讓前後各租戶搬空,將屋交他,多年租帳也算交於他。兩位侄兒也傳賈吉雲到他們的辦公處,如是催逼。賈吉雲據理力爭。兩位侄兒還說鄧振鰲也有大漢奸之罪,還以賤價私賣族田,他們不承認有這種族長。賈吉雲去找鄧振鰲,鄧也灰頭土臉,說他們青年氣盛,不敬長輩,請賈先生以後「再勿提我」。這下,賈吉雲意識到世道變了,他憤恨道:他們上川之人,此時頭高三尺,我們未走的亡國奴,頭低三尺。此事後面消停下去,賈吉雲也沒有真的受到責罰,依舊收他的租。但他心裡明白,自己至此「勢落」了。

  他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糟心。經濟上的每一次波動,都讓他膽顫。偽中儲券禁止使用的那段日子,他兒子開的小煙店一下子損失數十萬元。前幾年「光景好」的時候,他隻支正薪,並未支獎。但在1945年9月25日的信中,他主動提出,在約定的兩成基礎上,漲薪一成——這是他個人經濟上出現緊張的信號。他的女兒女婿原本應該身在臺灣,但不知為何,兩人關係破裂,女兒離家出走,怎麼生活又是個問題。他在1947年5月5日的信中,問女兒有沒有來滬,希望鄧裕志「代為謀棲身之所」,幫她在教會找個工作。他擔心女婿尋來,讓鄧裕志勸其女兒不要返沙,因為一是他無勢力,二是難以安排工作,「今各小學及團體,職員皆復員歸來一般義民之世界,以前順民難以插身」。前面提到他曾將東家的稞款交給兒子去辦貨,他知道不妥。在1947年10月28日的信中,他透露背後的隱衷:這兩年內兒子「死母死妻又續弦」,三件大事下來煙店也維持不下去了,出門販貨成本過高,只好將餘資附搭於賀復生的煙店,兒子自己在五洲西藥房裡做採購。父子二人在家,出多入少。

  賈吉雲談及其女兒的信札局部

  其實,自從戰事結束,賈吉雲就成天嘟囔著要辭職:先是擬赴省城謀路政工程之事,未果;後來甚至想過托鄧裕志的關係去上海討生活,為了湊路費,他還計劃用稞款采辦四川的銀耳和各種藥材,販運於滬,仍未果;當地翻修馬路時,他前去縣公路局應聘,因為沒有後臺舉薦,僅派他以見習工程員,月薪才30萬,把他氣得夠嗆,「當即辭而不就」;中國紡織建設公司在沙市新開辦事處,收購棉花,他一聽機會來了,又試圖托鄧裕志安排其進去,作華文簿記員或信札員,收租的事就交給他兒子。可見,他有多不安心於現狀——他想往上跳一跳,摘顆果子吃,卻總也夠不著——到頭來還在收他的租。

  最後,再談談賈吉雲的毛筆字。他寫字時嚴謹且節儉,比如某單張26cm×36cm的信紙,他落筆時習慣頂天立地,從右往左,一列一列,整齊劃一,每列約45字,每字約5毫米寬度,共37行,總數大概有1665字。多年從事書畫創作的友人點評賈吉雲的書法,稱其使筆自如,一手行草牽絲映帶、自然連貫,所謂一氣呵成,估摸著蘸一次墨可寫二三十個字,雖非書法名家,也不能明顯看出其取法師承,但大致可以發覺其學書的門徑,即遠取晉唐,於顏真卿書風用功較多,中取宋元,近取明代帖學一路。七十餘年後有此知己,足以告慰之。

  責任編輯:於淑娟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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