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燈初上》的評論,有幾個約定俗成的看法:一是爛尾,二是林心如參演、包括制作的影視作品最紮實的核心,就是瑪麗蘇情意結,所有的男性都圍繞著她轉,女性也如是——說起來是笑話,但是笑話都是有基礎的。因此有人說,這部劇裡林心如扮演的的蘿絲媽媽,與竇漪房的區別就是,蘿絲媽媽吸煙,而竇太后並不。
俗氣的兩女爭一男
更多的評論則是圍繞著劇情展開,互聯網術語給了《華燈初上》一套分析體系,幾乎所有的劇情和人物都被定義進去了:雌競,白蓮花,渣男,毒閨蜜,工具人,諸如此類,不一而足。但僅僅用互聯網的這些常規套路去看《華燈初上》還是委屈了這部劇。這部投資不少、野心不小的作品,在某種程度上並不是不好的作品,也看得下去,至少台劇找到了一條拍攝年代劇的新門路,在燈紅酒綠之間,素描出某一個時期的臺灣人物,有別致的懷舊感,外加主人公特殊的職業——風月場上的佳人,讓這種懷舊顯得旖旎起來,分外的好看。
奈飛之前在臺灣拍攝的《罪夢者》也走了一點類似路徑,開頭也是風月場,穿著白旗袍的范曉萱款款而來,帶出了一個時代的影子:燈紅酒綠意味著經濟繁榮,舞榭歌臺上演著癡男怨女,都是傳奇劇裡最基本的元素,編劇至少有了放肆想像的空間。
可惜的是,《華燈初上》的兩位女主,實在是不太像風月場上的花魁,更像是職場上貌合神離的競爭對手,整部劇高開低走,迅速進入了常見的「好人什麼都好,壞人什麼都壞」的套路中,第一季讓人猜忌,誰才是死者;第二季讓你過癮,壞人死了活該。簡直是二十世紀初的傳奇劇觀念,倒讓我邊看邊笑起來。
開始的設置非常好,兩位從小一起長大的女孩子,經歷了坎坷的人生:失學,失婚,其中一位蘇慶儀被繼父強姦生產,另一位羅雨儂則被丈夫的債務牽連入獄,但兩人並沒有喪失友情,反而在坎坷之後互相扶持,認真做起了日式酒吧的生意。林心如和楊謹華成長為酒吧的媽媽桑,蘿絲媽媽和蘇媽媽,相攜相幫,頗有最流行的「女孩幫女孩」的意思。
該劇設置的日式酒吧的背景,讓兩位女主的職業成為媽媽桑,也符合華語地區觀眾的口味,污泥之中的不染蓮花,並不是隨意出賣肉體的女性,而是可以自己選擇心儀的對象。很快,第一場沖突開始了,兩女爭一男的傳統橋段伴隨著劇情深入,迅速走向劇情核心,鳳小嶽飾演的男主角在兩人之中遊刃有餘,難怪有觀眾覺得這就是簡單的雌競,確實是俗氣。
兩位少女的成長,各種坎坷後不離不棄的生活,明顯受了《我的天才女友》裡面的萊農和莉拉的影響。在那部小說裡,兩位野蠻生長的女孩,也有著一位共同的爭奪對象——尼諾,但是沒有人管她們這種關係叫雌競。在小說裡,萊農和莉拉秉承了分工,莉拉像一個破壞者,而萊農是一個組合者,她組合的是語言,一步步成為作家,萊農越走越遠,走入了與莉拉不同的世界,可是天才的莉拉永遠隻花很少的時間,就能進入萊農的世界,包括對尼諾的引誘,也幾乎不費吹灰之力,顯然不僅僅是靠美色,更多的,是靠某種摧枯拉朽的天才特征。
而萊農在這種情況下,去和尼諾的父親偷歡,意味著某種報復,某種舊街區女孩的兇悍,也意味著舊街區與某種知識社區的神秘聯繫,一點不讓人覺得落入俗套,反倒充滿了生機勃勃的感受,也讓人對兩位女性的成長充滿了好奇,可以一路跟蹤下去。
就是因為作者把女性的愛情放入了她們的成長系統,不是簡單的戀愛故事,所有的故事裡面就有了人性的回響,耐人尋味。但是在《華燈初上》的系統裡,完全沒有走這個路線,兩位女主的感情發生得莫名其妙,兩女爭一男的橋段是最俗氣不過的過程,盡管編劇幻想做得龐雜,讓鳳小嶽和林心如和平分手後,神速投奔了早已覬覦他的楊謹華身邊,但鳳小嶽始終念念不忘林心如,放棄她是因為真愛她。這種劇情,能不讓人覺得女主林心如是貨真價實的瑪麗蘇?
身邊還有個不離不棄的刑警楊佑寧。
一個慈悲如觀音,一個壞得沒道理
接下來的劇情更是為林心如錦上添花,她如此美麗善良,認真對待每一個虧待她的人。原來她的孩子是女友的被強姦的後果,她真是義氣;酒這裡不服從管束,借巨額高利貸的阿季,她幫助還款;監獄裡被欺負的獄友,她文武雙全地幫著出頭;酒這裡小姐陷入與毒販的不倫之戀,她善意勸解;對門搶生意、肆意侮辱她的競爭對手,也被她善良對待;異裝癖、男媽媽桑陷入危難之中,她也挺身而出,救苦救難。這哪裡是日式酒吧的媽媽桑,分明是苦海裡的觀音,或者說,準備上梁山泊的宋江。
說她是「道德的化身」太合適了,這麼偉光正的人物,和我們《渴望》裡的劉慧芳有的一拼。
而另一女主,楊謹華扮演的蘇媽媽,則明顯可以擁有更龐雜的人性系統,可惜編劇也迅速將之符號化。第一季裡,她表現得氣度優雅,風情萬種,沒有男人不為她傾心,男大學生、日本中年商人、好朋友的編劇情人,一一拜倒;出場的每一套套裝都精心設計,是酒吧的主心骨,幫助眾人走出困境的天才。這麼一個龐雜人物,本身就應該有豐富的內心世界,我相信編劇寫到她的時候,是有點想學習「天才女友」裡的莉拉的,一個女性的性感,可以與她的內心豐富度媲美。
但在第二季裡,隨著劇情的展開,完全走向了反面,原來她才是窮兇極惡的人,壞得毫無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為了襯托林心如的善良,標準的兩分法。
蘇媽媽對每個人都施行了瘋狂報復,近乎施虐狂,年華已逝的阿季好不容易獻身中年日本商人,幻想給自己一條出路,她毫無目的地橫刀奪愛;藏毒的小姐被她稍加威脅,緝獲了毒品;有著苦難歷史,做過妓女的花子,被她斥為土氣,惡俗,不配在這裡工作,應該回到鄉下去當「狗」;連最無辜的大學生王愛蓮,也被拍了照片寄給了王的母親,讓對方家庭關係破裂。
至於閨蜜林心如,則更是她的憎恨對象,不僅要奪回對方幫她養育多年的孩子,還要把收繳來的毒品藏於林的家中,讓她以藏毒罪被警方抓捕,簡直是壞得喪心病狂。大概編劇也覺得這樣的壞需要解釋,結果用了拙劣的出身論,大意是她母親就是邪惡的女性,她自己從小被繼父性侵,導致了心理畸形,越是幫助她的人,越要惡意對待。
這麼奇特的壞,其實符合台劇一貫的倫理觀,善惡分明,邪惡會遭報應。果然,楊謹華扮演的角色因為作惡多端,被與她毫無利害糾葛的酒吧女花子給一時沖動砸死了,算是某種「惡有惡報」的典型反映。
我覺得這不僅是台劇的倫理,而且是很多東方戲劇的倫理——本著觀眾很蠢的原理,一定要提供簡明易懂的角色給大家,壞的就壞到底,善人則上天堂,把人性的龐雜扔在一邊,沉浸在倫理劇的甜蜜陷阱裡。就像另一部轟動一時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一樣,開端的龐雜性,到了劇情中段,變成了只剩下一個倫理問題,就是被害者的母親到底原不原諒殺人兇手的家屬——這個命題被放得無窮大,剩下值得討論的空間就沒有了。
龐雜性被配角做到
兩個主角,塑造得如同兩位幼稚的女中學生,這個實在是浪費了劇情的龐雜、布景的精美,以及眾多配角的賣力演出。不過話說回來,配角的戲倒是龐雜很多,也好看很多,尤其是第一季出來,很多人驚嘆,表面是一起謀殺案,但寫了一群女性的群像,還是很出彩的。
讓人覺得有意思的角色,首推酒吧的阿季和花子。阿季年老色衰,牙尖嘴利,但實際上這種性格是某種對命運的報復,鏡頭一轉,到了她破敗的家,年邁的父母對她充滿恨意,又依賴她的照顧,幾個人制造了一個充滿恨的小世界,恨到粗鄙,恨到愚蠢,你看一個鏡頭就明白了,蓬頭垢面的她起床,唯一迎接她的不是早餐,是一串謾罵,你覺得阿季的一切都可以原諒,賭博,賴帳,失敗得毫無意義。
後面的一個情節也好,日本中年商人中村最早看上她,是因為她和中村的亡妻有點相似,但編劇並沒有走俗氣路線,讓兩人有情感糾葛,而是讓阿季迅速被拋棄,一點沒有言情小說的陳詞濫調。
而花子的塑造也有出乎意料的地方。她出身海邊漁村,最大的願望就是做主婦,但命運顯然選擇了侮辱和傷害,讓她成了妓女,之後又因為故意傷害自己的淫媒男友而入獄,以至於她出獄後,面對真實的感情也完全不敢接受。
很喜歡林心如去花子老家尋找她的幾場戲,漁村的小家裡,牆上掛滿了小時候的獎狀,花子和父母吹牛說,自己在臺北做酒代理,讓林心如幫她隱瞞。兩人並肩坐在沙發上吃飯,連張飯桌都沒有,也可見這個家庭的寒酸,以及他們對花子的期盼。
這還真是個我們熟悉的背景,不僅發生在臺灣,也發生在內地的任何一個角落。花子最後發狂,殺死蘇媽媽的一場戲,連同她之前刺殺男友的戲穿插剪輯,讓最溫柔的她多了幾分暴戾之色,也是好的設計。
另兩位酒吧小姐,一位為愛癡情,一位尋找成長之路,都與主流社會背離,有驕縱放浪的自我,也是以往的台劇裡不太多見的角色。可惜太為劇情服務,少了一些閒筆,當然這也是商業電視劇的必須,閒筆不是必需品。
吳慷仁扮演的林心如的對手,男版媽媽桑,風騷冶艷,一出場就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臺式風情,純粹是演員的功勞;而護花使者楊佑寧到了劇集最後搖身一變,並不再是正義的化身,而是賣身投靠了黑幫保護傘警察局長,成為警局的新勢力,黑白通吃,也是編劇的功力,讓善惡對立之中,多了些灰色地帶。
其實整部劇裡留下的灰暗之處並不在少數:遭受了社會各種侮辱,最終奮力反抗的女性,成了殺人犯;兩人明明相愛,卻被各種不可解釋的原因弄成不可能;有人用盡力量保護你,但是當你想拯救她的時候,完全無力。生命的無力感一再蔓延開來,角色伴隨著這些無力感,有了成長空間,成為了一個個有血有肉的人物。
文|王愷
編輯|於靜
>《華燈初上》好可惜,最後還是陷入單薄的極致善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