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牛士 4月22日消息,據相幹顯示,最近,孫麗與華丹醫美(北京)化妝品有限公司等肖像權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孫儷訴稱,被告華丹公司擅自將其肖像及姓名印在「斑萊雅」牌化妝品的外包裝及產品宣傳冊上,並在專櫃及線上商城中宣傳、銷售侵權產品,產品售價為2380元/件,侵犯了孫儷肖像權;被告豐科萬達公司作為經營管理者,未盡審查監管義務,構成共同侵權。
法院審理查明,華丹公司在斑萊雅品牌化妝品外包裝、線下櫃臺和網上商城的商品詳情頁中使用孫儷照片用於商業宣傳,侵犯其肖像權;豐科萬達公司符合一般經營場所管理人的注意程度,不應認定構成侵權。最終,法院判決華丹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向孫儷公開道歉並賠償肖像使用費50萬元及合理支出5380元。
>孫儷起訴化妝品公司侵權獲賠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