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穎和馮紹峰離婚」揭露的婚姻真相:勢均力敵,才更容易離婚

2018年10月16日,趙麗穎和馮紹峰發布了結婚證件,宣布正式結為夫妻。

沒有浪漫的婚禮,沒有太多的前奏,只有一張很普通的照片和聲明。

時隔5個月,趙麗穎生下一子。

沒有大肆慶祝,也沒有曬太多的月子餐,更沒有馮紹峰陪在趙麗穎身邊的「恩愛」照片。

我們能看到的只有趙麗穎生孩子之後的憔悴,以及馮紹峰對於他們婚姻的一些彷徨:我們沒有婚戒,我覺得她可能是到了結婚的階段才跟我結婚。

言下之意,趙麗穎太獨立了,我們的婚姻並不太牢靠。

遙想當初趙麗穎和馮紹峰一起拍了電視劇《知否》,裡面的盛明蘭嫁給顧廷燁之前有這樣一段「慶辭」:

滿門祖宗請聽,今朝我嫁,未敢自專。四時八節,不斷香煙,告知神明,萬望憐愛。男婚女嫁,理之自然,有吉有慶,夫婦雙全。無災無難,永保百年,如魚似水,勝蜜糖甜。

現實裡,趙麗穎和馮紹峰,無吉無慶,沒有永葆百年,更沒有似蜜糖甜。

時隔三年,他們離婚了,只有一紙聲明。

還有非常簡單的回應,一如他們的在一起。

  平嫁。‍

《知否》裡的盛明蘭是高嫁,她以小門戶庶女的身份嫁給了有鐵卷丹書在手的豪門權貴。

盛明蘭嫁給顧廷燁之後,沒有把顧廷燁當成自己的丈夫,而僅僅是把他當成了自己的老板。

她不會跟他生氣,不會跟他計較,她會哄著他,看著他的臉色,然後安然自得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

電視劇裡的顧廷燁去闖天闖地,而盛明蘭隻安於內宅,專註於相夫教子。

分工明確,顧廷燁的勇,配上了盛明蘭的「慎」,天衣無縫,連小秦氏這樣的高段陰謀家都油潑不進。

可是,在現實中,趙麗穎是平嫁,她雖出身寒門,但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在演藝圈闖出了屬於自己的一天地。她的野心,註定了她不會是盛明蘭隻安於內宅,她註定了是《楚喬傳》裡的楚喬,她要披甲上陣,她要書寫屬於她的人生傳奇。

而馮紹峰是典型的富二代,他也屬於豪門貴子,有自己的事業心,他不會是那種能低下身段「哄老婆帶孩子」的人。

他和趙麗穎,一個富二代,一個富一代,相遇的時候,勢均力敵,彼此吸引,可一到了婚姻裡,勢均力敵的短板,便也顯露出來:兩個人都披甲上陣,誰來安定大後方。

趙麗穎不會放棄她的事業,而馮紹峰更不會洗手做湯羹,於是,便有了這離婚的理由「聚少離多」。

  獨立‍。

我老家的一個哥哥十分優秀,他娶的妻子也是特別優秀的人,可是兩個人結婚沒多久就離婚了。

曾經,他們也愛得很轟轟烈烈。我那時候年紀還小,不懂這是為什麼。

我媽目睹過他們夫妻吵架,於是說了這樣的話:

越是貧窮的夫妻,越是不容易離婚。因為兩個人誰離了誰也不容易一個人過好。可越是有錢,有本事的人,就越容易離婚,因為誰也覺得誰優秀,誰也覺得自己離婚了也能找更好的,於是,誰也不怕離婚。

趙麗穎和馮紹峰,想要在一起了就結婚,等到兩個人不想在一起了,於是選擇了離婚。

因為,他們誰離了誰,都是獨立而優秀的。他們不存在誰依附誰,他們的在一起,只考慮「合適」和「愛情」,他們的不在一起,也僅僅考慮「合適」和「愛情」。

而「合適」和「愛情」,這兩件事,都是會隨著時間變化的。

結婚前,兩個人都是豪門,勢均力敵,郎才女貌。他們彼此需要的就是可以結婚的人,可以並肩而立的人。兩個這樣的人,有了愛情,自然就在一起了。

可是,等到他們進入了婚姻,有了孩子,家庭開始有了分工,富二代想要是一個可以相夫教子的妻子,而富一代還想要完成自己的事業宏圖。

兩個合適的人,在步入婚姻後,發現對方並不是彼此理想中的妻子和丈夫。於是,這合適就變成了不合適。

至於愛情,海誓山盟,不抵需要時的一杯茶。彼此需要的時候,對方都不在,那這婚姻的便成了曹操眼裡的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可偏偏兩個人都有拿得起放得下的能力,於是,想棄便棄了。

  勢均力敵‍,從來都是一把雙刃劍。

我始終認為,兩個人在一起最好能勢均力敵。因為兩個人勢均力敵,才能拋棄很多附加的條件,而使婚姻締結的更加純粹,也更加平等。

可也恰恰是因為這純粹,這平等,讓婚姻維系的「合作」意義變小了。

沒有太多的利益糾葛,沒有彼此依附的千絲萬縷,也沒有誰離了誰就過不好的利弊權衡。

勢均力敵的兩個人,尤其是,彼此能力、財力甚至是心理都非常強大的兩個人,因為婚姻締結的時候,太純粹,一旦那純粹的東西沒有了,那麼這婚姻便沒有了堅持下去的必要。

趙麗穎從來都是大女人,她想要結婚了,就悄然結婚,等到她發現這婚姻不合適了,也沒有愛情了,那麼該離了,也就離了。

因為她無需考慮合作的意義,只需考慮自己的需求。

她不需要這段婚姻了。

而馮紹峰也同樣如此,富二代,顏值才華都不太差,他想要結婚的時候結婚,等到他也覺得不需要這段婚姻的時候,便也不會強留了。

我們都很優秀,我們離了彼此都能過,那麼既然彼此有了離婚的念頭,離婚好了。

真的,太快,太容易了。

  婚姻裡‍的一個殘酷真相。

很多人認為,能維系婚姻長治久安的是愛情。我也曾經這樣認為。很多對婚姻抱有美好幻想的人,都曾經這樣認為。

可是,唯有你真實地經歷了婚姻,你才會失落地明白:一場婚姻想要長治久安,合作的意義,遠遠大於相愛的意義。

俗世裡的大多數夫妻,不是為了愛情在維持婚姻,而是在為了「合作」在維持婚姻。

雖然我寫到這裡,都有想哭的沖動。但我不得不直白地告訴你們,這就是現實。

趙麗穎和馮紹峰,是閃婚。因為「閃」這個字,註定了他們沒有太深厚的感情基礎,他們的在一起,可能有激情,有孩子,有郎才女貌,勢均力敵的美好。

但是,落在了婚姻裡,他們沒能很好地完成這場合作。趙麗穎的大女子性格,馮紹峰的富二代脾氣,兩個都優秀的人,誰又願意委屈自己呢?

並不深厚的愛消散了,勢均力敵的短板彰顯了,彼此優秀的都不願意將就了,於是,閃離了。

但我不覺得,趙麗穎的閃婚閃離,是一種失敗,恰恰相反,我認為這是一種成功:當一個女人足夠強大的時候,她終於對自己的婚姻,有了殺伐果斷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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